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局2017年预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我局对内设机构调整后,内设1室4科,办公室、编制
和用地规划管理科、建筑规划管理科、测绘和市政规划管理科、村镇规划管理科,下属事业单位3
个:规划监察执法大队、规划信息服务中心和规划展览馆,新增一个临时机构(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指
挥部办公室)。规划信息中心为独立核算单位。在编职工31人,退休2人。在编公务车2辆。主要
职责是:1.贯彻执行城乡规划、测绘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城乡规划和测绘有关规定
并组织实施。2.承担由区政府组织编制的潼南区城乡总体规划、区域城镇体系规划、潼南区中心城区
总体规划、潼南区近期建设规划的具体工作;组织编制中心城区规划区内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
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区级以上开发区总体规划、重要专项规划;负责对城乡规划有关的专
业规划进行综合协调与平衡;指导镇、村规划编制工作。3.承担实施城乡规划的责任;承担由区政府
组织制定的城市规划区近期建设规划的具体工作;依法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提出出让地块的规
划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依法核发村
规划区内的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农村集中居民点建设,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城乡广告设施、城市雕塑等建(构)筑物的规划审查。
4.组织编制基础测绘规划;负责基础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地籍测绘
工作,建立健全全区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负责测量标志保护。5.承担组织提供测绘公共服务和
应急保障的责任;指导地理信息应用服务,审核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管理地理信息成果,组织协调地
理信息安全监管工作。6.承担规范规划和测绘市场秩序的责任,管理和规范规划设计和测绘市场;负
责城乡规划设计、测绘单位资质管理;承担城乡规划和测绘成果质量的审查工作;承担本区地图和各
种专题地图的审查工作;承担规划、测绘人员业务培训工作。7.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城乡规划、测
绘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中心城区、镇、村(特定项目)规划区范围内实施规划行为的监督检查;负
责镇村实施规划行为的监督检查。8.负责全区规划和测绘档案和信息工作;负责全区基础测绘成果管
理;负责中心城区、镇、村(特定项目)规划区内的城乡规划和测绘成果档案管理;组织实施城乡规
划和测绘行业信息系统建设规划。9.组织实施城乡规划、测绘科技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城乡规划和
测绘的科研、科技合作交流以及高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10.参与江河流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利
用总体规划和重要专业规划的编制;参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的制定。11.承担区规划委员
会的日常工作。12.负责组织制定前期违法建筑整治工作计划,安排全区内违法建筑整治工作,对镇、
街道整治工作进行指导、督查、检查和考核,组织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在建违
法建筑的消除和存量违法建筑成片集中整治工作。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5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82.69万元,占支出总
预算的73.9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费,保障全局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项目支出预算1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6.05%,主要用于城乡规划全覆盖、拆违办等工作。2017
年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增加178.42万元,为政策性调资和增加了养老保险、职业
年金的预算。项目支出增加19万元,主要是新增一个临时机构(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5.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13.9万元,公
务用车费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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