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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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1-02-01

现将我委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理论武装。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制订并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书本学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要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及《工作要点》等,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论武装。

(二)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工作重要议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委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总体谋划,对领导班子责任分工亲自把关,做到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情况亲自调查,重要信件亲自批阅,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会、主任办公会等,由主要领导带头、督促其他班子成员深刻学习领会依法治国、依规治党重要内容。聘请潼南兴潼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专职法律顾问,助力我委依法行政,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正确依法履行行政职能。

(三)加强依法行政机制建设,全力贯彻落实。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结合机构改革职能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事项,先后制定并下发了我委《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重大执法事项审核清单》等,对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核程序、法制审核要求等进行了明确。二是全面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制定我委《法制审核工作制度》,按要求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三是建立以执法机构人员为主体的法制审查机构,保证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四)深入推进普法工作,抓好法治宣传教育。一是认真抓好干部学法用法。制定委机关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坚持党组中心组每季一次学法和干部职工会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意识。二是落实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分级考试制度,积极组织参加区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抽考和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达100%,优秀率95%以上。三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制定了我委《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对“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同时对“以案释法”工作提出了要求、指明了作法。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的法治观念。每年“3.15”消费者权益日、“12.4”全国宪法宣传日等开展主题法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法制观念。为政府部门、各事业单位、各镇街适时举办《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等发展改革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质量。为各天然气长输管道企业、各镇街反复宣讲《石油天然气保护办法》,提高企业和干部群众保护天然气长输管道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四是将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纳入干部任职流程中认真执行。

(五)全面正确履行行政职能,各项任务指标均已达标。

1、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根据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委托中介服务管理提升行政效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潼南府办发〔2020〕47号)、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一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潼南府〔2020〕25号)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已一律取消。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了清单管理,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并向社会公开。

2、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负面清单制度。转发《关于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市级部门任务分工的通知》(潼发改〔2020〕99号),要求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全面对照《清单》对标对表抓好落实,对列入负面清单的项目,一律不得准入,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享受政策便利。

3、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监管。牵头建立了由区政府办、区发展改革委、潼南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相继出台了《关于印发<潼南区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潼信用办发〔2020〕2号)、《关于印发潼南区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潼信用办发〔2020〕3号)等系列文件,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

梳理全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清单,印发《重庆市潼南区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0年版)》,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归集上报信用信息。推行“双公示”工作制度,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进行了归集和公示。截至目前,“信用潼南”共收集数据总量755559条,全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106295条,其中:行政许可19171条,行政处罚11500条,红名单92条,黑名单349条,其它信用信息75183条。

在农村金融、纳税评级、市场消费等方面深入开展守信激励,2020年底,我区已评选“信用村”22个、“信用户”1298户,A级纳税人39名、B级2149户,放心消费示范单位59家。同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严格推行信用记录查询使用制度,及时查询处理涉企“红黑名单”信息,努力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2020年底,“信用潼南”已公布黑名单单位502个,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医疗机构25家,1491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现行规定清理工作的通知、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潼南区工程项目招投标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潼发改〔2019〕108号),全面清理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特别是对非公有制经济各种形式的不合理规定。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防止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举措,不存在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文件,并已向社会公示。

5、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制度,建立健全涉企收费清单制度。2016年以来,我委每年整理更新并及时公布《潼南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含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潼南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含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适时更新目录清单相关内容,并及时通过潼南区公众信息网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工作不足及2021年工作主要安排

(一)工作不足:

一是对法治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理念对法治建设具有指导、决定性作用。一直以来,我们虽然在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理上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广大干部群众法治理念的确立还需要一定的过程。当前,道德规范和生活习俗依然是指导和调节群众行为的主要依据,相当一部分群众咨询、学习法律往往持着“临时抱佛脚”的实用心态。

二是干部队伍法治意识有待提高。经过多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有所加强,但普法内容很难照顾到社会群体对法律的多样性多层次性需求,一些干部对系统的法律知识学习不够,缺乏尊重法律敬畏法律意识,缺乏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提升缓慢,一些干部也习惯于依靠政策和行政命令办事,法律还没有成为指导和约束人们行为的“第一准则”。

三是依法行政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是法治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衡量法治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执法行为不够规范,实施“三项制度”上还不够深入、具体、全面的现象:一是行政执法决定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完善;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很少,且目前尚未开展数字化归档管理工作;三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开展法制审核人员业务能力、法律专业知识有待提高;四是涉及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二)2021年主要工作安排

1.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党组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规划、重大项目安排,重点民生事项,事先开展广泛的调研活动,并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评审。在重大开支、干部考核、项目建设等重大决策上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工作中涉法的实际问题。  

2.全面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有序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对单位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职责进行全面梳理,按照权力类别逐条逐项进行分类登记,梳理行政权力事项。加强政府投资领域事中事后监管,有效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高效运行 。加强制度化管理。通过制度管人管事,提高机关管理质量,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手册、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全面公开我委各项业务办事程序、服务标准、承诺责任追究等工作内容。采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政务信息,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积极拓宽群众投诉渠道,通过“领导接访日”和大接访等活动,将“网络问政”工作常态化、民生化,深入了解群众的相关诉求。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创新行政审批管理体制、机制,压缩审批“内循环”。认真选派审批大厅首席代表,全权处理项目审批、备案及核准业务。精简审批管理事项,强化窗口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加强行政审批管理监督。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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