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部门 > 区乡村振兴局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履职依据 > 政策文件

重庆市潼南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公开遴选“综合防贫保险”承保机构的通知

日期: 2021-11-05

重庆市潼南区乡村振兴

关于公开遴选“综合防贫保险”承保机构的通知

驻潼保险公司

为规范综合防贫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推动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16)工作部署要求和《重庆市乡村振兴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印发<综合防贫保试点方案><特色产业保险试点框架方案>的通知乡振发〔202138相关要求,拟公开遴选我区综合防贫保险承保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组织实施

本次遴选工作,由区乡村振兴局会同区国资委,遵循客观公正、诚实信用原则,负责组织实施综合防贫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

二、遴选主要内容

(一)遴选机构的承保范围本次遴选划分为4个服务包。(二)遴选对象在潼南设立分支机构的各保险公司

遴选范围。机构中遴选4家承保机构。

服务期限。承保机构承保服务期限为1本次期限202171日起2022630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申请人

指响应遴选、参加遴选的保险承保机构,并在潼南区设立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

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通知。

(二)提交申报资料。申请人应按照《遴选响应文件组成》要求,于20211110日下午17:00前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与申报材料电子版(U)一并密封后提交至区乡村振兴局科。逾期未提交申报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展遴选评审。乡村振兴局会同区国资委负责遴选评审,并在申报资料提交截止后一周内,完成遴选评审工作。综合考虑综合实力、服务能力、保障措施等个方面进行评审赋分,总分相同的,按综合实力、服务能力、保障措施指标得分依次由高到低排名。总分排名前的进入中选名单。

(四)公布遴选结果。区乡村振兴局在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潼南区乡村振兴局公众信息网公告遴选结果,并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承保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选,放弃中选的,取消本遴选资格,在下一个遴选周期不得参与申请;并按承保机构得分由高至低排名顺位补足。

签订书面合同。区乡村振兴局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遴选文件、入围承保机构响应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法规规定,与中选承保机构签订书面合同。

重庆市潼南区乡村振兴局

2021115日  


附件1-3.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