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潼南区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
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摘要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等文件精神,由重庆市潼南区非税收入和预算绩效管理中心组织,于2025年7月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对潼南区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实施背景及目的
本次潼南区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是党中央立足我国灾害多发频发基本国情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救灾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提出的要求落到实处,全力化解灾害风险。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推动灾害防治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二)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为加强我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提升我市防灾减灾水平,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在自然资源部印发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和《重庆市 2024 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框架下,主导实施了重庆市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
潼南区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分为以下三个项目:
1、潼南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
完成82户274人(后调整为82户268人)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避险搬迁;项目总投资1,230.00万元(国债资金1,107.00万元,地方资金123.00万元)。
2、潼南区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
完成三个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卧佛镇尹家下坡滑坡排危除险、卧佛镇手扒危岩排危除险、新胜镇陈家老院子滑坡排危除险);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国债资金109.00万元,地方资金11.00万元)。
3、潼南区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
完成潼南区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1套的建设,另国债项目结余资金追加建设2个监测台站;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国债资金81.00万元,地方资金9.00万元)。
(三)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本项目专项资金到位1,420.00万元,已使用1,419.74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1、本项目总体目标是按照重庆市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的统一部署,完成潼南区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内容:
(1)潼南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完成82户274人(后调整为82户268人)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避险搬迁。
(2)潼南区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完成三个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卧佛镇尹家下坡滑坡排危除险、卧佛镇手扒危岩排危除险、新胜镇陈家老院子滑坡排危除险)。
(3)潼南区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完成潼南区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1套的建设,另国债项目结余资金追加建设2个监测台站。
2、本项目具体目标是:
(1)潼南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搬迁户数82户,搬迁人数大于或等于274(后调整为268)人,项目验收合格率为100%,国债资金执行率为100%等。
(2)潼南区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完成排危除险项目3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率为100%,项目按时开工,工程完工验收时间满足合同要求,国债资金执行率为100%等。
(3)潼南区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建成区级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1套(追加完成建设2个监测台站),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率为100%,项目按时开工,工程完工验收时间满足合同要求,国债资金执行率为100%等。
二、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根据对项目的评价分析,整体项目的绩效评分为88.60分,按照评价级别设置标准,结论为“良”。
评价结果表明:潼南区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立项依据充分,符合当地实际需要,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基本规范。项目按计划保质保量地完成了全部内容。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的建设,推动灾害防治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但同时也存在项目实施管理和项目后期管理不规范的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一)项目实施管理方面
存在部分乡镇未按要求制定业务管理制度、验收审查不严格、资料归档不及时或不全的情况。
(二)项目后期管理方面
存在部分搬迁群众自行选址修建新房,新房已成高坡危房和部分搬迁群众在已搬迁区域新搭建临时建筑的情况。
四、有关建议
(一)对项目实施单位
1、建议加强业务培训,破解基层突出问题。组织相关业务人员专题培训,督促各乡镇落实培训机制,提高业务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指南,制定档案资料模板,帮助基层轻松掌握、快速上手。
2、建议加强审查验收管理工作,对关键信息逐一核实。
3、建议建立健全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流程与制度,落实档案管理资料收集、审核责任;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
4、加强项目的后期管理。定期对避险搬迁项目进行巡查,严禁在已搬迁区域新搭建临时建筑;做好后期安置房选址工作,确保选址安全和用地合规。
(二)其他建议
1、鼓励和倡导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整体搬迁,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销号,实现搬迁规模效应。
2、针对有搬迁意愿但无搬迁地的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可考虑实行集中安置(统规统建安置和统规自建安置)。
3、统筹资金,整合资源,可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城镇建设、防灾减灾、生态环保、养老医疗等资金整合使用,聚力攻坚。
重庆鑫恒鼎会计师事务所CHONGQING XINHENGDING AUDIT FIRM
重鑫恒鼎咨询(2025)第0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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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重庆市潼南区非税收入和预算绩效管理中心:
我们受贵中心委托,于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9月30日,对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实施的“潼南区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绩效评价。重庆市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所提交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 号)、《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重庆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国债项目工作方案》(渝规资〔2024〕85 号)和《关于加强重庆市 2024 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国债项目管理的通知》(渝规资〔2024〕121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潼南区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为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改进预算管理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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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区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我们结合被评价项目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深入项目实施单位、走访项目建设现场和搬迁群众、询问、复核、测评、检查收支记录分析计算、发放调查问卷等必要的评价程序。现将评价情况及结果报告如下:
