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公开遴选“综合防贫保险”承保机构的通知
重庆市潼南区乡村振兴局
关于公开遴选“综合防贫保险”承保机构的通知
驻潼各保险公司:
为规范“综合防贫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推动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1〕6号)工作部署要求和《重庆市乡村振兴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关于印发<综合防贫保试点方案><特色产业保险试点框架方案>的通知》(渝乡振发〔2021〕38号)相关要求,拟公开遴选我区“综合防贫保险”承保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组织实施
本次遴选工作,由区乡村振兴局会同区国资委,遵循“客观公正、诚实信用”原则,负责组织实施“综合防贫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
二、遴选主要内容
(一)遴选机构的承保范围。本次遴选划分为4个服务包。(二)遴选对象。在潼南设立分支机构的各保险公司。
(三)遴选范围。在机构中遴选4家承保机构。
(四)服务期限。承保机构承保服务期限为1年(本次期限从2021年7月1日起2022年6月30日止)。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
指响应遴选、参加遴选的保险承保机构,并在潼南区设立分支机构的保险公司。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通知。
(二)提交申报资料。申请人应按照《遴选响应文件组成》要求,于2021年11月10日下午17:00前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与申报材料电子版(U盘)一并密封后提交至区乡村振兴局科。逾期未提交申报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开展遴选评审。区乡村振兴局会同区国资委负责遴选评审,并在申报资料提交截止后一周内,完成遴选评审工作。综合考虑综合实力、服务能力、保障措施等三个方面进行评审赋分,总分相同的,按综合实力、服务能力、保障措施指标得分依次由高到低排名。总分排名前四的进入中选名单。
(四)公布遴选结果。区乡村振兴局在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潼南区乡村振兴局公众信息网公告遴选结果,并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发出后,承保机构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选,放弃中选的,取消本次遴选资格,在下一个遴选周期不得参与申请;并按承保机构得分由高至低排名顺位补足。
(五)签订书面合同。区乡村振兴局在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遴选文件、入围承保机构响应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法规规定,与中选承保机构签订书面合同。
重庆市潼南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