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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潼南区大数据技术服务中心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 2024-03-04

重庆市潼南区大数据技术服务中心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潼南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是在2019年机构改革时新成立的正处级政府工作部门。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电子政务、智慧城市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草拟本区大数据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编制本区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智慧城市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

2.负责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负责推进全区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负责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负责研究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负责推进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和应用。负责推动全区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工作。

3.负责全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领域融合应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学研用结合,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发展。

4.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应用工作。统筹推进全区智慧城市建设。承担电子政务基础建设职能。负责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5.负责协调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协调推动下一代网络部署和规模化商用。

6.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智慧城市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参与国际国内重大交流合作活动,指导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智慧城市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

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潼南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下设下列内设机构:综合科、信息化推进科、数据管理科。

重庆市潼南区大数据技术服务中心(正科级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机构设置情况

2019年1月,经潼南委发【2019】1号《关于重庆市潼南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文,设立重庆市潼南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编制人数8人,同时在2019年4月设立重庆市潼南区大数据技术服务中心(潼委编【2019】8号《关于设立重庆市潼南区大数据技术服务中心的批复》),编制人数4人。2022年底事业在编在岗3人。无公务车辆。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6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8.63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9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8.1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8.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13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0。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无项目支出。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无车辆。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杨艳                  联系方式:13883008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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