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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公安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02-23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依法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2020年面对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区公安局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中提出的依法开展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滚动播放“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的违法犯罪行为”“居家防控疫情期间治安防范提示”等音频,发放防疫宣传资料18.6万份,通过“两微一端”发布科普宣传内容303条,阅读量30.5万人次,切实增强了群众的法治观念,引导群众自觉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共同战胜疫情。同时,注重加强疫情期间执法办案安全、规范执法教育,制定了《潼南区公安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执法办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做到了严格履职与理性平和相结合,特殊时期没有出现乱作为现象。

(二)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

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区公安局开展为期三年的“全警实战大练兵”,坚持全警参与、全员覆盖、抓实“法制练兵”,把法律知识培训作为全警的基本训练内容。以宪法修正案、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公安机关常用法律法规为重点,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组织政治轮训7311人、现场执法行为能力训练3115人、岗位练兵15206000余人,进一步增强民警运用法治思维、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通过主动公示执法事项、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等信息,主动公示机构职能、执法主体、窗口单位的办公地址、工作时间、联系方式,在办理行政案件或者开展行政管理活动中依法向特定对象告知执法信息等方式,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二是通过强化现场执法记录仪配备使用,办案区监控全方位、无死角覆盖,信息化执法办案系统的使用确保了执法过程全过程的记录。三是明确法制审核范围,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的其他重大执法决定需进行法制审核。当前对按照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率达到了100%。

(四)积极探索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坚持落实“为贫困人群DNA鉴定付费入户”机制、“清单式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等便民措施,帮助111名“黑户”贫困人员完成DNA鉴定、登记入户、建档立卡工作,快捷办理车驾管业务90005笔、户籍业务75800笔、治安业务14930笔、出国(境)业务2392笔。二是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对40项依申请类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梳理优化,承诺时限压缩比达77.44%、平均到场次数0.35次、即办件占比52.5%。三是推广应用“民生警务平台”,试点推进派出所窗口综合服务、24小时无人便民服务点建设等民生实事,得到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五)加强执法质量监督考评

一是按照《重庆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办法》严格落实案件日常监督考评、月交叉监督考评、季度交叉监督考评工作机制,执法监督考评规范执法办案行为的倒逼作用凸显,办案人员依法办案、及时结案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办案质量和法律文书制作水平进一步提高。二是在执法质量考核评议中,发现已办结的案件或者执法活动确有错误、不适当的,严格依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等规定追究相关领导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六)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

一是把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作为定纷止争的重要手段,充分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复议、诉讼救济权。执法过程中落实行政复议权利告知制度,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严格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2020年经复议撤销不当的行政行为2件。二是充分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诉讼案件,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0年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2件。

(七)强化化解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

坚持把信访纳入法治轨道,依法、就地化解信访问题,2020年共处理信访案件152起(其中公安部转办14起、市委政法委交办6起、市局交办74起、市政府和市长公开信箱交办58起);审慎、善意做好接访下访工作,受理群众来信79起,接待群众来访104人次,区局领导接访群众84起,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推进人民调解员进驻派出所调处矛盾纠纷,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排查化解干群、物权、经济、邻里、婚姻家庭等矛盾纠纷,预防处置个人极端案事件,针对新特点、新动向,着力在排查、化解、管控方面整体发力,坚持网上网下联动,强化警种部门联动、重点人员流入地和流出地合作,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见效。2020年以来排查调解案件1362件,其中关注类案件13件,重点类案件1件,未发生群体性械斗。

(八)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

坚持宪法宣传教育与业务宣传有机结合,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年集中组织开展 “三月法治宣传月”“政法三官联系服务村居法治宣讲”“宪法宣传周”、扫黑除恶、交通安全、儿童防拐骗、集资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禁毒禁赌等宣传活动200余场次。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人职责情况

一是区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公安建设,召开党委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并第一时间召开党委会学习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二是区局主要领导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2020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区委区政府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专题研究部署,带头学法、述法,对法治公安建设,亲自研究、亲自安排、亲自督察。坚持每半年听取一次法治公安建设工作的专题汇报,不定期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力保障法治公安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工作不足及2021年工作主要安排

一是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规范。部分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不高,依法行政能力不强,程序违法时有发生,办事效率有待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是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有待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更多的停留在表面,缺乏实效性和威慑力。对行政执法工作运行的全过程监督制度不健全,缺乏一套长效监督体系。行政执法监督缺乏合力,常有出现单部门管全局、以小镇大的情况,监督问责相对弱化,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

下一步,区局将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会议精神,加强法治公安建设,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把法治建设与公安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明确公安机关各部门承担法治建设的具体任务,打表推进,使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与公安各项业务指标统筹推进。明确专人对法治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进度、成效等情况进行事中督察、指导。

二是进一步深化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改革。加快建立110接处警可视化管控机制,切实强化现场执法和受立案等执法源头规范;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建设,不断提升内部监督合力;深化执法公开,注重发挥媒体、群众等方面的社会监督作用,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行使。

三是进一步切实提升公安民警法治素养。结合实战大练兵,积极组织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通过举办法律讲座、专家授课等方式,使民警及时掌握民法典、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新法新规内容,切实提升公安民警法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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