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部门现行的职能职责:
一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全区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区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全区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发展总量平衡、经济结构调整、发展速度等目标和政策建议,统筹全区生产力布局和产业、区域、土地、人口、环境等政策。统筹推进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是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是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负责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政策建议并协调解决。宣传贯彻执行价格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和调整由本级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
四是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及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
五是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组织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编制政府投资规划及资金平衡计划。负责统筹、调度和督促重大项目,研究提出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名单。
六是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相关部门拟定产业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七是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推进创新能力建设。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八是拟订区级粮食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计划,承担粮食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提出粮食流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负责区级储备粮油管理,负责粮食经营者进入收购市场资格审查,承担粮食监测和应急调控、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九是负责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是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综合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战略、规划、计划、政策,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环境保护有关规划。
十一是承担国民经济动员相关工作;负责西部大开发、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相关工作。
十二是贯彻落实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统筹指导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指导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
十三是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内设9个科室,1个事业单位。在编职工54人,退休职工28人。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我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包括下设事业单位在内。
(四)机构改革情况。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区商务局粮食管理职责、相关部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发展改革委,将主体功能规划编制、应对气候变化和减排、农业投资项目管理、重大项目稽查、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智慧城区建设、区域经济合作和利用内资工作、协调重大招商项目等职责划出。编制人员调出9人,调入3人。二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随着职能职责的调整,从原商务局划入粮食管理和补助专项经费约526万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608.32万元,支出总计2,608.3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0.30万元、增长42.69%,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将区商务局粮食管理职责划入发展改革委职能划转,增加粮食管理和补助专项经费约526万元;二是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支付编制报告费用等150万元;三是翻修办公楼增加费用约50万元;四是增加高山生态易地扶贫搬迁补助40万元。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608.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0.30万元,增长42.69%,主要原因是一是机构改革将区商务局粮食管理职责划入发展改革委,增加粮食管理和补助专项经费约526万元;二是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支付编制报告费用150万元;三是翻修办公楼增加费用约50万元;四是增加高山生态易地扶贫搬迁补助40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608.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0.30万元,增长42.69%,主要原因是一是机构改革将区商务局粮食管理职责划入发展改革委,增加粮食管理和补助专项经费约526万元;二是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支付编制报告费用150万元;三是翻修办公楼增加费用约50万元;四是增加高山生态易地扶贫搬迁补助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2.91万元,占50.34%;项目支出1,295.41万元,占49.66%。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无结转结余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08.3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80.30万元,增长42.69%。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将区商务局粮食管理职责划入发展改革委,增加粮食管理和补助专项经费约526万元;二是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支付编制报告费用150万元;三是翻修办公楼增加费用约50万元;四是增加高山生态易地扶贫搬迁补助4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8.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0.30万元,增长42.69%。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将区商务局粮食管理职责划入发展改革委,增加粮食管理和补助专项经费约526万元;二是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支付编制报告费用150万元;三是翻修办公楼增加费用约50万元;四是增加高山生态易地扶贫搬迁补助4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6.30万元,增长35.71%。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将区商务局粮食管理职责划入发展改革委,增加粮食管理和补助专项经费约526万元;二是2019年下半年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支付编制报告费用150万元;三是2019年下半年翻修办公楼增加费用约50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8.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0.30万元,增长42.69%。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将区商务局粮食管理职责划入发展改革委,增加粮食管理和补助专项经费约526万元;二是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支付编制报告费用150万元;三是翻修办公楼增加费用约50万元;四是增加高山生态易地扶贫搬迁补助4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6.30万元,增长35.71%。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将区商务局粮食管理职责划入发展改革委,增加粮食管理和补助专项经费约526万元;二是2019年下半年启动“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支付编制报告费用150万元;三是2019年下半年翻修办公楼增加费用约5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2019年无结转结余情况。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5.35万元,占68.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2.53万元,增长8.0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 “十四五”规划编制专项工作经费和翻修办公楼专项经费,节减了三公经费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508.54万元,占19.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8.54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将区商务局粮食管理职责划入发展改革委,增加粮食管理和补助专项经费约508.54万元。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0.75万元,占6.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5万元,增长0.41%,主要原因是人员职级等原因的薪资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52.45万元,占2.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58万元,下降21.7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转出造成预算减少。
(5)农林水支出40.00万元,占1.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按照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要求追加补助资金4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52.93万元,占2.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6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转出预算减少,住房保障计费基数调整后造成预算增加。
(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8.30万元,占0.7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3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机构改革将区商务局粮食管理职责划入发展改革委,增加粮食管理和补助专项经费18.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2.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99.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17万元,下降1.4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转出造成预算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13.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63万元,增长26.46%,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和增加劳务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伙食补助、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8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14万元,下降50.4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49万元,下降39.81%,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部门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4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6万元,下降40.5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31万元,下降50.59%,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8.72万元,主要用于接受市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业务往来单位交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28万元,下降56.4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8万元,下降26.7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95批次9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6.9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3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3.6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伙食补助、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63万元,增长26.46%,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和增加劳务费。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72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19年会计人员将会议用资料费等纳入会议费,2018年会计人员将会议用资料费等纳入办公费中。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45万元,下降25.86%,主要原因是参加培训事务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3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4.02%。主要用于会议室空调、音响、视频设备和平板电脑的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分内容需单位自行撰写,有疑问请联系绩效中心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553.32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如有),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资金全年执行率均达到100%,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均达到100%,绩效指标自评得分均为100分。
(二)绩效自评结果。
潼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优,已完成工作团队的组建,提出了潼南区“十四五”规划工作方案。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1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成立“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小组,细化落实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任务;二是高质量完成我区“十四五”规划纲要的编制;三是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基础数据收集汇总。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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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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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项目) |
潼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 |
联系人及电话 |
唐劲波17382370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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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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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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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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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 |
150 |
总量 |
15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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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资金 |
150 |
其中:财政资金 |
15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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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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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 |
组建工作团队,提出潼南区“十四五”规划工作方案 |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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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目标批复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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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
(二级指标) |
及相关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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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 |
数量指标 |
制定《全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
成立“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小组,细化落实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任务 |
实际完成率 |
3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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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高质量完成我区“十四五”规划纲要的编制。 |
质量合格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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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基础数据收集汇总 |
完成及时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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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向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付款 |
150万元 |
成本节约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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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
经济效益 |
有效促进全区经济发展 |
有效促进全区经济发展 |
4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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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 |
有效促进全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
有效促进全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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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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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为全区未来五年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纲要指引 |
为全区未来五年持续健康发展提供纲要指引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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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
项目、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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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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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项目业主单位实时查看项目进展情况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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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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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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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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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85118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