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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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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潼南区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

学生校内课业负担实施方案》的通知

潼教委〔2021〕126

 

各教管中心、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现将《潼南区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内课业负担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10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潼南区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校内课业负担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体功能,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构建教育良好生态,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推进、稳步实施。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国家有关规定,将“双减”与“五项管理”、课后服务及教育提质等工作统筹安排,稳步推进,确保“双减”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学生为重,回归初心。落实“双减”工作要以学生为重,回应社会关切,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为落脚点和着眼点,保障学生休息权利,回应社会和家长的关切与期盼。

(三)广泛宣传,多方联动。各中小学校要广泛宣传,加强家校联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争取家长及社会支持,共同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切实减轻学生校内作业负担。

三、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渠道作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升,学校育人生态良好,学生作业布置更加科学合理,作业管理落地落实,学校课后服务基本满足学生发展需求,确保每个学生在校内能学得会、学得好、学得足。

四、工作重点

(一)坚持正确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目标体系,优化目标落实路径,强化学科、课程、活动、实践、环境育人综合功能。加强全面育人目标监测评估,为全面落实减负工作、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提供正确导向。

(二)提升教学质量。各中小学校要优化教学方式,强化教学管理,提升学生在校学习效率,开足开齐国家规定课程,积极推进幼小科学衔接,帮助学生做好入学准备,严格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做到应教尽教,确保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不得有随意增减课时、提高难度、加快进度、提前结课备考、违规统考、考题超标、考试排名等行为。要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加快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引导教师优化教学方式,提高课堂效率,全面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三)转变评价方式。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要求,践行全面的教育质量观,学校要树立正确的业绩观,考试成绩呈现实行等级制,坚决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和唯帽子的“五唯”片面办学行为,强化“五育”工作,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要求。教师要进一步创新教学手段,提升课堂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生课堂学习效率,转变对学生的评价方式,建立多元评价体系,用增值性评价客观判断不同类型学生的成长,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四)统筹作业管理。一是加强作业统筹。进一步完善作业统筹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规定,加强学科、年级组和每班当日作业统筹;二是建立公示制度。通过学校公众号、校园公示栏、家长微信群或QQ群,建立校内作业公示制度,每天公开班级各学科作业内容、完成所需时间、形式、要求等;三是严控作业数量。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四是提高作业质量。学校要将作业设计作为校本教研重点,系统化选编、改编、创编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教师要提高自主设计作业能力,针对学生不同情况,精准设计作业,根据实际学情,精选作业内容,合理确定作业数量,作业难度不得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区教科所要加强对学校作业设计与实施的研究与指导,经常性组织开展作业设计与实施的教师培训与教研活动,定期组织开展优秀作业评选与展示交流活动,加强优质作业资源共建共享;五是创新作业形式。学校要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切实避免机械、无效训练,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六是加强作业指导。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结合课后服务,指导学生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五)规范招生行为。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禁将奥数等各种竞赛成绩、奖励、证书作为“小升初”入学依据,严禁违规跨区域组织“掐尖”招生考试,严禁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考试形式选拔生源,严禁以任何借口,抢夺或变相抢夺生源,严禁以特长班、重点班、实验班、课改班、小班等任何名义分优差班开展招生工作,规范实施学生随机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坚决落实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求,切实规范招生行为,做到公正阳光,有力促进教育公平。

(六)提高学生体质。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严格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及每天锻炼一小时制度,开展丰富的体育活动,积极推进近视防控,做好体质健康监测,确保体质健康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对于视力、体质不达标的学生,各学校要建立跟踪分析和“一人一策”改善提升机制,落实专班专人,对相关学生进行有针对性培训和关爱,促使其尽早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七)加强作息管理。科学安排学生作息,严格控制在校学习时间,学生上午上课时间小学不早于8:20、中学不早于8:00,学生下午上课时间不早于14:00。不得强制性要求走读生参加早、晚自习,严禁利用晚自习统一教学。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9小时,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2:00。

