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江干流梯级渠化双江航电枢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补充信息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我公司已于2019年10月27日和2020年10月10日对重庆市涪江干流梯级渠化双江航电枢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了两次信息公示,为进一步听取公众对本工程建设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我公司拟对项目进行公众参与补充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重庆市涪江干流梯级渠化双江航电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的查阅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p8GUi2aJukRZgHfjhbBajQ 提取码: ecya。
2、公众如需纸质报告书可致电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资料索取的时间在公示期间内。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双江航运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兴潼大道108号2楼
联系人及电话:苗工 18523373607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东路16号
联系人及电话:李工 5166357@qq.com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双江航电枢纽位于涪江干流重庆市境内,是重庆境内涪江干流梯级开发中的第一级,其开发任务以航运为主,兼顾发电、河道生态修复等综合利用要求。坝址位于双江镇原三块石坝址下游约500m处,水库淹没涉及重庆市潼南区和四川省遂宁市。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双江航电枢纽工程影响范围内地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
参与征求意见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制定的公众意见表中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填写所要提出的建议和意见,以及公众信息。
四、公众提交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联系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重庆双江航运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