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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的通知

日期: 2023-01-03


             2022〕—169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的通知


各教育管理中心、各级各类学校,委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着力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不断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研究,决定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2022~2023学年度全年。

二、督导检查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

三、督导检查方式

(一)坚持学校自查与区级督查相结合。各学校全面梳理排查规范办学行为贯彻落实情况,建立问题清单,逐项及时整改。区教委成立3个专项督导检查组,由相关委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干部为成员,通过校园巡查、推门听课、查阅资料、走访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各学校进行全方位、全覆盖、全面深入督导检查,扎实有效规范办学行为。

(二)坚持专项督查与常态督导相结合。各督导检查组既要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的方式,不定期集中开展专项督查,也要根据各片区和学校的工作开展情况,选取群众反映、问题线索较多的学校开展例行检查、突击检查。充分发挥责任督学的作用,加强对学校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督,及时提出问题和建议,并督促学校整改落实到位。

(三)坚持集中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各学校要将专项督导作为推动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和有力抓手,切实加强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各督导检查组既要集中力量做好专项督导的阶段性工作,更要注重形成长期有效的监管机制,对违规办学行为常抓不懈。

四、督导检查内容

焦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市教委工作要求,抓实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具体要求,重点督查各学校教学常规、教师管理、招生收费、疫情防控、全稳定等工作情况(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落实。规范办学行为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基础教育科学发展、培养合格接班人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依法治教、促进内涵发展、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现实需要。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的重要性,树牢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要求;要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并虚心接受督查意见,对查找和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主动作为,务求实效。

(二)逗硬考核,严肃问责。将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检查情况纳入学校综合目标考核重点内容,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视情节轻重进行扣分或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坚持违规必问责追责,对违规办学情况严重的予以严肃查处并在全区通报批评,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依规处理。

(三)严肃纪律,接受监督。督导检查组要树立良好形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相关纪律要求,廉洁自律;要深入学校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并尽力帮助解决,杜绝走马观花现象。区教委设立规范办学行为投诉举报电话02344576029,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附件:潼南区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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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19





潼南区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检查重点内容


一、校园文化

(一)校容校貌。校园整洁美观、无卫生死角。设施摆放有序,张贴规范有序,无乱丢、乱倒、乱堆、乱停车、乱涂写。校园周边环境卫生、安全,校门前规定范围内无摊点。

(二)文化建设。以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体现时代特征和校园特色。

二、教学常规

(一)课程计划。严格实施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按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杜绝挤占品德、音乐、美术、体育、科学、劳动、综合实践以及国家要求开设的专题教育等课程。杜绝超纲教学、超前教学。

(二)教学管理。严格执行“教学六认真”,认真落实减负提质有关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认真组织开展校本培训、教研活动和集体备课,按要求检查教师教学常规情况并作出相应评价。常态开展升旗仪式、大课间活动和班团(队)活动。全面落实手机、睡眠、读物、作业、体质“五项管理”有关要求。课后服务开展规范,效果良好。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学生言行举止文明得体。

(三)教育质量。中小学校全面落实潼南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双十条”有关要求,幼儿园全面落实《重庆市幼儿园一日活动保教常规行为细则》等有关要求,优化育人环境,发展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学籍管理。严格学籍管理,招生、转学规范,按时为学生注册、异动学籍。均衡编班,严控班额,杜绝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全部清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零辍学。

三、教师管理

(一)日常管理。按规定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完善教师职称评聘、待遇保障机制。均衡配备任课教师,原则上按教师对口专业安排学科教学。严禁教师组织学生有偿补课,开展有偿家教和有偿补习等活动,或在校外培训机构任职任课。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严格执行请假制度。

(二)教师培训。重视教师专业发展,自觉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着力建设“学习型的教师群体”和“学习型的学校组织”。

四、后勤管理

(一)卫生保健。学校疫情防控、卫生保健工作管理规范。健康教育、传染病防控、近视防控和安全饮用水措施落实到位。

(二)财务管理。认真编制决算预算,严格公用经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健全财产管理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定期清查。严格按规定收取费用,严禁乱收费行为发生。

(三)食堂管理。食堂证照、制度、记录齐全,账目清楚。建立健全食堂财务管理制度。食堂环境整洁,餐具消毒规范。食堂留样规范,实际供餐与菜谱相符。

(四)工程管理。建设及维修改造等施工过程管理规范,工程档案资料完备。校舍安全常规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定期开展校舍安全常规检查,校舍无开裂、严重漏水等安全隐患点。

五、设施设备

(一)设施管理。建立学校教学设施设备总账、固定资产台账和各功能室分类明细账,加强教学设施设备数字化管理。各功能室设备存放有序、台账清晰、标签明确,做到账、卡、物相符。建立危化品管理制度,建立出入库数量、用途台账。

(二)设备使用。实验室按课程要求开齐开足分组、演示实验。功能室根据教材要求和学校特色开展实践活动。图书室开展各种读书活动,借阅率达标。提高教师信息技术和现代教育装备应用能力,充分利用信息化设施设备开展教育教学。

六、安全稳定

(一)信访稳定。全力做好上访人员稳控工作,管理到位,处置得力,不出现负面舆情。

(二)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安全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完善各类安全工作制度和预案,配齐各类安全设施设备,积极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和演练,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及时有力处置校园安全事件。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

(三)依法治教。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并依据章程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坚持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师生法律素养和公民意识。合法运用教育惩戒,坚决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现象。

关于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督导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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