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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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潼南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2020年度政府工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1. 总体情况

  1. 主动公开。2020年,我委没有在“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单独设置网页,未公开相关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我委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截至2020年底,我委未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诉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信息时效性与准确度,严把质量关的同时严把保密关,制定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确保信息内容准确、表述规范,不断提高政务公开信息。

(四)平台建设。2020年我委在“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未单独设置版块。

(五)监督保障。我委制定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审核无误后及时公开,有效防止了因端口太多而发生泄密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    政    诉    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委在政府网站上无版块,工作动态未进行更新。2021年将上线,信息化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工作,需要常抓不懈,且牵扯面广,头绪多,专业性较强,我委专业人才相对匮乏,信息化专业人才的培养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委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证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的规范有序进行,保证公众合法获取政府公开信息。二是加强工作人员的培养。负责政务公开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委区政府组织的辅导讲座和业务培训,并加强自学与讨论交流,加强服务意识、专业技能教育。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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