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区财政局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切实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共重庆市潼南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目标任务,坚持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落地。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区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情况
1.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通过中心组学习会、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主题党日活动、法治专题讲座、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班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一规划两纲要”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史学习教育、干部教育内容,督促干部职工通过重庆市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等平台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专题学习和自学等形式,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内容,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提高决策水平和依法管理能力。
2.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深入学习《中共中央 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的通知》,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财政普法的首要任务,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作为全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重点,结合财政重点工作对干部职工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培训。
3.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10月24日,我局召开了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党组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大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并整理党的二十大报告全文发放到每个党员干部手中,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围绕工作学。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召开的重大意义和取得的重要成果,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领、谋划和推进工作,全面准确地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各项工作中。
4.贯彻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6月2日,我局召开传达学习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专题会,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庆市第六次代表大会和市委六届一次全会精神,布置贯彻落实工作。一是迅速深入学习领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部署上来。采取党组专题学、中心组深入学、党委(党支部)跟进学,确保会议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一名干部职工,引导干部职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深入抓好宣传引导,讲好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财政故事。按照区委统一安排,组织开展会议精神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宣讲活动,以财政语言、用财政故事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讲实、讲深、讲透。三是切实认清财经形势,坚决落实稳住经济大盘的政治责任。紧紧围绕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抓紧细化完善一揽子稳住经济大盘的财政举措,全力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全力支撑稳住经济大盘。四是强化财政政治担当,全力确保会议精神在财政领域落地见效。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从全市未来五年的发展规划中思考和推进我区财政发展,采取事项化、政策化、机制化措施,落实会议提出的各项举措,完成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
5.贯彻落实区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2021年12月30日,我局召开潼南区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传达学习会,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确保把党代会确定的各项重大举措和战略部署落实落细落到位。会后大家纷纷表示,要把学习贯彻区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用实际行动把区党代会精神落实到财政的各项工作之中,要进一步学习贯彻宣传落实好会议精神,财政局所有干部要担当作为,立足工作实际,履好职、尽好责,不断增强干事本领、推动工作,争先进位。
(二)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
1.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我局始终坚持把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摆上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扎实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制定《关于推进法治工作的实施方案》《2022普法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点,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始终坚持把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局内具体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2.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根据新实施的《会计法》,认真做好涉及财政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移交的落实衔接工作,对“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的有关事项进行了线上办理,2022年共办结11件。
3.加大助企纾困力度。与区国资委联合出台《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2022 年对承租区内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强化库款管理,保障退税资金需求,结合预算执行收支完成情况合理调度资金,库款调度坚持“安全性、均衡性、及时性”原则,确保留抵退税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财政、税务等部门协同共进,完成增值税留抵退税4.12亿元,新增减税降费2.36亿元,惠及市场主体1.78万户次,累计退减缓税费达7.95亿元,区域经济活力得到持续释放。
4.保障执法和法律经费。下达中央转移支付装备资金650万元,购置车辆16台充实镇街派出所和交巡警部门配置,执法记录仪配备率90%,镇街警力和装备得到加强。成立96个社区专职巡逻队,安排专项经费400万元补助专职巡逻员人均300元/月。聘请304个法律顾问,由区、镇财政按6000元/村(社区)/年标准补助,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同时安排专职人民调解员经费30万元。
(三)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局机关设立有法制与监督审计科,配备3名法制审计科人员。积极参加市财政局组织的财政法治培训1次、区级行政执法培训2次,切实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行政执法能力。
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各项制度,做到执法权限法定、执法内容明确、执法程序公开,有效规范了执法行为。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案件6件。2022年度对集中采购机构及代理机构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中,未发现问题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有违规行为。
3.落实重大决策规定。根据《潼南区财政局关于“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暂行规定》《潼南区财政局风险管理指引》《潼南区财政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和《潼南区财政局单位内部控制决策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做出前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从源头防范决策风险。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政治建设和思想引领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的计划,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上级精神,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积极推动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情况。局党组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运用“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会”、“党史学习”、“主题党日”等活动形式,督促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文化建设和法治创建活动,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及专题法治讲座三次,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推动全局形成浓厚法治氛围。
(二)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承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局党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如期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同时,严格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每半年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落实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制。
(三)深入推进法治建设
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建设,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班子成员带头坚持学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国法制面对面》等著作,增强依法理财意识。持续推动“放管服”改革和“互联网+监管”任务落实,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维护信访稳定,全年无重大上访。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部分干部职工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紧迫性不强。
二是法律顾问力量需进一步增强。财政合法性审查事项范围扩大,除规范性文件、局机关合同、重大行政决策和执法决定外,资金管理、财政监督、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咨询法律意见的事项增多,特别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事项涉及法律主体多、法律关系复杂、案件数量多。
三是执法队伍人员缺乏。单位具有法律专业的执法人员较少,行政执法培训的长期性、系统性和针对性还有待加强,培训的形式和效果有待进一步强化。
四、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区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推动全区财政法治建设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领导,抓好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明确各科室任务、责任和要求,抓好学法制度,注重宪法、党章党规的学习,着力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理念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推进法治机关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二是注重宣教,增强法治意识。丰富宣传内容,结合各类有利时机和时间节点,以宣传宪法法律法规为切入点,开展多渠道、大力度的宣传教育,树立依法办事意识、红线意识,强化公众法治意识,着力形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良好工作格局和社会氛围。建立领导集体学法和干部法律培训长效机制,采取自学、课堂教学、集中辅导与网络学习、执法实践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学习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增强培训效果,进一步提高环保队伍依法行政素质。
三是完善机制,坚持科学决策。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对决策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法定程序。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对重要决策、规范性文件、重点案件执法文书,以及涉及重大资金合同等法律文书,都提交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决策始终运行在法律轨道之上。
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