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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潼南区涉贫舆情分级处置预案》的通知

日期: 2021-04-12

重庆市潼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潼南区涉贫舆情分级处置预案》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门,区级各部门,区直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提高预防和处置各类重大涉贫事件的能力,建立高效规范的防控体系和长效机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涉贫舆情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健康有序推进,按照《重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舆情应急处置预案》(渝扶办发〔201788号)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涉贫舆情事件,是指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因政策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资金使用不合规、工作程序不规范等引起群众和社会关注、易造成不良影响的重要舆情和突发事件。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涉贫舆情事件的处置在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二)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涉贫舆情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建立健全涉贫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对重要舆情早发现、矛盾纠纷早化解,对突发性事件及时控制、及时处置,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充分动员和发挥镇、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基层群众的作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涉贫舆情事件快速反应机制。

(四)公开透明,正确引导。及时、准确、客观、统一发布事件事态发展及处置工作情况,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止矛盾激化。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区信访办、区委网信办、区扶贫办负责指导全区涉贫舆情事件的处置反馈和相关综合协调工作。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具体指导涉及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涉贫舆情事件的处置反馈工作;各镇负责指导本辖区内重大涉贫事件的处置反馈工作。各镇街和区级各部门要协同发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预防和应急处置

(一)建立信息预警机制

各镇、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重大涉贫事件的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信息综合分析,重要涉贫事件信息,随时报告。

1. 定期研判。建立预警机制,加强村社区、基层窗口部门的交流和联系,及时掌握从宣传、维稳、信访、群众等方面传来的信息,广泛收集涉贫舆情信息和群体性事件的动态信息,对其开展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可能引起重大涉贫舆情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2. 定期排查。坚持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对排查出的各类涉贫信息进行分析、预警,一旦发现涉贫负面舆情或虚假舆情,第一时间上报区扶贫办,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单位,做到情况早知道,措施早落实,问题早解决。

(二)应急处置

1. 信息报告。涉贫舆情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将情况信息向事发地镇(工)区扶贫办报告,区扶贫办应立即核实,在1小时内电话报告、3小时内书面报告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根据事件级别,必要时及时向市扶贫办报告阶段性进展情况。

2. 核实信息。对于上报的事件信息,扶贫办要主动与事发地镇街党(工)委和相关部门单位联系核实,及时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汇总上报重大涉贫舆情事件信息情况;同时,及时将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的批示、指示传达给有关镇街和部门单位,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3. 快速反应。1)涉贫负面舆情发生后,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立即召开由涉事镇街和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紧急会议,研究舆情处置和信息发布。做好与相关媒体沟通工作,有效引导舆论,最大限度减小涉贫负面舆情产生的影响。(2)事发地镇街党(工)委要立即启动涉贫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按照一般事件(参与人数20人以下)、较大事件(参与人数2050人)、重大事件(参与人数50100人)、特别重大事件(参与人数100人以上),不同规模实行分级响应。一般涉贫事件发生后,区扶贫办为主处置并启动响应,由所在镇及区有关部门负责人赶赴现场进行处置较大涉贫突发事件发生后,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区扶贫办、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并同时通知公安部门和所属镇主要负责人及时赶赴现场,稳定好群众的情绪,严防事态扩大重大或特别重大涉贫舆情事件发生后,必须在2小时内,核实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范围和可控情况等,确属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区扶贫办、区有关部门到达现场进行处置,并通知公安部门和所属镇主要负责人及时赶赴现场。对参与重大涉贫事件的群众拒绝离去、阻碍交通、蓄意滋事、影响正常办公秩序的,发生打、砸、抢等违法滋事行为时,公安机关要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后期处置工作

(一)着力从根源上化解矛盾。有关部门应切实对群众反映突出的热点问题抓紧研究解决,对本级无权解决的,应向上级提出有效建议。以镇主导,及时对群众开展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做好群众思想稳定和矛盾化解工作。

(二)总结经验教训。对引发重大涉贫事件的风险隐患,要加大排查力度,查找薄弱环节,全力消除隐患;同时,相关部门单位要及时总结重大涉贫舆情事件的处置工作经验,完善本部门单位的工作预案,并举一反三,提高处置应急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重大涉贫舆情事件的发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工)委书记作为涉贫舆情事件处置第一责任人,对涉贫舆情事件要亲自协调、亲自处置、亲自落实,最大限度地将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发挥齐抓共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好预防和处置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

(二)严明纪律责任。涉贫舆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重大涉贫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不服从命令、不听从统一指挥、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重庆市潼南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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