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教委〔2024〕64号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潼南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文件
潼教委〔2024〕64号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潼南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教管中心、各级各类学校,机关各科室:
《潼南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教委2024年第8次主任办公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5月14日
潼南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4〕6号)要求,结合当前我区教育实际,特制订潼南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和2024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政策,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重庆市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办法》,202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所在地学校提出申请审核,并报区教委备案。相关学校要对其实施入学追踪。
(二)坚持免试入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评测、面试,或者将校外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成绩、奥数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参考和依据。
(三)规范公平原则。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招生纪律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程序,遵守各项工作时间节点,层层落实各级招生工作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实现阳光招生、阳光录取、阳光入学。
(四)坚持公民同招。严格落实国家、市级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规定要求,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学校招生
1. 本区户籍学生入学。此类学生简称正住户籍。公办小学实行单校划片招生,适龄儿童依据户籍在划片对口小学申请入学。公办初中按照学区制招生,根据学校所处地域位置、生源分布情况及特点,采用对口直升、九年一贯制、电脑派位等方式招生。新转户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
2. 享受优惠政策人员子女入学。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在潼工作的外籍专家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委按政策统筹安排入学。城区建设中拆迁户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属于还房安置的,在还房辖区学校就读;属于货币安置已购房的,在购房辖区学校就读;不属于还房安置也未购房的,由区教委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城区外拆迁户子女在拆迁属地学校就读。
3. 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非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的潼南户籍学生,其父亲或母亲在潼南城区务工或经商(务工类需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在潼南城区单位为其父亲或母亲缴纳的社保证明和工作证明;经商类需提供:2024年1月1日前,其父亲或母亲在潼南城区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其中,小升初学生还应具有城区小学正式学籍),可在城区学校招收正住户籍和享受优惠政策学生后,通过志愿填报电脑派位确定就读学校。
4. 区外户籍学生入学。按照“两为主”“两纳入”政策,保障区外来潼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此类学生提供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其中小升初学生还应具有城区小学正式学籍,可在城区学校招收正住户籍和享受优惠政策学生后,通过志愿填报电脑派位确定就读学校。
(二)民办学校招生。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报名申请入学。当申报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当申报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时,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就读对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统筹安排,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
(三)残疾儿童入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
四、招录方式
(一)公办小学招生录取
1. 城区正住户籍和享受优惠政策子女
2024年5月20日至5月27日,学生家长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对户籍地址、居住地址、监护人手机号码等入学相关信息进行填写,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如发现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家长应凭有效证件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并修正。
2024年6月22日至6月24日,学生家长登录“渝快办”在线完成申报。学校审核录取后,家长要及时通过登录专栏或专区查询报名录取结果并予以确认。
2. 城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区外户籍学生
2024年6月28日至6月29日,学生家长通过访问潼南智慧教育(http://reser.cs.tnqjy.com/)或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注册登录后,直接填报信息和志愿,上传资料申报。具体可填报哪些学校志愿以及学校学位余缺情况,待正住户籍和享受优惠政策子女报名结束后,将在潼南教委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7月5日左右,此类学生进行电脑派位录取。
根据今年幼升小摸底测算,预计凉风垭和老城地区可提供学位学校有东安小学、青石小学、实验小学、文星小学、梓潼小学、育才小学;江北地区可提供学位学校有潼州小学和涪江小学。
