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24年2月行政处罚信息情况
序号
被处罚当事人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文书
处罚时间
处罚情况
备注
1
张恒
第三方施工破坏
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三十四的规定,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
潼经信(执法)罚字[2024]第001号
2024.2.28
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8000元(大写捌仟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