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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潼南区2022年“双减”督导 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23-01-03


潼教委〔202251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潼南区2022年“双减”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督学责任区、中小学、培训机构,机关各科室:

现将《潼南区2022年“双减”督导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2022411


潼南区2022年“双减”督导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双减”政策落深落细,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印发重庆市2022年“双减”督导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督发〔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学生为本、回应关切,依法治理、标本兼治,政府主导、各方联动,统筹推进、稳步实施”的工作原则,推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全面规范,坚决防止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构建教育良好生态,有效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一、督导时间

即日起至202212月底。

二、督导内容

双减”工作系统部署、专项治理、督查检查等情况;作业管理机制建立、作业总量控制、课后服务质量提升等情况;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培训服务行为规范、培训机构收费及资金管理、隐形变异培训治理、培训广告管控等情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课后服务条件保障、办学质量评价等情况。

三、督导方式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采取专项督导与常规督导相结合,线下督导与线上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自查412~20日)机关相关科室、各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要把“五项管理”与“双减”工作有机结合,对照《“双减”工作督导要点》《重庆市2022年“双减”督导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见附件),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建立台账,立即整改。

(二)专项督导420~30日)区教委组建10个督导组,每组由联系片区委领导任组长,委机关科室负责人任副组长,委机关联系干部为成员,负责对片区公、民办中小学校和培训机构进行全方位、全覆盖、全面深入的“双减”督导检查。

(三)常规督导420~1230日)落实责任督学“月月督”,把“双减”和“五项管理”结合,通过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多种形式,确保每月至少到校督导1次,面对面、点对点了解学校“双减”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根据学校实际存在的问题开出《重庆市潼南区教育督导整改通知单》,并跟踪督导。各督学责任区及时梳理片区学校存在的“双减”问题,一并填入《“五项管理”工作台账》,于每月30日交教育督导室。

(四)随机暗访51~1230日)由督导室、基教科、职成民教科等相关同志会同督导委成员单位组成暗访组,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暗访”的方式,对学校“双减”、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隐形变异培训、经费监管等情况开展专项随机暗访、实地督导。

(五)群众监督51~1230日)各学校和培训机构公开区教委监督举报电话(023-44576029),广泛接受家长社会监督。对投诉多、工作差的学校进行追踪督导,做到“件件有回应”。

(六)监测通报51~1230市级将采取线上填答问卷方式,面向义务教育学生、教师及对应学生家长开展“双减”专项监测。根据市级监测反馈情况,定期通报工作滞后或不作为的学校和培训机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双减”工作,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根本所在。各中小学、培训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此为契机全力推进“双减”工作落细落深落实。

(二)突出实效。各学校、培训机构要认真总结前期工作情况,对照“双减”相关文件要求扎实开展自查,对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家校合育。各专(兼)职督学要根据学校和学生实际,合理确定督导的重点对象、重点时间、重点内容,引导和督促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强化问题整改。各级督查组要树立良好形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相关纪律要求,廉洁自律;要深入学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杜绝走马观花现象。

(三)追责问责。建立“双减”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工作滞后或不作为单位、个人。对舆情反映、群众举报强烈的典型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对多次通报、重点约谈、挂牌督办仍整改不力的,依据《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启动问责程序,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材料报送邮箱:1055034944@qq.com

联系人及方式:罗豪艺44576029/18875180020


附件:1.双减”工作督导内容要点(区级)

2.双减”工作督导内容要点(学校)

3.双减”工作督导内容要点(培训机构)

4.重庆市2022年“双减”督导工作重点任务清单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24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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