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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30093306122/2024-00012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交通局 [ 主题分类 ] 交通 [成文日期 ] 2024-02-18 [ 发布日期 ] 2024-02-18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有效性 ]

重庆市潼南区交通局 关于注销《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经核,我现有渝CE0876等213辆营运车辆逾期超过一百八十日未进行年度审验(具体名单见附件)。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一百八十日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由原许可机关收回并注销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道路运输证件。

凡被公告注销的《道路运输证》证件自行作废。
特此公告。

附件:逾期超过一百八十日未进行年度审验的车辆明细

重庆市潼南区交通局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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