大佛小学可直接接纳本校招生范围内能够提供合法、齐全印证材料的进城务工子女和区外户籍学生;也可接纳江北城区愿意到本校就读,且能够提供合法、齐全印证材料的进城务工子女和区外户籍学生。
城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区外户籍学生报名二维码:
3. 城区外公办小学学生录取。继续采取线下招生的方式录取,具体时间见各校招生公告。城区外小学除招收户籍在本校招收范围内的学生外,还可接纳本校招生范围内能够提供合法、齐全印证材料的务工人员子女和区外户籍学生。
(二)公办初中招生录取
继续实行在毕业小学线下填报志愿,采用对口直升、九年一贯制、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6月初完成城区小升初就读资格审核和志愿填报;6月20日,城区公办初中小升初电脑派位录取。
1. 梓潼学区和桂林学区招生。辖区各初中学校根据招生计划优先招收梓潼街道、大佛街道、桂林街道户籍和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小学毕业生,再招收符合进城务工和区外户籍入学条件的具有梓潼、桂林学区学籍小学毕业生。
(1)梓潼和大佛街道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填报潼南中学、潼南一中、梓潼中学和大佛中学四个志愿,顺序根据自身情况排列。招生学校根据学生志愿填报结果,在小于招生计划数时,直接录取;在超出招生计划数时,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就读学校。
(2)桂林街道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填报实验中学、潼南中学、潼南一中、梓潼中学和大佛中学五个志愿,顺序根据自身情况排列。招生学校根据学生志愿填报结果,在小于招生计划数时,直接录取;在超出招生计划数时,采用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就读学校。
(3)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学毕业生,可根据家庭居住情况,与梓潼、大佛或桂林街道户籍小学毕业生同等待遇,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填报志愿。
(4)符合进城务工和区外户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就读,户籍不在梓潼、大佛和桂林街道,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2024年1月1日前在城区务工或经商的梓潼、桂林学区小学毕业生,能提供合法、齐全的印证材料的,可在梓潼、大佛、桂林街道户籍和享受优惠政策的小学毕业生确定就读学校后,根据初中学校学位空余情况,采用志愿填报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方式申请就读潼南一中、梓潼中学或大佛中学。当就读需求超出空余学位时,未能派上学位的小学毕业生可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也可申请就读城区民办初中。
(5)因城区初中学校学位不足,无法容纳户籍不在梓潼、大佛和桂林街道、不符合享受优惠政策、不符合进城务工以及区外户籍子女入学条件,但在梓潼、桂林学区小学就读的毕业生,可回户籍所在地初中就读,也可申请就读城区民办初中。
2. 城区外9个学区招生。按照各学区实际情况采取对口直升或初中学校向对应辖区小学投放招生计划的方式招生。初中学校向对应辖区小学投放招生计划的,通过志愿填报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就读学校,确保辖区小学毕业生全部能在对应学区就读初中。
(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
2024年5月20日至5月27日,学生家长登录“渝快办”网站(https://zwykb.cq.gov.cn)教育入学一件事专栏或“渝快办”APP教育入学一件事专区,在线完成子女信息维护。
2024年6月17日至6月19日,学生家长登录“渝快办”在线完成民办学校申报。公办、民办学校只能填报1所,不能兼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区教委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0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入学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统筹安排,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
(四)网上信息审核。对已完成正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各学校要尽快对相关证件材料和报名信息逐项进行核验。
(五)发放入学通知。2024年7月20日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通过线上或线下发放入学通知书。
五、妥善解决招生中的特殊问题
(一)适龄儿童户籍地址认定以同一户口簿户主页地址为准。各项资料认定中,父母亲不具备监护能力的,以其法定监护人的为准。
(二)户籍在梓潼、大佛或桂林街道但在辖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愿意回户籍辖区内就读初中的,属于区内小学就读的,在就读学校填报志愿;属于区外就读的回户籍所在辖区小学填报志愿。各小学必须对此类学生户籍等相关信息严格审核,并报区教委备案。
(三)家中有多个子女,因弟弟妹妹不能与哥哥姐姐就读同一学校的,可自愿申请大随小转学。
(四)潼南与四川接壤地区学校,接纳四川籍学生不受户籍限制,四川籍适龄儿童可结合家庭实际,自愿申请就读我区接壤地学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潼南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区教委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委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全体科室长和片区教管中心主任为成员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督查指导组。各片区教管中心对本片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负总责,要做好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等工作。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要切实规范招生行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要分别成立片区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片区和本校实际,制定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注重舆情搜集,加强招生研判,做好民意预判,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各种突发情况妥善处理。
