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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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21

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公安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持续深化政务公开、规范权力运行、提升服务效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断增强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制度,对标对表、结合实际、逐项梳理区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清单,逐一明确责任主体、公开依据、公开时限等,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主动公开预算决算、行政许可、法治政府建设等内容,按需公开涉案车辆拖移和停放服务、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升级改造、道路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等采购信息13条,对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军警机动车驾驶证换证申领等行政许可结果落实“一季度一公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聚焦“护航开学季”“阳光下的守护”“马掌铁•潼城美警”等主题,规范发布工作动态100条;主动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36件,办结率、答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区局获评“2025年度提案办理好单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建立“专人受理分办、多警种配合协调、法制审核把关”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不断细化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办理、答复、存档等环节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息获取权利。2025年,接收娱乐场所管理、小区治安管理、养犬管理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按期予以公开5件,全年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发布、谁审核”的要求,明确信息制作、保存、公开等各环节责任,确保所提供的政府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全面排查已公开信息,定期清理无关、无效以及涉及隐私涉敏信息,严防失泄密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融合一体化服务平台。以重庆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为主阵地,链接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国家行政法规库、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平台,提供政策查询、办事指南、依申请公开等服务,实现同源发布、同步更新;拓展新媒体平台影响力。用活用好“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平台,通过“平安潼南”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新浪微博、抖音号等4个政务新媒体发布动态信息1200余条,被公安部及中央级媒体采编61条,总阅读量达300余万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自觉将政务公开工作置于多方监督之下,主动接受内部监督、依法接受司法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政务公开联络员机制,由办公室统筹协调、各警种指定专人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积极参与区政府办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及工作会议,着力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459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5606

行政强制

464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87.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2025年区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公开内容深度不够、主动回应社会关切不足、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不高等问题。2026年,区局将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压实监督责任。严格遵循《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依托专人抽查、第三方监测、依申请公开等方式强化督查问责与过程监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层层传导,形成常态长效的工作合力。二是聚焦内容提质。聚焦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持续深化交通安全、行政执法、便民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图表图解、案例说明、短视频等方式,提升可读性、知晓率。三是强化平台赋能。深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融合应用,推进“12123平台”“警快办”“愉快办”等平台数据互通、服务共享,实现“一次发布、多端同步”,提升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度与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潼南区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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