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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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3009330401J/2025-00167 [ 发文字号 ] [ 发布机构 ] 潼南区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成文日期 ] 2025-12-18 [ 发布日期 ] 2025-12-18 [ 体裁分类 ] 财政

重庆市潼南区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鹭鸶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潼南区鹭鸶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绩 效 评 价 报 告

重庆鑫恒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〇二五年 月

目录

一、基本情况................................................6

(一)项目概况...............................................6

(二)项目绩效目标...........................................8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9

(一)明确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9

(二)确立绩效评价原则........................................9

(三)确定绩效评价指标原则.....................................9

(四)确定评价指标体系........................................10

(五)确定绩效评价方法.......................................10

(六)绩效评价工作过程........................................11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12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12

(一)项目决策(一级指标).....................................12

(二)实施管理(一级指标).....................................15

(三)产出指标(一级指标)....................................20

(四)效益指标(一级指标)....................................25

五、对项目的总结.............................................26

(一)主要成效...............................................26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27

六、有关建议................................................28

(一)预算管理方面...........................................28

(二)资金管理方面...........................................28

(三)业务管理方面...........................................28

七、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一)及时整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

(二)下一年度预算安排

(三)评价结果公开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29



潼南区鹭鸶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绩效评价

报告摘要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等文件精神,由重庆市潼南区非税收入和预算绩效管理中心组织,于2024年7月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潼南区鹭鸶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开展了绩效评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背景及目的

居民用水安全是人类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基本保障,加强水源地保护,确保水质安全,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的需要,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是保障民生、打好碧水保卫战的重要举措是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水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但璧南河流域水质仍未达到Ⅲ类;临江河、琼江、龙溪河、澎溪河、塘河等流域水质还不稳定,部分月份水质不能达到Ш类;小安溪、御临河等河流水质恶化也存在风险。造成水环境改善严峻形势的主要原因有:一是部分流域部分区域城乡生活污水管网还待补齐,雨污混流、雨季溢流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二是部分生活、工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维护不到位,没有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未充分发挥环境效益;三是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措施严重不足。根据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重庆市初步数据得出我市工业、生活污染已基本得到较好控制,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逐步成为水体的主要污染源。我市将继续强化补齐工业生活污染防治措施短板,“十四五”期间随着工业、生活污染物削减潜力空间的不断缩小,成本越来越高,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将是河流水质持续改善的关键所在。

(二)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潼南区鹭鸶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地点潼南区龙形镇。本项目可研批复(潼发改审〔2020〕331号)建设内容为对鹭鸶溪流域开展综合治理:主要包括鹭鸶溪大石桥水库生态湿地建设面积69800m²;鹭鸶溪上游建设河滨植物生态构建面积6000m²,生态截滤沟长度6000m;水口村居民点新建DN300污水管网1200m,配套48座污水检查井,建设尾水湿地300m²;鹭鸶溪支流生态基质修复2500m³,构建河滨植物生态面积4000m²。初步设计(潼环〔2021〕176号)批复建设内容为:鹭鸶溪大石桥水库段生态湿地建设面积64700m²,鹭鸶溪上游建设河滨植物生态构建面积6000m²,生态截滤沟长度6000m,水口村居民点(檬茨村)污水站建设尾水湿地300m²,鹭鸶溪支流(水口村段)生态基质修复2500m³,河滨植物生态构建面积4800m²,鹭鸶溪大石桥水库5个生态湿地共计安装25套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实际建设工期:2024年5月20日至2025年1月15日。

(三)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专项资金与业主自筹资金,上级专项资金到位1,779.00万元,截至2025年1月31日使用金额为215.96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本项目总体目标是完成潼南区鹭鸶溪的生态湿地、河滨植物生态构建、生态截滤沟、污水干管、污水检查井、人工湿地、生态基质修复等7项主要工程。

本项目具体目标是新增生态湿地≥69800㎡、新增河滨植物生态构建≥10000㎡、新增生态截滤≥6000m、新增污水干管≥1200m、新增污水检查井≥48 座、新增人工湿地≥300㎡、新增生态基质修复≥2500m³、项目范围内各污染物削减量≥34t/a等。

