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230093306122/2024-00012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交通局
[ 主题分类 ]
交通
[成文日期 ]
2024-02-18
[ 发布日期 ]
2024-02-18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有效性 ]
重庆市潼南区交通局 关于注销《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经核查,我区现有渝CE0876等213辆营运车辆逾期超过一百八十日未进行年度审验(具体名单见附件)。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一百八十日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由原许可机关收回并注销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
凡被公告注销的《道路运输证》证件自行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逾期超过一百八十日未进行年度审验的车辆明细
重庆市潼南区交通局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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