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市交通局对全市港口码头建设情况掌握不全面,直到督察组要求提供违建码头情况后,才临时提供19座违建码头名单。对于非法码头,市、区(县)两级交通部门既未依法查处,也未督促整改。 |
整改责任单位 |
潼南区 |
整改目标 |
2020年6月前对米心汇通、玉溪国瑞、上和鱼形嘴、上和猴子桥和别口杨家坝五个违建码头拆除并复绿。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一是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五个违建码头停止建设,制定“一案一策”整改措施,召开违建码头专项整改会议,大力宣传违建码头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二是依法拆除码头上各类设施设备,对已建成的部分前沿挡墙、已硬化的部分陆域面积,利用卵石、沙土完成回填工作,恢复自然岸线,通过播撒草种或种植绿植,因地制宜,完成复绿工作。三是汇总整改资料,向市交通局、市推长办报告整改情况,及时报请销号。四是五个违建码头整改完成后,进一步完善日常巡查机制、部门联动机制,坚决杜绝新的违建码头产生。对拆除后的违建码头,要安排相关单位依法合规利用临水资源,铲除违建码头的滋生土壤,防止死灰复燃。五是结合我区无非法码头又无合法码头的实际情况,对已纳入规划的码头,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待手续完善后,严格按照码头建设程序修建合法码头。 整改成效:全区5个违建码头已全部拆除、复绿。 |
整改时间 |
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周莲 15923143605 |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区县或市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