项目总投资为2,271.70万元,其中:建设主体工程费1,725.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78.43万元,预备费168.27万元。

二、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对项目的评价分析,整体项目的绩效评分为87.10分,按照评价级别设置标准,结论为“良”。

评价结果表明:潼南区鹭鸶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当地实际需要,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基本规范。项目基本按计划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内容。有利于提升大石桥水库及上游河道水质,保障龙形镇居民生活用水安全,改善龙形镇居民生活用水水质。但同时也存在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和业务管理不规范的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预算管理方面

存在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和科学的情况。

(二)资金管理方面

本项目未纳入“在建工程”科目核算;未建立合同执行情况台账统计应付、已付、未付情况;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率不高,导致工程款和设计费等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支付,存在违约风险。

(三)业务管理方面

部分设施建设前期论证不充分,设计方案不完善;项目变更管理不到位。

四、有关建议

(一)预算管理方面

建议开展深入调研、精准统筹,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二)资金管理方面

在“在建工程”科目下核算项目支出情况;建立合同执行情况台账,统计合同的应付、已付、未付情况;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设计费等。

(三)业务管理方面

设计单位应加强实地勘察论证;加强项目的变更管理。


潼南区鹭鸶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绩效评价报告

重庆鑫恒鼎会计师事务所CHONGQING XINHENGDING AUDIT FIRM

重鑫恒鼎咨询(2025)第011

鹭鸶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绩效评价报告

重庆市潼南区非税收入和预算绩效管理中心:

我们受贵中心委托,于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9月30日,对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实施的“潼南区鹭鸶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进行绩效评价。重庆市潼南区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对所提交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1〕36号)、《重庆市潼南区水污染防治中央资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潼财建发〔2023〕791号)、《重庆市潼南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潼南府发〔2017〕13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潼南区鹭鸶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进行绩效评价,为潼南区财政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改进预算管理提供参考。

在评价过程中,我们结合被评价项目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深入业主单位、施工现场实地勘察、询问、复核、测评、检查收支记录、分析计算、发放调查问卷等必要的评价程序。现将评价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居民用水安全是人类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基本保障,加强水源地保护,确保水质安全,是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的需要,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是保障民生、打好碧水保卫战的重要举措是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水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但璧南河流域水质仍未达到Ⅲ类;临江河、琼江、龙溪河、澎溪河、塘河等流域水质还不稳定,部分月份水质不能达到Ш类;小安溪、御临河等河流水质恶化也存在风险。造成水环境改善严峻形势的主要原因有:一是部分流域部分区域城乡生活污水管网还待补齐,雨污混流、雨季溢流问题未得到妥善解决;二是部分生活、工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维护不到位,没有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未充分发挥环境效益;三是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措施严重不足。根据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重庆市初步数据得出,我市工业、生活污染已基本得到较好控制,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逐步成为水体的主要污染源。我市将继续强化补齐工业生活污染防治措施短板,“十四五”期间随着工业、生活污染物削减潜力空间的不断缩小,成本越来越高,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将是河流水质持续改善的关键所在。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项目立项批复情况

潼南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7月23日上报了《关于审核鹭鸶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潼环函〔2020〕76号);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7月23日批复了《潼南区鹭鸶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的批复》(潼发改审〔2020〕331号),潼南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11月4日《关于潼南区鹭鸶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潼环〔2021〕176号)同意了该项目的初步设计。

(2)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鹭鸶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总投资为2,271.70万元(潼发改审〔2020〕331号),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潼财建发〔2023〕494号)转发重庆市财政局(渝财环〔2023〕42号)下达项目及中央资金1,779.00万元,截至2025年8月30日使用金额为251.96万元。

(3)项目实施情况

项目名称:潼南区鹭鸶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②项目代码:2020-500152-77-01-142896;

③项目性质:新建;

④建设地点:潼南区龙形镇;

⑤项目实际建设工期:2024年5月20日至2025年1月15日;

⑥项目主要参建单位:

