潼教委〔2025〕114号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潼南区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方案》的通知
潼教委〔2025〕114号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潼南区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教管中心、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进修学院:
现将《潼南区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2025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潼南区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渝教体卫艺发〔2025〕2号)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育人体系,扎实推进我区学校美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遵循“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的理念,将美育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传承潼南特色文化,提升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培养具有崇高审美追求、高尚人格修养的时代新人。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面向全体。确保美育浸润覆盖所有学段、全体学生,关注个体差异,激发学生艺术兴趣和创新意识。关注薄弱环节,重点人群,切实提升乡村学校美育水平,促进教育公平。
(二)坚持特色发展,传承文化。深度融入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将美育与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传统文化、体验农耕文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结合,形成“一校一品”“一校多品”格局。促进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劳育有机融合。
(三)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实效。探索美育浸润新载体、新途径、新方法,注重实践体验,提升美育工作的感染力和实效性。优化评价机制,推动数字赋能,激发美育内生动力。加强学校、家庭、社会联动,形成美育工作合力。
三、行动目标
到2027年,基本形成覆盖全面、资源丰富、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潼南区学校美育浸润新格局。
——学生素养显著提升:学生审美感知、艺术表现、文化理解和创新实践等核心素养明显增强,力争艺术测评合格率达98%以上。每位学生至少掌握1项艺术特长。
——课程体系基本健全:建成涵盖基础型、拓展型、研究型的区域美育课程群,重点打造5至10门区级精品美育校本课程,推动所有学校开发至少1门特色校本美育课程。
——特色品牌初步形成:成功创建区级美育特色学校10所、市级美育特色学校或传承基地3至5所。打造2至3个在渝西地区有影响力的学生艺术社团。
四、工作举措
(一)深化美育教学改革,构建特色课程体系
1. 规范国家课程实施。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艺术课程标准,保证义务教育阶段艺术课程科时安排比例达9—11%,高中阶段按要求开设必修和选修模块。将艺术课程纳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必修课。
2. 开发本土特色课程。系统梳理潼南“红色资源”“绿色资源”“古色资源”,结合各校实际,构建本校特色艺术课程体系。支持学校开发“非遗传承”“生态美学”“红色艺术”等主题校本课程,形成“必修+选修+社团”的课程群。
3. 强化学科美育融合。鼓励学校和教师大力开展“学科美育融合”研究,在语文、历史、地理、科学、数学等学科教学中挖掘和体现艺术美、科学美、逻辑美。定期举办学科美育优秀案例评选与展示活动。
4. 创新教学模式方法。推广“审美体验+技能学习+创意实践”的教学模式。小学阶段注重游戏化、故事化教学;初中推行“走班选课+专项学习”;高中鼓励项目式学习、主题创作;中职强化美育与专业技能融合。
(二)加强美育师资建设,提升以美育人能力
5. 优化师资配备补充。统筹盘活全区艺术教师资源,探索区域内美育教师“区管校聘”“走教制度”“名师直播”等,解决农村美育教师短缺问题。鼓励聘用符合条件的社会文化艺术团体专业人士、非遗传承人担任兼职美育教师。
6. 实施全员分层培训。依托“国培”“市培”计划和区教师进修学院,构建“新教师入职培训—骨干教师提升培训—名师高端研修”体系,确保每位美育教师5年内完成不少于360学时的培训。重点加强对转岗教师的专业能力培训。
7. 搭建专业成长平台。每两年举办1届美育教师基本功大赛,涵盖教学设计、技能展示、审美素养三大领域。定期开展美育优质课、优秀论文评选。支持成立区级中小学音乐、美术名师工作室,鼓励名师工作室开展“送教下乡”“同课异构”活动。支持学校与艺术类高校、艺术院团等合作。
(三)普及艺术实践活动,搭建多元展示平台
8. 完善常态展演机制。落实学校艺术活动“三个一”要求,即:每班每周1次艺术活动,每学期1次年级艺术展演,每学年1次全员参与的校园艺术节。全面构建“3+X”展演系列比赛,即:“3”指班级合唱、课堂器乐合奏、校园集体舞;“X”指根据学校特色和学生兴趣自选项目,如戏剧、朗诵、书画、摄影、非遗展示等。
9. 打造区域活动品牌。持续办好每年一度的“潼南区中小学生艺术活动月”和每三年一届的“潼南区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加强潼南和遂宁艺术教育协同,共同构建活动和赛事体系,拓宽展示平台。支持学校参加市级、国家、国际类展演活动,增强艺术教育影响力。
10. 拓展校外实践渠道。强化“教联体”建设,鼓励学校与故管处、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双江古镇等协作,开发“行走的美育课堂”,将美育课程与实践活动有机结合。鼓励学校利用课后服务时间,组织学生走进社区、田园开展艺术实践与服务。
(四)优化校园美育环境,营造浓厚文化氛围
11. 建设审美化校园空间。将美育融入校园规划与设计,支持学校建设艺术长廊、校园美术馆、音乐角、戏剧小舞台、非遗工坊等。利用墙面、走廊、橱窗等展示学生艺术作品、地方文化元素,营造“步步是景、处处有艺”育人环境。
12. 繁荣校园美育文化。定期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高雅艺术进校园、艺术家讲座等活动。加强校报、广播站、校园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的美育内容建设。鼓励学生自主策划、布置艺术展览,提升主人翁意识。
(五)完善美育评价机制,强化育人导向
13. 健全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严格落实《潼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完善“过程性评价+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模式,将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探索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艺术技能随堂测评、作品档案袋评价等。
14. 开展学校美育工作评估。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校美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将美育课程开设、师资配备、场地设施、活动开展、特色成效等纳入学校办学质量综合目标考核。建立学校和区级美育年度发展报告制度。
(六)推动美育数字赋能,打造智慧美育
15. 建设“智慧美育”云平台。整合区内外优秀美育课程资源、教学案例、艺术展演视频等,建立区级美育数字资源库。引入AI艺术课程、VR艺术创作等应用,为学生提供个性化、交互式学习体验。开展“云端艺术节”“网络书画展”“在线艺术大师课”等活动,打破时空限制,扩大参与面。
(七)构建社会协同网络,形成育人合力
16. 深化多元协同育人体系。建立与区文旅委、文联、融媒体中心的常态化合作机制。鼓励学校与文艺院团、艺术家合作,开展“艺术家驻校”“院团驻校”等项目。加强家校联动,通过家长学校、艺术节、教学开放日等形式,向家长和社会传播美育理念,展示美育成果。鼓励有艺术专长的家长、社区志愿者参与学校美育工作。
17. 强化川渝遂潼协同发展。以首批成渝地区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试验区为抓手,建立遂•潼两地艺术教育协调发展机制,联合举办教师技能竞赛、教学研究活动、艺术展演竞赛、艺术交流活动等,推动两地学校艺术教育事业蓬勃发展。鼓励两地联盟校共同实施校园艺术类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经费保障。区教委在年度预算中统筹安排美育专项经费,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各学校要保障美育经费投入,优先满足课程教学、活动开展、师资培训、场地器材维护更新等。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学校美育发展。
(二)严格督导评估。将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对学校、校长的年度考核和教育督导重要内容。建立定期督导、评估、通报和问责机制。对成效显著的学校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推进不力的进行约谈整改。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学校美育的价值理念、政策举措、典型经验和优秀成果。每年发布潼南区学校美育年度报告,举办美育成果交流展示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