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公示
教育行政处罚案件情况公示
序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 机关 | 处罚 决定 日期 |
1 | 杨某 | 潼教罚〔2021〕1号 | 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办学许可证,面向中小学生擅自开展学科培训并收取费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重庆市教育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第七条第一款。 | 作出停止超出审批范围办学、退还所收费用,暂停疫情防控期间面向学生的所有线下培训活动,并按违法所得的4倍处以罚款,共计9600元(大写:玖仟陆佰圆整)的行政处罚。限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相关部门缴纳罚款。 |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 2021/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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