A、业主单位:潼南区生态环境局。

B、勘察设计单位: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C、施工单位:招商局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D、监理单位:上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潼南分公司。

⑦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7月23日批复了潼南区鹭鸶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潼发改审〔2020〕331号),本项目建设鹭鸶溪大石桥水库段生态湿地建设面积69800m²;鹭鸶溪上游建设河滨植物生态构建面积6000m²,生态截滤沟长度 6000m;水口村居民点新建DN300污水管网1200m,配套48座污水检查井,建设尾水湿地300m²;鹭鸶溪支流生态基质修复 2500m³,构建河滨植物生态面积 4000m²。

⑧项目部分招投标情况:

序号

项目

中标人

中标金额

合同金额

备注

1

施工费

招商局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4,300,909.09

14,300,909.09

公开招标

2

勘察设计

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758,000.00

758,000.00

竞争性磋商

3

监理费

上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95,000.00

295,000.00

直接选取

合计

15,353,909.09

15,353,909.09

⑨项目验收情况:

该项目在2024年5月20日开工,2025年1月15日出具了工程竣工报告。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完成潼南区鹭鸶溪的生态湿地、河滨植物生态构建、生态截滤沟、污水干管、污水检查井、人工湿地、生态基质修复等7项主要工程。

2、具体目标

新增生态湿地≥69800㎡、新增河滨植物生态构建≥10000㎡、新增生态截滤沟≥6000m、新增污水干管≥1200m、新增污水检查井≥48 座、新增人工湿地≥300㎡、新增生态基质修复≥2500m³、项目范围内各污染物削减量≥34t/a等。

项目总投资为2,271.70万元,其中:建设主体工程费1,725.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78.43万元,预备费168.27万元。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明确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评价工作组首先明确本次绩效评价目的是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要通过绩效评价及时总结项目实施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改进和加强项目管理,为财政决策提供依据。评价对象是“潼南区鹭鸶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评价范围是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从而需要到项目涉及单位了解、分析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项目资金使用是否有效,项目管理是否规范。

(二)确立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本次绩效评价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本次绩效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本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三)确定绩效评价指标原则

1、相关性原则。应当选择与绩效目标有直接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的指标。

2、重要性原则。应当优先使用最具评价对象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3、系统性原则。应当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4、经济性原则。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取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四)确定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上述原则,确定本次绩效评价体系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项目决策指标15分,第二部分项目实施管理指标20分,第三部分项目产出指标45分,第四部分项目效益指标20分。各部分指标又细分为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每级指标的权重及标准详见后附的“潼南区鹭鸶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五)确定绩效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了七种方法。一是比较法,通过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二是文件检查法,

例如,对项目实施的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监理制、合同制和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按政策规定进行检查;对会计资料反映的资金收支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检查,比如项目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原始凭证的合规性、资金收支的合法性等进行检查。三是问卷调查法,问卷调查是从项目受益人群或者组织群体中收集详细、具体的信息,特别是就“潼南区鹭鸶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满意度问题收集信息。四是访谈,通过访谈,收集材料和信息,记录态度、意见和建议。五是适当应用因素分析法,是指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通过不同因素的权重评比,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六是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关联性分析的方法。七是最低成本法,是指在绩效目标确定的前提下,成本最小者为优的方法。

(六)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

(1)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下发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2)根据文件要求,制定评价实施方案,确定现场评价工作时间及分组。

(3)确定被评价单位需要配合的事项。

(4)完成评价人员的培训。

(5)确定评价指标,收集整理被评价单位的相关资料。

2、组织实施

“潼南区鹭鸶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绩效评价,由重庆市潼南区非税收入和预算绩效管理中心组织,聘请重庆鑫恒鼎会计师事务所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同时潼南区生态环境局王应波,徐松林,王红梅等人协助了本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

3、开展评价工作

(1)评价工作组听取评价项目单位的汇报。

(2)评价工作组结合汇报情况对项目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3)评价工作组深入业主单位、施工现场实地勘察、询问、复核、测评。

(4)按评价标准和评价规范,对各项具体指标计算和打分,初步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5)绩效评价报告初稿提交重庆市潼南区非税收入和预算绩效管理中心征求意见。

