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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信息公开专栏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办公时间:9:0012:3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办公地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夏露街215

    联系电话:023-44556566、投诉举报:023-44556566

    政府网站:http://www.cqtn.gov.cn/bm/qfzggw/


  •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二)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三)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改革建议。牵头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牵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四)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组织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编制政府投资规划及资金平衡计划。负责统筹、调度和督促重大项目,研究提出年度重点建设项目名单。

    (五)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

    (六)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统筹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引资。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七)宣传贯彻执行价格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和调整由本级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

    (八)拟订区级粮食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计划,承担粮食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提出粮食流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负责区级储备粮油管理,负责粮食经营者进入收购市场资格审查,承担粮食监测和应急调控、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研究提出全区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计划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九)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十一)承担国民经济动员相关工作;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负责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共建“一带一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相关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统筹指导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指导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办公室(审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牵头综合执法工作。

    综合规划科。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全区发展规划,负责监测评估和提出动态调整建议。协调、指导行业和镇街的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综合研究区域合作的重大问题,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提出新型城镇化战略、规划和城乡融合发展政策建议。负责政府间的区域合作,推动区域一体化发展。负责共建“一带一路”、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相关工作等重大战略的实施。

    投资科(行政审批科)。负责区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的安排、平衡。负责全区投资项目基础数据库建设有关工作。参与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和政策制定。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负责统筹、调度和督促重大项目。

    农业经济和改革协调科。统筹农业经济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农业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和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建议。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完善产权制度、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和垄断行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统筹推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权限对有关项目策划进行指导、转报并协调实施。

    工业经济和生态能源科。统筹工业经济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和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建议。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并推动实施创新创业和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统筹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引资和创业投资。提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组织起草循环经济、能源发展、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规划、政策并协调实施。拟订和组织实施绿色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能源消费控制目标。组织协调重大节能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按权限对有关项目策划进行指导、转报并协调实施。

    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第三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第三产业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协调解决社会事业和第三产业相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第三产业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和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建议。组织起草社会事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参与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保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按权限对有关项目策划进行指导、转报并协调实施。

    粮食和物资储备科。负责区级粮食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区级储备粮食监督管理,提出粮食储备规划及购销、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粮食经营者进入收购市场资格审查,负责粮食产新品质监测,承担粮食流通监测和应急调控、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执行情况。研究提出全区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计划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指导协调全区招投标工作。对招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实施管理。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区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信用管理工作。负责非必须招标项目承包商库的建立、监督和管理。对区级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受理投诉。组织检查全区招投标活动监督工作。牵头推进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统筹推进全区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工作。

    价格管理科。负责制定和调整由本级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以及收费标准,负责组织相关价格听证。负责协调、引导社会定价商品的行业价格工作。负责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成本调查和监审。负责农产品成本调查、分析。负责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监测、分析和预测预警,开展价格信息服务。对本级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中涉及价格不明和价格有争议的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各类有偿服务进行价格认定。价格争议纠纷调解。

    国防动员科。负责国防动员综合协调、组织实施、督导落实等职责。负责人民防空建设管理、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承担国民经济动员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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