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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常态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潼教委〔2021〕30号

 

各教管中心、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民办):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常态化落实好控辍保学工作,巩固提升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成果,按照《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号)精神,现就我区常态化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具有强制性、免费性、普及性、均衡性的特征。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提高国民素质、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利的奠基性工程,事关千家万户,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各教管中心和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保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防止辍学新增和反弹。要将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高质量巩固“义务教育有保障”成果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二、落实措施、突出成效

(一)常态开展摸排核查。各学校要在每学期第一学月内,一是摸清户籍适龄就读情况。要根据辖区招生范围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逐一核查每位适龄儿童就读情况,并做好相关记载,对常年外出的家庭子女入学情况要通过全国学籍管理系统、村(居)委以及周边居民进行核实,确保无遗漏。对于在区外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各教管中心要统筹安排,督促辖区学校要做好就读去向追踪,定期与家长或监护人联系,确保其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避免中途辍学现象发生;二是核查本校就读学生返校情况。各学校要加强未返校学生追踪,转学学生要通知其及时办理学籍迁移,“对于疑似辍学”学生,要按照“有辍必劝、即劝即返”的要求,立即开展劝返,做到动态清零。同时相关幼儿园、小学、初中要做好幼升小、小升初衔接,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加强特殊学生关爱。各学校要加强对家庭困难、身体残疾、困境儿童、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关爱,以及有学习困难、外出打工等辍学高风险倾向学生,要加强心理疏导和困难帮扶,进一步密切家校联系,建立健全沟通联络渠道,构建“一对一”教育关爱帮扶机制,落实有关教育资助政策,帮助学生保持乐观心态,积极应对困难,缓解学习压力,确保控辍保学成果持续巩固。

(三)保障残疾人员入学。按照“一人一案”要求,落实残疾儿童少年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学校就读、送教上门或网络送教政策,切实保障每一位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因身体原因不能到校就读,辖区学校要按照“一人一档”要求开展送教上门或网络送教,对于送教学生,一是要按程序完善送教上门学生学籍;二是根据学生实际,制定科学、可行的送教方案,提高送教实效;三是要坚持行课期间每周送教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寒暑假保持与送教对象的对接和联系。四是要针对学生实际,采用送文化、送活动、送温暖等形式,力争做到既尊重教育规律,又适合学生年龄、身体和家庭实际,让学生成长,让家长满意。

(四)扎实落实劝返措施。各学校要对“疑似辍学”学生纳入工作台账管理,按照“即辍即劝、即劝即返”的要求,第一时间启动劝返复学工作,对劝返难度较大的学生要启动联防联控机制,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当地党委政府,并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劝返。对个别经联合劝返3次以上或经司法部门判决裁定、监护人已履行相应法定义务,但学生本人拒不返校的辍学学生,由学生户籍所在地镇街政府报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同意后,可以准许先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并继续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同时,按照教育部最新要求,建立“一生一表”工作档案(表格样式,详见附件),认真记录学生的具体信息,特别是详细记录实施劝返工作情况。

(五)建立控辍长效机制。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具有长期性、动态性和复杂性等特点,各学校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不断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健全义务教育持续有保障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数据比对,特别是边缘户和监测户子女就学状况核查。坚持做好台账管理,多措并举加大劝返复学力度,实施动态销号,做到人账相符,坚决防止弄虚作假问题,做到台账数据真实准确,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发现问题、严肃追责

区教委结合乡村振兴工作成立专项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镇街和学校开展“控辍保学”专项督导,确保控辍保学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综合督导评估考核,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的学校给予通报批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重庆市潼南区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登记表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庆市潼南区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登记表

 

单位(盖章):

学校联系人及电话:

填表日期:

基本信息

姓  名

 

居民身份证号码

 

出生日期

性别

 

年龄

 

民族

 

健康情况

 

全国学籍号

 

监护人1

 

与被核查人关系

 

联系电话

 

监护人2

 

与被核查人关系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地

填写详细地址。示例: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市(州)________县(市、区)__________乡镇(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_____(村、小区、门牌号码等)

学籍所在地

要求同上

现居住地

要求同上

辍学

原因

 

家庭情况简述

 

核查劝返情况

是否已开展劝返工作

 

劝返

次数

 

劝返

结果

 

未复学

原因

 

劝返单位

 

劝返

责任人

 

联系

电话

 

是否属于经区县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核实同意、准许先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手续的学生

 

劝返

过程

详细

记录

示例:1.什么时间,具体人员,赴什么地方,如何开展劝返工作,结果如何?(分次记录、简明扼要,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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