(6)评价工作组出具正式报告上报重庆市潼南区非税收入和预算绩效管理中心。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根据不同评价内容在评价体系中的重要程度和结果导向原则设定。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由评价工作组运用设计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现场实地勘察、询问、复核、测评、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访谈,对“潼南区鹭鸶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为87.10分。根据上述评级指标,其绩效评级为“良”。各部分权重分值和绩效得分详见下表:

本项目绩效评价最终得分表

指 标

项目决策类

实施管理类

产出指标类

项目效益类

合计

权重分值

15.00

20.00

45.00

20.00

100.00

绩效得分

12.00

14.10

42.00

19.00

87.10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本部分从项目决策、管理、产出、效益4方面对“潼南区鹭鸶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作具体绩效评价,并进行绩效评价指标打分,详细的评价内容见后附的“潼南区鹭鸶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一)项目决策(一级指标)

项目决策指标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3个二级指标,由 6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为15 .00分,绩效得分12.00分,得分率为 80.00%。各指标的业绩权重标准分和绩效得分如下所述:

1、项目立项(二级指标)

项目立项(二级指标)评分结果汇总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业绩权重标准分

扣分

绩效得分

项目立项

立项依据充分性

2.00

2.00

立项程序规范性

3.00

3.00

小计 

5.00

5.00

(1)立项依据充分性

项目立项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深入打好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方案》(环水体(2022)55 号)、《重庆市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十四五”建设规划(2021-2025 年)》(渝府发〔2021〕12号)、《重庆市潼南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等相关文件要求,以阻挡外部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用水水源安全为根本。立项依据具备充分性,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2.00分,绩效得分为2.00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

潼南区生态环境局(潼环函〔2020〕76号)上报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潼发改审〔2020〕331号)同意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潼南区生态环境局(潼环〔2021〕176号)同意了该项目的初步设计。立项程序具备规范性,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3.00分,绩效得分为3.00分。

2、绩效目标(二级指标)

          绩效目标(二级指标)评分结果汇总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业绩权重标准分

扣分

绩效得分

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合理性

2.00

0.50

1.50

绩效指标明确性

3.00

3.00

小计

5.00

0.50

4.50

(1)绩效目标合理性

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和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填报《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绩效目标申报表》(渝财环〔2023〕42号)绩效目标基本合理。公众满意度设定为≥80%,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不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扣0.50分。因此,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2.00分,绩效得分为1.50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

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已设定具体的项目绩效指标,设定1级指标3个,2级指标3个,3级指标9个有可衡量的指标值,绩效目标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绩效指标具备明确性,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3.00分,绩效得分为3.00分。

3、资金投入(二级指标)

资金投入(二级指标)评分结果汇总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业绩权重标准分

扣分

绩效得分

资金投入

预算编制科学性

3.00

1.50

1.50

资金分配合理性

2.00

1.00

1.00

小计

5.00

2.50

2.50

(1)预算编制科学性

     潼南区生态环境局编制的《潼南区鹭鸶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专家审批后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可研批复项目总投资为2,271.70万元,潼南区生态环境局用可研批复金额申请资金。概算批复项目总投资为1,914.14万元,预算内容与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不相匹配扣0.75分,预算额度测算依据不充分扣0.75分。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3.00分,绩效得分为1.50分。

(2)资金分配合理性

经批准的项目计划总投资2,271.70万元(潼发改审〔2020〕331号),项目预算资金共计下达1,779.00万元。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潼财建发〔2023〕494号)转发重庆市财政局(渝财环〔2023〕42号)下达项目及中央资金计划1,779.00万元,建设项目未下达地方配套资金492.70万元,扣1.00分。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2.00分,绩效得分为1.00分。

(二)实施管理(一级指标)

实施管理指标包括资金管理、组织实施2个二级指标,由 8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为20.00分,实际得分14.10分,得分率为70.50%。各指标的业绩权重标准分和绩效得分如下所述:

1、资金管理(二级指标)

