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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关于“新时代好少年”评选办法

日期: 2024-02-29

潼南区关于“新时代好少年”评选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成长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任务要求,全区通过选树典型、宣传推广、示范引领等方式开展潼南区“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旨在帮助广大青少年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其评选办法如下:

一、选树名额

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选树潼南区“新时代好少年”若干名,每次评选名额根据上级文件相关要求视情况而定。

二、评选标准

(一)志向远大。牢记并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导,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定理想信念,传承红色基因,磨练坚强意志,锻炼强健体魄,刻苦增长本领,肩负时代责任,争做时代新人。

(二)文明礼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孝老爱亲,明礼诚信,奉献友爱,乐于助人,模范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社会公德。

(三)全面发展。乐观向上、自立自强,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善于思考、勇于创新,努力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且至少在“德智体美劳”其中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异,事迹特别突出。

(四)其他条件。原则上年龄为616周岁,年级为小学一年级至高中二年级(含中职),事迹集中在近一年内或一直延续至近期;已获“新时代好少年”荣誉者不再重复推荐。

三、评比程序

(一)学校推荐

各中小学校深入挖掘发生在中小学生中的先进事迹和感人故事,根据区教委片区分配名额,推荐可亲、可信、可学的青少年典型。

(二)组织评选

区教委综合学校推荐人选,分学段推选出潼南区“新时代好少年”候选人若干名,区委宣传部联合区文明办、区教委、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组成评审组评选出潼南区“新时代好少年”并颁发荣誉证书,同时甄选事迹特别突出的好少年参加市级评选。

(三)发布宣传

区融媒体中心在全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发布获评名单,对好少年先进事迹进行深度挖掘并持续宣传报道。各相关单位、各学校结合具体情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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