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鼓励积极参与居民分时电价的倡议
全区广大市民朋友们:
伴随夏季高温天气来临,全区用电负荷持续攀升,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需求,倡议全社会共同努力、共尽责任,积极参与执行居民分时电价政策,携手做好节约用电、错峰用电。
一、参与对象
全区由电网企业直接抄表到户且具备分时表计计量条件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和居民充电设施用户。
二、分时电价
(一)高峰时段:11:00—17:00、20:00—22: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提高0. 10元/千瓦时 (含税,下同);以一档阶梯为例:0.52元/千瓦时+0.1元/千瓦时=0.62元/千瓦时。
(二)低谷时段:00:00—08:00,在平段电价基础上降低0.18 元/千瓦时;以一档阶梯为例:0.52元/千瓦时-0.18元/千瓦时=0.34元/千瓦时。
(三)平段:08:00— 11:00、17:00—20:00、22:00—24:00,平段电价为国家规定的销售电价。
分时电价计价方式详见下表:

三、执行方式
用户自愿选择执行。选择执行居民分时电价的用户,执行满一年后可申请退出,退出后仍可再次申请执行。
四、节电倡议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率先垂范,培养节电意识,加强用电管理,带头践行绿色节能办公。希望广大市民要强化节约用电意识,自觉养成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习惯。鼓励全民积极参与电力移峰填谷,电动汽车、电动两三轮车尽量利用夜间负荷低谷时段(00:00—08:00)错峰充电,主动执行居民分时电价政策,形成错峰用电的良好习惯,全力保障电网平稳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附件:居民分时电价办理流程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潼南供电分公司
2025年7月17日
渠道二:当地供电营业厅
“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和居民充电桩用户,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营业厅办理,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户名为开发商公司名称或房屋原户主(二手房)等情况的,需提供现有房屋产权证办理过户/更名后申请办理居民分时电价(峰谷电变更)。
温馨提醒:如发现您的信息与用电名称不符时,您可以通过“网上国网APP”办理过户更名,也可以联系供电企业的客户经理或96003服务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