资金管理(二级指标)评分结果汇总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业绩权重标准分

扣分

绩效得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到位率

3.00

1.00

2.00

预算执行率

3.00

2.40

0.60

小计 

6.00

3.40

2.60

(1)资金到位率

项目预算资金2,271.7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779.00万元,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779.00/2,271.70=78.31%。

评分标准:资金到位率≥100%得3.00分,90-100%得2.50分,70-90%得2.00分,60-70%得1.50分,30-60%得1.00分,10-30%得0.60分,<10%不得分。因此,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3.00分,绩效得分为2.00分。

(2)预算执行率

项目实际支出资金251.9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779.00万元。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251.96/1,779.00=14.16%。

评分标准:预算执行率≥100%得3.00分,90-100%得2.50分,70-90%得2.00分,60-70%得1.50分,30-60%得1.00分,10-30%得0.60分,<10%不得分。因此,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3.00分,绩效得分为0.60分。

2、组织实施(二级指标)

组织实施(二级指标)评分结果汇总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业绩权重标准分

扣分

绩效得分

组织实施

管理制度健全性

2.00

2.00

制度执行有效性

4.00

1.40

2.60

项目质量可控性

2.00

0.30

1.70

财务制度健全性

2.00

2.00

资金使用合规性

2.00

0.20

1.80

财务监控有效性

2.00

0.60

1.40

小计 

14.00

2.50

11.50

 (1)管理制度健全性

 项目业主单位参照执行《重庆市潼南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潼南府发〔2017〕13号),制定《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合同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潼环〔2022〕20号)。项目施工单位已制定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应急救援预案、施工方案,扬尘控制方案,原材料验收制度,隐蔽工程规定及安全生产制度等,具有全面的业务管理制度。基本满足了项目建设实施与管理的各方面需要。因此,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2.00分,绩效得分为2.00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

①建设方按规定实行了业主制、招标制、监理制、合同制等基本建设规定。部管理制度规定自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未进行备案,扣0.20分。

②项目工程调整经施工方、监理、业主签字同意后报设计公司变更设计,未按照《重庆市潼南区水污染防治中央资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潼财建发〔2023〕791号)进行报批程序后再行实施,扣1.00分。

③业主、监理、施工方一起召开了项目技术交底会、进度推进会等,施工方案、合同管理制度、质量监督制度、验收制度基本得到有效执行。2025年8月11日出具结算审核报告,根据《重庆市潼南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潼南府发〔2017〕13号)规定项目经竣工结算审计后,1个月内必须报财政部门批准竣工决算,截至2025年9月22日,未编制竣工决算,扣0.20分。

④施工人员资质、监理公司人员资质、场地设备基本合格,信息支撑落实到位。

综上所述,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4.00分,绩效得分为2.60分,共扣取1.40分。

(3)项目质量可控性

  ①制定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验收标准,进行了技术交底,按图施工,各道工序、材料、配件均有相应质量标准。

②有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施工中图纸设计变更较多说明前期规划设计的测绘、收集、整理等基本信息做得不够深入,以致变更较大(涉及变更生态截滤沟、固定宣传展板、植物介绍展板、罗汉寺段河道桥不锈钢栏杆等),扣0.30分。

③经查监理工作有监理例会、监理工作日志、监理工作月报、监理检验记录等,监理实施有效。经查本项目实施跟踪审计,有阶段性审核报告,跟踪审计实施有效。

④购入设备、构配件、原材料有产品合格证或合格报告,用料检验取样资料检验合格。

⑤各分项工程有施工质量记录,监理对各隐蔽工程检查签字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工程检查控制有效。

综上所述,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2.00分,绩效得分为1.70分,共扣取0.30分。

(4)财务制度健全性

 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和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制定了《水污染防治中央资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潼财建发〔2023〕791号),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潼环〔2023〕183号),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基本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因此,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2.00分,绩效得分为2.00分。

(5)资金使用合规性

①项目仅有支出报销单明细表用以统计支付金额,未建立合同执行情况台账,扣0.20分。

②经查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报销人按规定填写报销单,写明支出事由、支出金额等,确保内容真实完整,并附相应原始单据及相关材料,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财务审批,主管领导批准才能支付资金。

