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总结
潼南区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
生工作总结
为促进教育公平,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平稳招生,2023年我区按照《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3〕6号)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公开发布信息、列出日程安排、打表序时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现将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秋季,我区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学校71所,其中公办67所,民办4所。公办学校中,有单设小学49所,单设初中1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高完中3所;民办学校中,有单设小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
截至9月1日,全区小学一年级招生7530人,其中公办学校招生7253人,民办学校招生277人;全区初中一年级招生7278人,公办学校招生6626人,民办学校招生652人。
二、工作措施
(一)提前安排部署。为平稳有序实施今年秋季招生工作,针对我区2023秋季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实际,今年2月区教委搭建招生工作专班,组织相关同志专题召开会议,提出工作任务,深入梓潼街道、规划局、派出所、相关社区摸排潼南小学、琼江小学户籍人口、常住人口、辖区学龄人口情况,及时掌握就读需求,科学测算区域学位数量,形成凉风垭地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调整方案,有效保障招生工作顺利实施。
(二)落实政府主责。为切实做好年度秋季招生工作,潼南区成立了以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相关部门、镇街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教委,由教委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负责招生工作日常事务工作。2023年招生工作实施前,领导小组专题召开会议研究,分析解决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强化部门镇街责任,分解目标任务,有力保障我区2023年秋季义务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三)落实招生政策。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一是公办小学招生。按照户籍和就近入学原则,实行单校划片,各自招收辖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和外来务工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二是公办初中招生。根据潼南各镇街实际情况,将全区初中招生范围划分为11个学区,采用对口直升、九年一贯制、电脑派位等方式招生。三民办学校招生。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与公办学校同步,采用网上报名申请就读。当申报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时,直接录取;当申报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时,采用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就读对象。
(四)严格执行计划。为规范招生秩序,根据辖区各公民办学校办学规模、生源状况等,针对每一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下发秋季招生计划,并分公、民印发文件,督促学校严格执行。招生实施过程中,每天采集和掌握招生数据,派出督查组,深入学校实地暗访暗查,督促学校按政策招生,严禁违规招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确因辖区适龄儿童过多,需超计划的,需提前报批,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
(五)部门协同推进。一是召开会议。招生工作实施前,组织召开公安、人社、信访、经信委、卫健委、残联、网信办、梓潼和桂林街道有关负责人招生工作联席会,进一步明确职责,落实责任,联动协作;二是实地宣讲。区教委针对招生热点地区和人群,组织工作组深入梓潼、大佛、桂林街道组织召开招生工作座谈会,解读政策,争取支持;三是现场监督。邀请教育成员单位、城区街道分管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老干部等各界代表现场监督民办学校招生摇号和公办学校小升初电脑派位,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六)全员保障入学。为切实保障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我们建立了适龄儿童入学情况追踪制度。一是户籍摸排。招生工作实施前,各公办学校积极与辖区派出所对接,全面掌握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名单,招生结束后,“一对一”核查追踪未报到学生入学情况;二是学段衔接。针对我区小升初学生流动性较大的情况,各初中学校在6月20日完成电脑派位后,积极对接辖区小学,对未到校报到的学生进行追踪入学情况;三是特殊关爱。按照“两为主,两纳入”的要求,保障外来务工及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全部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现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引入人才等子女入学全面执行优惠政策。孤儿、事实无人监管等特殊家庭子女,按照方便的入学的原则予以特殊关爱。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的方式,建立“一人一案”残疾儿童入学保障体系,有效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七)加强宣传引导。一是公开政策。通过教委微信公众号、电视台等媒体公开招生问题解答,针对幼儿园和小学毕业生印发宣传单,辖区学校到小区张贴海报等,让招生政策家喻户晓;二是正确引导。大力开展身边好学校宣传活动,引导家长和学生正确认识对口学校,树立正确的质量观、人才观,避免盲目择校;三是化解矛盾。采用公开电话答疑,开放接待室、上门宣传解释等方式,对存在不稳定风险的群众进行“一对一”服务,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化解矛盾风险。
三、下一步打算
(一)促进城乡均衡发展
扎实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区创建,大力推进集团化办学、区管校聘、课程改革,促进区域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缩小城乡差距,让每一所学校都能成为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
(二)切实规范招生行为
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十严禁”要求,加强招生信息公开,严格审查程序,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实行阳光招生。
(三)促进教育更加公平
全面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在教师配备、设施设备投入方面,向农村学校倾斜,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缩小校际差距。坚持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各初中学校。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孤儿等特殊人群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更加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