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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3009330401J/2022-00073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成文日期 ] 2022-02-16 [ 发布日期 ] 2022-02-16 [ 体裁分类 ] 财政 [有效性 ]

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2021年,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建设法治政府的部署要求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对照《法治政府建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2021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目标任务,区财政局依法履行法治政府职能,全力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1.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通过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主题党日活动、法治专题讲座、党史学习专题班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一规划两纲要”精神,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共组织学习5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史学习、干部教育,督促干部职工通过重庆市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平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专题学习和自学等形式,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预算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内容,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决策水平和依法管理能力。

2.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深入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财政普法的首要任务,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作为全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重点,结合财政重点工作对干部职工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二)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

1.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始终坚持把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扎实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制定《关于推进法治工作的实施方案》《2021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点,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始终坚持把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局内具体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2.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根据新实施的《会计法》,认真做好涉及财政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移交的落实衔接工作,对 “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的有关事项进行了线上办理,2021年共办结5件。根据市财政局最新发布的财政系统权力清单目录,及时开展财政局权力清单的动态调整,调整后,财政局现有权力事项共39项。其中行政处罚28项、行政检查4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许可1项,其他权利事项5项。对调整后的权力清单按要求在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一是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对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法定时限定为1个工作日;对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没有明确规定的,法定时限一律定为20个工作日。二是按照“办理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50%以下”的要求,将财政涉及1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缩短50%以上。三是通过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等,转变服务方式,对财政涉及的行政审批全部实行“马上办”或“一次办”,实现了让群众“最多跑一次”,确保了所有事项做到“零超时”,大幅提升了办事效率。

4.完善财政普法工作制度建设。成立财政普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财政普法工作。制定了2021年度普法计划,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普法主体责任,抓好具体业务领域和管理对象的普法工作。落实财政普法工作报告制度,深化普法过程及成效监督。

5.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区政府办《关于印发潼南区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谁审查”“一事一审”的原则,先由各科室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对负责起草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初次审查,初次审查时可邀请工作小组组长参加。初审通过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上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小组进行再审并形成书面审查结论。

(三)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局机关设立有法制与监督审计科,配备3名法制审计科人员。积极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财政局法治培训1次,区级的行政执法培训2次,切实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行政执法能力。2021年,我局应参加法治网络考人数109人,学分及考试合格109人,学分达标率100%,考试合格率100%,确保了学法考法效果;举办法律专题讲座2场。

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各项制度,做到执法权限法定、执法内容明确、执法程序公开,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2021年我局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法律顾问履职工作机制建设,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同北京市炜衡(重庆)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合同,签约该律师事务所颜小辉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我单位法律顾问,为我单位提供法律帮助。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依据《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案件9件。2021年度对集中采购机构及代理机构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中,未发现问题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有违规行为。

3.推进财政政务公开透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总规模,努力降低行政成本。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财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积极稳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将年度财政预决算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21年,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中共更新信息425条,其中工作动态84条,规范性文件17条,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195条,公告公示112条,工作计划1条,重点领域中的扶贫资金15条,政策法规1条。

4.落实重大决策规定。根据制定的《潼南区财政局关于“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暂行规定》、《潼南区财政局风险管理指引》、《潼南区财政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潼南区财政局单位内部控制决策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做出前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从源头防范决策风险。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政治建设和思想引领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计划,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上级精神,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积极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情况。局党组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运用“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会”、“党史学习”、“主题党日”等活动形式,督促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活动,每年主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或者专题法治讲座一次以上,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推动全社会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二)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承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局党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如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同时,严格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每半年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

(三)深入推进法治建设

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建设,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班子成员带头坚持学习《宪法》《民法典》《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国法制面对面》等著作,增强依法理财意识。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监管”任务落实,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维护信访稳定,全年无重大上访。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部分干部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紧迫性不强。二是法律顾问力量需进一步增强。财政合法性审查事项范围扩大。除规范性文件、局机关合同、重大行政决策和执法决定外,资金管理、财政监督、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咨询法律意见的事项增多,特别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事项涉及法律主体多、法律关系复杂、案件数量多。三是执法队伍人员缺乏。单位具有法律专业的执法人员较少。行政执法培训的长期性、系统性和针对性还有待加强,培训的形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强化。

四、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区财政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更好地推动全区财政法治建设的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领导,抓好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明确各科室任务、责任和要求,抓好学法制度,注重宪法、党章党规的学习,着力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理念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是注重宣教,增强法治意识。丰富宣传内容,结合各类有利时机和时间节点,以宣传宪法法律法规为切入点,开展多渠道、大力度的宣传教育,树立依法办事意识、红线意识,强化公众法治意识,着力形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良好工作格局和社会氛围。建立领导集体学法和干部法律培训长效机制,采取自学、课堂教学、集中辅导与网络学习、执法实践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学习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增强培训效果,进一步提高环保队伍依法行政素质。

三是完善机制,坚持科学决策。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对决策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法定程序。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对重要决策、规范性文件、重点案件执法文书,以及涉及重大资金合同等法律文书,都提交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决策始终运行在法律轨道之上。

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

202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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