③未发现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综上所述,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2.00分,绩效得分为1.80分,共扣取0.20分。

(6)财务监控有效性

①潼南区生态环境局建立了内部稽核、内部审计制度。

②单位收支管理按照决策机构、归口管理和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相分离的要求设置组织机构;财务科负责按规定对各项经济收支业务进行审核,监控措施基本有效;项目实施了跟踪审计但未对本项目执行内部检查或审计,扣0.20分。

③财务信息质量基本真实,本项目在行政账上统一核算,相关支出计入“单位管理费用”科目,未在“在建工程”科目下核算,扣0.20分。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等未按合同约定付款,扣0.20分。

综上所述,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2.00分,绩效得分为1.40分,扣取0.60分。

(三)产出指标(一级指标)

项目产出指标包括产出数量、产出时效、产出质量、产出成本4个二级指标,由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成本节约率4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为45.00分,实际得分42.00 分,得分率为93.33%。各指标的业绩权重标准分和绩效得分如下所述:

1、产出数量(二级指标)

产出数量(二级指标)评分结果汇总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业绩权重标准分

扣分

绩效得分

产出数量

实际完成率

16.00

3.00

13.00

小计 

16.00

3.00

13.00

(1)实际完成率

①新增生态湿地构建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88914㎡/69800㎡=127.38%,实际新增生态湿地构建88914㎡,计划新增生态湿地构建69800㎡。

评分标准:修建隔离防护网实际完成率≥100%得4.00分,90-100%得3.00分,70-90%得1.50分,60-70%得1.00分,<60%不得分。因此,该项得分为4.00分。

②新增滨河植物生态构建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17919㎡/10000㎡=179.19%,实际新增滨河植物生态构建17919㎡,计划新增滨河植物生态构建10000㎡。

评分标准:新增滨河植物生态构建实际完成率≥100%得4.00分,90-100%得3.00分,70-90%得1.50分,60-70%得1.00分,<60%不得分。因此,该项得分为4.00分。

③新增生态截滤沟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4265m/6000m=71.08%,实际新增生态截滤沟4265m,计划新增生态截滤沟6000m。

评分标准:新增生态截滤沟实际完成率≥100%得2.00分,90-100%得1.50分,70-90%得1.00分,60-70%得0.50分,<60%不得分。因此,该项得分为1.00分。

④未实施新增污水干管项目,实际产出数为0。

评分标准:新增污水干管≥1200m得1.00分,90-100%得0.75分,70-90%得1.00分,60-70%得0.50分,<60%不得分。因此,该项得分为0.00分。

⑤未实施新增污水检查井项目,实际产出数为0。

评分标准:新增污水检查井≥48座得1.00分,90-100%得0.75分,70-90%得1.00分,60-70%得0.50分,<60%不得分。因此,该项得分为0.00分。

⑥新增人工湿地构建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4513㎡/300㎡=1,504.33%,实际新增人工湿地构建4513㎡,计划新增人工湿地构建300㎡。

评分标准:新增人工湿地构建实际完成率≥300㎡得2.00分,90-100%得1.50分,70-90%得1.00分,60-70%得0.50分,<60%不得分。因此,该项得分为2.00分。

⑦新增生态基质修复实际完成率=(实际产出数/计划产出数)=5113.50㎡/2500㎡=204.54%,实际新增生态基质修复5113.50㎡,计划新增生态基质修复2500㎡。

评分标准:新增生态基质修复实际完成率≥2500㎡得2.00分,90-100%得1.50分,70-90%得1.00分,60-70%得0.50分,<60%不得分。因此,该项得分为2.00分。

综上所述,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16.00分,绩效得分为12.00分,扣取3.00分。

2、产出时效(二级指标)

产出时效(二级指标)评分结果汇总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业绩权重标准分

扣分

绩效得分

产出时效

完成及时率

8.00

8.00

小计 

8.00

8.00

(1)完成及时率

①工程完成及时率=[(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计划完成时间]=(365-240)/365=34.25%,计划完成时间365日历天,实际完成时间240日历天。