(二)严控规模班额。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既稳定乡村学校生源,又防止产生新的城镇非标准班额和大校额问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严禁出现非标准班额,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实行小班化教学。相关学校要加大对原有超标准班额和大校额化解力度,努力使有关指标逐年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确保我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创建任务如期完成。
(三)强化控辍保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严防新增辍学失学现象发生,持续巩固“义务教育有保障”攻坚成果。对无故未按时报到入学的,特别是初中学段入学新生,要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切实做好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对家庭困难、身体残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有学习困难、外出打工等辍学高风险倾向的学生,建立健全“一对一”关爱帮扶机制。高度关注在“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学生,对未按《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和教育部门要立即启动义务教育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严格执行九年义务教育,严禁通过延长和缩短学制预录生源,严禁以“1+5”“2+4”等方式超纲超前教学,变相储备生源。
(四)强化学籍管理。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重庆市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做好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等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五)规范采集信息。积极推进“互联网+招生”改革,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简化入学手续。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严禁采集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严禁学校利用各种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六)提升服务水平。区教委将组建专业团队,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招生政策和网上报名操作培训。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组建专门力量,加强对本校教师和家长培训,特别是小学和幼儿园毕业班教师,让他们熟练掌握子女信息维护、网上报名和资料审核流程,指导帮助家长规范操作。每所中小学幼儿园除对外公布咨询电话外,还要在报名开始前和实施过程中设立适量的线下报名服务站或咨询点,帮助家长答疑解惑,解决报名过程中的各项问题。对于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家庭,各学校应通过线下站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协助适龄儿童家长网上报名。
(七)加强信息公开。各学校要落实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简章、网站、官微等途径及时主动向社会特别是广大学生家长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建立健全响应机制,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做好招生入学核心政策和群众关心政策的宣传释疑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对不实招生信息要主动发声、及时辟谣、释疑解惑。
(八)严肃招生纪律。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严格遵守招生管理工作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学校招生行为,防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区教委将加强对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招生结束后,将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招生行为。对招生工作中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警示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办公室电话:44576291
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举报、投诉电话:44576772/44576130
附件: 潼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
潼南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
一、公办小学招生范围
与2023年划定的各小学招生范围不变(此范围为正住户籍一年级的招生范围),可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查询,也可通过各小学招生公告查询。
招生范围查询二维码:
二、公办初中学校招生范围
(一)学区划分:根据各镇街实际情况,将全区初中招生范围划分为梓潼学区(梓潼街道、大佛街道)、桂林学区(桂林街道)、双江学区(双江镇、花岩镇)、柏梓学区(柏梓镇、崇龛镇)、古溪学区(古溪镇、宝龙镇、群力镇部分、米心镇部分)、玉溪学区(玉溪镇、群力镇部分、米心镇部分)、上和学区(上和镇、龙形镇、别口镇部分)、塘坝学区(塘坝镇、太安镇、新胜镇)、小渡学区(小渡镇、寿桥镇)、卧佛学区(卧佛镇、五桂镇)、田家学区(田家镇、别口镇部分)等11个学区。
(二)招生范围:①梓潼学区潼南一中、大佛中学、梓潼中学:招收梓潼街道、大佛街道和部分桂林街道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招收享受国家现役军人、引进人才和烈士子女等优惠政策(以下简称“优惠政策”)的小学毕业生;招收符合进城务工及区外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且具有梓潼、桂林学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②桂林学区实验中学招收桂林街道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招收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小学毕业生。③潼南中学:招收梓潼街道、大佛街道和桂林街道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招收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小学毕业生。④城区外初中按学区划分,对口招收辖区小学毕业生。
三、民办学校招生范围
民办学校初中和小学招收潼南户籍学生、在潼居住的区外户籍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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