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我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和《2021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发展改革工作相结合,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会议精神。
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一次、二次、三次会议重要讲话精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和区委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精神等,紧扣全区中心任务,在委党组研究讨论重要事项和作出重大决策时,都把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中央、市委、区委的规定贯穿始终,党组班子尤其是我委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用法,落实法治建设各项要求,按照区依法治区委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多措并举推进我委法治建设工作。
(二)积极履职,服务经济发展
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高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先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方案》《潼南区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任务分工方案》等系列文件,明确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开办企业实现“一窗综办”“联审联办”,最快2小时办结;4619项依申请类政务服务事项全面上网运行,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0896户、增长20.34%;214项办税事项实现“非接触式”办理,切实提高企业对营商环境改革的获得感。成立以区政府区长亲自挂帅组长、区发展改革委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的全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设立18个专项小组,协调推进营商环境各项重大政策落地见效。二是畅通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切实维护市场准入的统一性、权威性,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按照要求不定期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不一致或者不合理的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专项清理工作,对于产业准入审批方面,认真对照有关要求进行梳理,保障在审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级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三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全面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的“5个统一”。四是优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构建行业监管部门与综合监管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充分发挥信用约束作用,归集全区公共信用信息12.79万条,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将“红黑名单”嵌入到公共服务办理流程,推动食品经营、信用农村、招标投标等领域开展分级分类监管,累计建设信用村34个、信用户1298户。五是全面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全面清理整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建立健全乱收费举报投诉查处机制。2021年,全区共有18家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会费115余万元,惠及企业724家;督促1家行业协会商会主动降低会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金额4万元;要求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项目1个,减轻企业负担金额0.2万元。2021年度,针对行业协会商会中相关业务和活动开展不足的行业协会,引导其主动注销登记,截至目前,已有4家行业协会完成注销,1家正在注销过程中。
(三)完善制度,推进执法规范化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不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采取灵活多样、方便群众的方式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并及时予以更新。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执法文书标准和要求,认真记录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做到规范化。按照相关要求,配备了专业摄像机2台、照相机1台,确保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公平竞争审查双审机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履行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审备及时,同时在起草过程中进行公平竞争双审查并引入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按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上报。对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公开征求意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制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部公开。二是着力推动行政处罚裁量全面基准规范化。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制定我委《重大执法事项审核清单》《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和《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建立执法审查和执法监督机制,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法律控制和制度控制。2021年,我委行政处罚共17件,均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标准严密、准确,减少了处罚的弹性和自由性。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加强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我委对法治建设高度重视,年初制订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了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密切配合,具体工作专人负责的工作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自觉承担起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党组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委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是认真组织干部队伍法治培训。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坚持带头参加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培训,结合干部普法学法考试、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执法人员法治培训等,注重加强对委机关干部职工法律意识的培养,提升执法队伍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大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普法培训力度,将《宪法》《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政府投资条例》,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列入依法行政培训学习重要内容。
三是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聘请资深执业律师为我委法律顾问,协助我委解决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疑难复杂案件,同时邀请法律顾问为全委干部职工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提升我委执法工作水平。
三、存在的不足
一年来,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依法治区办的领导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相比,依然存在着不小差距。一是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上还不足;二是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和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上还需进一步推进。
四、2022年主要工作思路
2022年,我委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区委关于法治建设各项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八五”普法工作部署,持续深入开展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发展改革职能,做好发展改革领域法律法规执法普法工作,切实提高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开展粮食管理、招投标等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三是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年度法治报告制度,将法治建设、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委年度工作计划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推进我委法治机关建设。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