评分标准:工程完成及时率≥0得4.00分,<0至-20%得1.00分,-20-30%得0.50分,<-30%不得分。因此,该项得分为4.00分。

②项目建设周期未超过12个月。

评分标准: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12个月,否则酌情扣分。因此,该项得分为4.00分。

综上所述,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8.00分,绩效得分为8.00分。

3、产出质量(二级指标)

产出质量(二级指标)评分结果汇总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业绩权重标准分

扣分

绩效得分

产出质量

质量达标率

12.00

12.00

小计 

12.00

12.00

(1)质量达标率

①经查看项目建设单位提供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生态湿地质量合格率100.00%。

评分标准:生态湿地质量合格率≥100%得3.00分,90-100%得2.00分,70-90%得1.50分,60-70%得0.50分,<60%不得分。因此,该项得分为3.00分。

②经查看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工程竣工报告,河滨植物生态构建质量合格率100.00%。

评分标准:河滨植物生态构建质量合格率≥100%得3.00分,90-100%得2.00分,70-90%得1.50分,60-70%得0.50分,<60%不得分。因此,该项得分为3.00分。

③经查看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工程竣工报告,生态截滤沟质量合格率100.00%。

评分标准:生态截滤沟质量合格率≥100%得2.00分,90-100%得1.50分,70-90%得1.00分,60-70%得0.50分,<60%不得分。因此,该项得分为2.00分。

④经查看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工程竣工报告,人工湿地质量合格率100.00%。

评分标准:人工湿地质量合格率≥100%得2.00分,90-100%得1.50分,70-90%得1.00分,60-70%得0.50分,<60%不得分。因此,该项得分为2.00分。

⑤经查看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工程竣工报告,生态基质修复质量合格率100.00%。

评分标准:生态基质修复质量合格率≥100%得2.00分,90-100%得1.50分,70-90%得1.00分,60-70%得0.50分,<60%不得分。因此,该项得分为2.00分。

综上所述,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12.00分,绩效得分为12.00分。

4、产出成本(二级指标)

产出成本(二级指标)评分结果汇总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业绩权重标准分

扣分

绩效得分

产出成本

成本节约率

9.00

9.00

小计 

9.00

9.00

(1)成本节约率

总成本节约率=[(计划成本-实际成本)/计划成本]=(1,914.14-1,612.56)/1,914.14=15.76%,项目预计总成本(对尚未办理结算的项目,暂以合同金额统计)1,612.56万元,计划成本为概算1,914.14万元,节约301.58万元。

评分标准:总成本节约率≥0-20%得9.00分,<0--10%得5.00分,<-10%不得分。因此,该项得分为9.00分。

(四)效益(一级指标)

项目效益指标包括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满意度4个二级指标,由4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为20.00分,实际得分19.00分,得分率为95.00%。各指标的业绩权重标准分和绩效得分如下所述:

1、社会效益(二级指标)

社会效益(二级指标)评分结果汇总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业绩权重标准分

扣分

绩效得分

社会效益

保障辖区水环境安全

4.00

4.00

小计 

4.00

4.00

(1)保障辖区水环境安全

项目实施后能改善水体外观、水体异味、水体生态,保障辖区水环境安全,周边居民用水安全。因此,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4.00分,绩效得分为4.00分。

2、生态效益(二级指标)

生态效益(二级指标)评分结果汇总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业绩权重标准分

扣分

绩效得分

生态效益

污染物削减量

3.00

3.00

小计 

3.00

3.00

(1)污染物削减量

根据潼南区鹭鸶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污染物削减量计算书,项目实施后项目范围内各污染物削减量为34.16t/a。因此,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3.00分,绩效得分为3.00分。

3、可持续影响(二级指标)

可持续影响(二级指标)评分结果汇总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业绩权重标准分

扣分

绩效得分

可持续影响

持续保障水质安全

3.00

3.00

小计 

3.00

3.00

(1)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

项目实施后能够持续提供长期稳定的生活安全用水,保障水质安全。因此,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3.00分,绩效得分为3.00分。   