(八)推进队伍建设区教委每年引进硕士研究生以上高层次人才,提升高学历教师在教师中的占比;通过定向培养、公开招聘、转岗培训和购买社会服务等多种方式补充师资。每年投入教师培训专项资金,针对入职培训、骨干培训、园长培训、全员培训,构建国培、市培、区培、片培、校培,促进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实行师德师风“正负面清单”管理,其中,正面清单30条,负面清单30条,严禁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正对待学生,或者体罚包括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严禁组织学生有偿补课,严禁教师违规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及报刊杂志;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完善中小学教师考评制度,将落实中小学生减负工作情况纳入教师和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九)加强考试管理。小学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义务教育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1次期末考试,初中年级从不同学科的实际出发,可适当安排1次期中考试。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周考、月考、单元考试等其他各类考试,也不得以测试、测验、限时练习、学情调研等各种名义变相组织考试。不得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初中毕业年级为适应学生毕业和升学需要,可在下学期正常完成课程教学任务后,在总复习阶段组织1~2次模拟考试,坚决禁止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课备考。除有规定要求外,严禁以质量抽测等名义举行任何形式的区域性、全员性、全科目的学科统考或诊断性考试。学校期末考试命题要严格规范考试内容,合理控制考试难度,不得超越国家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进度。要切实提高命题质量,注重考查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教学目标达成情况,注重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型、探究性试题比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机械记忆性试题,防止试题难度过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利用培训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组织小升初考试招生;严禁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编班挂钩的考试和测试;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向社会培训机构索取学员个人信息和家庭信息。严格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命题要符合素质教育导向,不出偏怪考题。考试成绩实行等级评价,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坚持素质教育评价导向,严禁以任何形式对学校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严禁以高(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进行排名和奖励;严禁学校公布考生个人或集体的考试成绩、名次和中考高考上线率等信息;严禁进行班级学生考试成绩排名;严禁炒作、宣传学校升学率。

(十)促进均衡发展。从2021年9月开始,采取“1+N”或“1+N+N”方式,成立20个教育集团,实现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全覆盖,充分发挥优质学校辐射带动引领作用,通过人员互派、管理共商、教学共研、资源共享,达到共建共进共同提升目的,有效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十一)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本校教育资源优势,制定本校课后实施方案,通过“1+N”的形式,在对学生进行作业辅导的基础上,多样化开展各类课后服务活动,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辅导与答疑,为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但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要开设校内科普、文体、阅读、劳动等兴趣小组及社团,提升学校课后服务吸引力,引导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尽量在校内满足学生学习需求。

(十二)加强家校共育。学校要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交流,引导家长转变教育思想、教育理念,搭建家校共育平台。定期开展家长课堂,向家长传授科学实用的家庭教育方法,督促家长发挥作用,合理安排学生回家后的活动,鼓励学生开展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适宜的体育锻炼、阅读和文艺活动,引导学生合理使用电子产品。

五、工作保障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全面加强党对“双减”工作的领导,发挥学校党委(党支部)的领导作用,巩固作业管理实施效果,把“双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学生减轻校内负担工作落地落实。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组织机构,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为“减负提质”工作取得实效提供组织保障。各学校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市教委“双减”工作要求,明确中小学生校内减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减负和提质结合起来,把减负和推进五项管理结合起来,把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起来。通过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对照“双减”和五项管理工作要求,制定一个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校内减负提质实施方案;对本校学生当前学业负担开展一次问卷摸底;对学校减负提质和规范办学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排查和整改;向本校学生家长发出一封减负公开信;组织教师签订一份减负提质承诺书等活动,做到减负和提质协同推进,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于2021年11月10日前将落实校内减负实施方案上报区教委基教科备案。

(二)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充分发挥督导工作室的指导和引领作用,对学校常态开展校内减负和五项管理工作进行过程检查和指导,并及时将督导情况反馈给学校党政负责人,督促其立即整改问题和短板。要建立校内减负工作月报告制度,各教管中心、各挂牌专(兼)职督学要将“双减”工作作为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每月至少到辖区学校或联系学校蹲点指导1次,对学校落实校内减负和五项管理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并将有关情况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报告。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采用多种形式对各学校、片区开展校内减负和五项管理工作督导,坚持把“减轻校内作业负担”工作纳入年度督导首要工程,全力督、强力督,经常督、督经常。把行之有效的工作做法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实现日常教育、教学管理常态化和督导、检查常态化,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及时改进相关工作,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学校,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切实把“校内减负”工作抓好、抓实。将其作为教育综合督导的重要内容,作为表彰奖励、办学水平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督导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校内减负提质是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向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减负提质”各项政策要求,树立典型,推广经验,引导社会各界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和质量观,努力为“减负提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区教委将设立校内减负举报电话:(023)44576291、(023)44576029、(023)44576130。各片区、学校要设立减负举报箱,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切实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为中小学生减负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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