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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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2-23

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情况

(一)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学习运用

一是我局按照《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发了2021年法治工作要点,同时党组高度重视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将党政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注重构建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组织结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分管领导抓督促、法制部门抓指导、业务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法治政府建设方略在我局有效推进。二通过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业务培训会、支部会等日常例会,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让我局干部队伍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提升专业的法治素养。

二)优化营商环境、提高办事效率

一是全部行政审批均在网上办理。严格按市规资局关于印发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规定的通知开展工作并重新清理了服务指南。通过不动产登记大厅电子显示屏、微信群、现场宣传等多渠道普及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互联网+不动产登记,落实不动产登记领域的一窗受理,即办即取不见面办理。缩短了办件时限、方便了群众、提高办事效率。二是清理奇葩证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取消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凡是不是法律法规强制要求提供的证明一律取消,以现场承诺声明的方式代替证明。三是清理取消无法定依据收费项目,在不动产登记领域执行小微企业免收登记费,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对小型低风险项目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免收登记费。

(三)健全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

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依法公开,畅通公众参与公共决策渠道,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对土地征收、空间规划、不动产登记、行政执法等业务进行了听证,今年组织执法、征地、规划实施相关听证共计15二是长期聘请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等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行政决策中的作用。三是做好行政机关合同文件审查与管理,对以局名义签订的合同进行严格的法制审核,对签订后的合同进行统一登记、归档以及定期清理,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共计审查62。严格按程序进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审查,今年,由我局起草区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1件,今年出台的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文件经群众、集体组织、镇街政府、相关部门等代表多次讨论听证审查才得已出台。落实政务公开和信访制度,接受公众监督。通过局公众信息网、公开电话、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重要时间、重要节点及时对区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矛盾纠纷进行排查、落实责任、制定纠纷化解计划,贯彻领导接访、下访制度,领导班子和二级班子共计下基层调研42次,今年接信访件105,回复105件,回复率100%

(四)厘清权力界限,保障文明执法

一是厘清执法权限明确职能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市执法职能改革相应文件,将城镇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筑查处职能移交城管局农村村民违规建住宅查处职能移交农业农村委。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均通过执法资格考试持有有效执法证件。执法辅助人员按照辅助人员规定和局会议精神要求招聘、考核、保障其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区政府、市局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发现办案过程中的瑕疵,加深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在相互交流的过程中学习和探讨办案技巧,切实提高了执法人员的实务能力及办案水平。四是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执法效率。结合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联合农委、镇街等单位制定工作方案、统一调度、密切配合、落实责任与水务部门紧密配合,积极开展砂石开采整顿治理工作。抽调5名执法人员,直接参与偷采砂石法理工作。注重执法过程情理法的统一,对于违法状态轻微,影响较小,当事人主动消除违法状态的,柔性执法,予以当事人不予立案处理,目前柔性执法办理案件共计1件。

(五)规范行政诉讼,依法出庭应诉

主要领导组织学习和传达区政府、市局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制度要求班子成员按照规定依法应诉出庭,充分发挥负责人出庭化解矛盾纠纷作用,今年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共17结案15件,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应诉出庭率不断提高其中4件案子在我局负责人出庭调解的情况下,当事人主动撤诉。

(六)建立学法制度,加强普法宣传

一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全局行政事业工作人员通过参加干部网络学习、干部法纪知识在线学习考试执法资格培训考试等方式学习,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在区政府广场、部分社区、镇街开展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重点向群众宣传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城乡规划法、矿产资源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二是以业务相关法律法规为抓手。今年,由局领导带头具体学习习近平法治建设讲话相关理论、《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长江保护法》重庆市344号令等。

(七)运用各种方式、有效化解矛盾

一是为了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在规划和自然资源领域内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独特优势和职能作用,按照相关文件成立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明确了具体的调解职责,配备相应的人员,保障办公经费。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制定了矿山安全生产检查方案及执行计划、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了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个科室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切实履行职责,带头强化学习

2021我局党组重视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将党政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年初亲自部署制定了《2021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多次组织局二级班子和全体职工专题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采取了多种多样的学习方式,把法治政府建设列为重要培训内容,引导领导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工作的能力。

(二)规范决策程序、督促依法行政

一年来,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了党组统筹协调的作用,按照重大决策的相关规定,积极参与征收地价、详细性控规修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群体性信访问题等工作方面的解决和部署,要求局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执法、信访、合同审查、文件审查等方面的工作,全面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并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规资所、执法队、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严格依法行政,依规办事。我局未发生领导干部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形。

(三)重视法治人才、推动法治宣传

我局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党组书记、主要负责人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让本单位法治人才、法律顾问参与相关工作重要决策,培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开展法治学习会议,学习宪法、民法典、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要求党员干部通过自学等形式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完成执法考试、学法用法考试等,提高了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日,组织全区23个镇街进行了相应主题,重点向群众宣传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城乡规划法、矿产资源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政策在区政府广场、部分社区、镇街开展集中宣传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页约12000份、张贴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宣传海报约700份、横幅25条、现场接受咨询问答1000余次,同时通过电子大屏幕、电视、报纸等形式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三、工作不足及2022年工作主要安排

(一)主要不足

1.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到位,由于机构改革,执法处罚决定还未形成固定的社会公示方式,部分执法过程影像资料保存不完整

2.行政调解制度运用不足,成立了专业调解委员会,未及时聘用专业调解员。

3.对新出台的自然资源领域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2022年法治工作建设打算

1.制定2021- 2025年法治规划、八五普法教育规划;做好法治宣传;继续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学习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有计划组织1-2次全员集中法治教育学习培训,规范进一步行政行为,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加强落实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落实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3.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制度配齐专业的调解人员,加强调解人员培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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