4、 满意度(二级指标)

满意度(二级指标)评分结果汇总表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业绩权重标准分

扣分

绩效得分

满意度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10.00

1.00

9.00

小计

10.00

1.00

9.00

本次鹭鸶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向潼南区龙形镇部分村民进行了满意度调查,统计满意率为93.75%。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权重标准分为10.00分,绩效得分为9.00分。

五、对项目的总结

(一)主要成效

    鹭鸶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成后,水质显著提升,地表水水质稳定达到规划类别。水生生物多样性恢复,浮游动植物、鱼类等种群数量增加,沉水植物、挺水植物形成稳定群落,河道、湖泊等水体的自净能力和生态缓冲功能显著增强,湿地、滨岸带等生态空间得到保护与修复。滨水区域异味、垃圾问题彻底解决,建成亲水平台、生态绿道等公共空间,形成“水清、岸绿、景美”的滨水景观,居民生活河道疏浚、堤防加固、管网改造等工程措施落地,有效扩大行洪断面、提升排水能力,降低城市内涝和流域洪水风险。舒适度和幸福感显著提升。形成“监测-评估-治理-监管”的闭环管理体系,建立常态化运维机制(如河道保洁、水质监测、设施维护),保障治理成效长期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1、预算管理方面

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和科学,按可研编制的预算,未按概算编制预算,概算与可研差异较大。可研批复项目总投资为2,271.70万元,概算批复项目总投资为1,914.14万元,相差357.56万元。

2、资金管理方面

(1)本项目未纳入“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项目在行政账上统一核算,相关支出纳入“单位管理费用”科目,未纳入“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2)未建立合同执行情况台账

未建立合同执行情况台账统计应付、已付、未付情况,不便于反映该项目的资金到位、使用结余及预算执行情况。

(3)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支付工程款、设计费等

项目资金到位及使用率不高,导致工程款和设计费等未按合同约定条款支付,存在违约风险。

3、业务管理方面

(1)部分设施建设前期论证不充分,设计方案不完善

施工中图纸设计变更较多说明前期规划设计的测绘、收集、整理等基本信息做得不够深入,以致变更。涉及变更生态截滤沟、固定宣传展板、植物介绍展板、罗汉寺段河道桥不锈钢栏杆等。

(2)项目变更管理不到位、项目调整手续不完备

《重庆市潼南区水污染防治中央资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潼财建发〔2023〕791号)要求建设内容需要调整的要按规定先履行报批程序后再行实施,业主方仅经施工方、监理签字同意后报设计公司变更设计就实施,未进行报批。

六、有关建议

(一)预算管理方面

建议开展深入调研、精准统筹,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率和科学性。

(二)资金管理方面

1、建议在“在建工程”科目下核算项目支出情况。

2、建议建立合同执行情况台账,统计合同的应付、已付、未付情况。

3、建议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设计费。按合同约定条款支付费用,减少违约风险。

(三)业务管理方面

1、一是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对项目实施可行性、经济性进行论证;二是设计单位应加强实地勘察论证,与周边群众充分沟通后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2、加强项目的变更管理,严格按照《重庆市潼南区水污染防治中央资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潼财建发〔2023〕791号)等相关文件执行。

七、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建议

(一)及时整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

建议项目实施单位根据绩效评价报告中所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积极落实整改要求,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整改情况报重庆市潼南区非税收入和预算绩效管理中心。

(二)下一年度预算安排

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规定,对评价等级为优、良的项目,可依照相关政策制度,结合潼南区人民政府工作安排以及潼南区财力情况等因素,原则上优先予以支持。

(三)评价结果公开

结合预算管理相关要求,潼南区可以将此次评价结果对外公开。同时可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向潼南区人民政府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评价报告依据潼南区生态环境局、相关实施单位提供资料,按规定开展评价工作,各项评价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由提供资料负责,评价工作组在此基础上进行评价并发表评价意见。

附件:

1、潼南区鹭鸶溪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评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评价单位执业证书(复印件)

重庆鑫恒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普通合伙)

    中国·重庆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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