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4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
为切实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优化、净化教育环境,着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获得感,今年5月以来,潼南区扎实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及《重庆市教委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渝教基发〔2024〕7号)工作部署,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关于做好2024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2024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秋季,全区71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其中公办67所,民办4所,公办学校中,有单设小学49所,单设初中1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高完中3所,民办学校中,有单设小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全区小学一年级招生6705人,其中公办学校招生6330人,民办学校招生375人,全区初中一年级招生7416人,公办学校招生6602人,民办学校招生814人。
二、行动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区教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委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和教管中心主任为成员的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安排、总体协调,指导并督促全区义务教育学校规范招生,确保专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全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成立了以书记、校长为组长的阳光招生行动小组,负责制定本校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注重舆情搜集,并加强招生研判,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严肃纪律。制发《潼南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成立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区教委组织全区中小学幼儿园一把手,召开阳光招生专项会议,组织学习其文件,专题部署相关工作,且与中小学、幼儿园签订阳光招生责任书,压实学校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遵守招生管理工作规定;同时,区教委通过短信的形式,致全区所有家长朋友,提醒切勿相信任何个人或机构关于“花钱入读”“找关系入读”等虚假宣传,切实维护教育形象、严肃招生纪律、阳光招生。
(三)强化宣传。一是区教委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潼南区2024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潼南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确保教师人人知晓政策、敬畏政策;二是区教委通过公告、网站、官微等途径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招生问题解答、网上报名操作手册等信息,后台显示阅读量达5.7万人次,确保学生家长应知尽知;三是区教委公开招生举报渠道,设立监督投诉电话为:44576772、44576130,接受社会各界和家长对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投诉举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四是针对招生热点地区和人群,区教委组织工作组深入梓潼、大佛、桂林三个街道召开招生工作座谈会,解读宣讲政策,争取支持;五是邀请镇街分管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新闻媒体等各界代表现场参与“小升初”“幼升小”电脑派位工作,让他们掌握政策、支持政策、宣传政策,营造“阳光招生”良好的招生氛围。
(四)全面排查。以各教育片区为单位成立11个督查组,由联系片区委领导任组长,联系科室负责人和教管中心主任任副组长,联系科室人员和教育助理员为成员,于7月20日前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照《潼南区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自查表》对联系片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进行问题排查,实现学校全覆盖,及时掌握其阳光招生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督促其规范实施。
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一)优化入学政策。深入街道社区、相关部门开展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学龄人口情况摸排,精准开展数据分析,结合学校布局和办学规模,及时调整优化外来务工及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政策,严格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入学办法,采用网上报名、志愿填报、电脑派位公平的方式,全部安排到辖区公办学校就读,切实做到应读尽读。同时结合实际,将入学类别简化为正住户籍、优惠政策、进城务工、区外户籍四类,更加方便家长准确定位孩子入学类别,实现网上报名“0”资料入学。
(二)保障全员入学。招生工作实施前,各学校与辖区派出所对接,全面掌握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名单,招生实施过程中,“一对一”追踪未报到学生入学情况;强化学段衔接,6月20日完成“小升初”电脑派位后,各初中学校积极对接辖区小学,及时掌握未报到学生情况,并后续做好跟踪;按照“两为主,两纳入”的要求,保障1638名外来务工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全部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相结合的方式,“一人一案”落实99名新生残疾儿童入学。
(三)规范招生行为。一是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均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二是严格落实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规定;三是义务教育学校均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招生纪律要求。四是严格按照招生程序,遵守各项工作时间节点,落实学校招生工作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实现阳光招生、阳光录取、阳光入学。
(四)数字赋能招生。今年潼南城区小学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通过“渝快办”平台实行网上招生,稳步推进“入学一件事一次办”工作,以数字化赋能招生工作。一是区教委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基教科、技装所相关业务骨干同志为成员的入学一件事专班,全力攻克和优化网上报名系统业务配置,先后组织学校完成5次培训、2次模拟报名测试,确保网上报名工作顺利实施;二是各小学和幼儿园组建专门力量,设立线下报名服务点148个,开展教师和家长政策解读和网上报名操作培训;三是实行幼儿园和辖区小学结对制度,1名幼儿教师包多名离园幼儿工作机制,精准掌握离园幼儿报名情况实施情况,解决家长网上报名操作困难及问题,做到线上线下联动,做到问题不离园、不离校;四是在子女信息维护和正式报名前后关键时间节点,区教委先后3次下发学校招生任务和工作提醒,再次明确各自职责,使招生工作顺利实施。今年我区家长在渝快办上对入学一件事评价为非常满意的占比达98.28%。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城区学校布局存在区域不均衡问题,在保障入学的前提下,部分学校超规模现象突出。学位紧张区域解决外来务工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时不能实现个别家长就读愿望。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开展幼儿入学需求调查摸排,适时、科学调整学校招生范围;二是持续开展阳光招生行动,严格按政策和计划招生,推进“入学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办、规范办、公平办,防止跨片区、超范围招生;三是加快推进城区潼南中学金福校区、金福小学、城北小学和金潼小学建设,补齐区域学位不足短板;四是全面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在教师配备、设施设备投入方面,向农村学校倾斜,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缩小校际差距,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等特殊人群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更加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