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部门 > 区教育委员会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 > 义务教育

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公示

日期: 2024-01-30

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公示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潼南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全体在校用餐学生(不含城区)。2023年受益学生22297人。

二、补助标准

每生每天膳食补助标准为5元,食堂运行费补助标准为0.6元。

三、资金来源

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由中央、市、区级财政共同承担。

四、供餐方式

1、学校已建立食堂的,由学校食堂进行饭、菜加工,按采购成本价格供应完整午餐。

2、学校尚未建立食堂的,每周免费提供3盒学生饮用奶。

五、2023年资金拨付情况

详见附表。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2023年12月1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