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4年4月行政处罚信息情况
重庆市潼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4年4月行政处罚信息情况 | |||||||
序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文书 | 处罚时间 | 处罚情况 | 备注 |
1 | 为民液化石油气(龙形)销售点 | 不按规定储存液化石油气瓶 | 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3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九十九条的规定。 | 潼经信(执法)罚字[2024]第006号 | 2024.4.30 | 责令限期整改,处罚款8000元(大写捌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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