1、项目背景
本次潼南区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的实施,是党中央立足我国灾害多发频发基本国情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救灾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提出的要求落到实处,全力化解灾害风险。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推动灾害防治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2、项目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1)项目立项批复情况
2023年11月9日,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2024 年度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报潼南区政府审批后向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报;《重庆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潼南区排危除险项目实施方案》2023年11月10日经专家评审后报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后向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报;区级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由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一立项和规划。2024年2月23日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批复了潼南区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
(2)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4年3月6日,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下达了潼南区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中央资金1,297.00万元(潼财建发〔2024〕128号)。2024年6月12日,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下达了潼南区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地方配套资金123.00万元。
本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420.00万元,已使用资金1,419.74万元。
(3)项目实施情况
潼南区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分为以下三个项目:
1、潼南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
完成82户274人(后调整为82户268人)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避险搬迁;项目总投资1,230.00万元(国债资金1,107.00万元,地方资金123.00万元)。
2、潼南区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
完成三个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卧佛镇尹家下坡滑坡排危除险、卧佛镇手扒危岩排危除险、新胜镇陈家老院子滑坡排危除险);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国债资金109.00万元,地方资金11.00万元)。
3、潼南区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
完成潼南区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1套的建设,另国债项目结余资金追加建设2个监测台站;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国债资金81.00万元,地方资金9.00万元)。
1、总体目标
按照重庆市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的统一部署,完成潼南区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内容:
(1)潼南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
完成82户274人(后调整为82户268人)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避险搬迁。
(2)潼南区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
完成三个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卧佛镇尹家下坡滑坡排危除险、卧佛镇手扒危岩排危除险、新胜镇陈家老院子滑坡排危除险)。
(3)潼南区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
完成潼南区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1套的建设,另国债项目结余资金追加建设2个监测台站。
2、具体目标
(1)潼南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
搬迁户数82户,搬迁人数大于或等于274(后调整为268)人,项目验收合格率为100%,国债资金执行率为100%等。
(2)潼南区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
完成排危除险项目3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率为100%,项目按时开工,工程完工验收时间满足合同要求,国债资金执行率为100%等。
(3)潼南区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
建成区级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1套(追加完成建设2个监测台站),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率为100%,项目按时开工,工程完工验收时间满足合同要求,国债资金执行率为100%等。
评价工作组首先明确本次绩效评价目的是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要通过绩效评价及时总结项目实施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切实措施改进和加强项目管理,为财政决策提供依据。评价对象是“潼南区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评价范围是依据设定的绩效目标,对项目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进行客观、公正的测量、分析和评判。从而需要到项目涉及单位了解、分析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项目资金使用是否有效,项目管理是否规范。
1、科学规范原则。本次绩效评价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按照科学可行的要求,采用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2、公正公开原则。本次绩效评价符合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本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1、相关性原则。应当选择与绩效目标有直接联系,能够恰当反映目标的实现程度的指标。
2、重要性原则。应当优先使用最具评价对象代表性、最能反映评价要求的核心指标。
3、系统性原则。应当将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系统反映财政支出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可持续影响等。
4、经济性原则。应当通俗易懂、简便易行,数据的获取应当考虑现实条件和可操作性,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根据上述原则,确定本次绩效评价体系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项目决策指标15分,第二部分项目管理指标20分,第三部分项目产出指标45分,第四部分项目效益指标20分。各部分指标又细分为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每级指标的权重及标准详见后附的“潼南区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了七种方法。一是比较法,通过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二是文件检查法,
例如,对项目实施相关资料按政策规定进行检查;对会计资料反映的资金收支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检查,比如项目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原始凭证的合规性、资金收支的合法性等进行检查。三是问卷调查法,问卷调查是从项目受益人群或者组织群体中收集详细、具体的信息,特别是就“潼南区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满意度问题收集信息。四是访谈,通过访谈,收集材料和信息,记录态度、意见和建议。五是适当应用因素分析法,是指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通过不同因素的权重评比,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六是成本效益分析法,是指将投入与产出、效益进行关联性分析的方法。七是最低成本法,是指在绩效目标确定的前提下,成本最小者为优的方法。
1、前期准备
(1)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下发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2)根据文件要求,制定评价实施方案,确定现场评价工作时间及分组。
(3)确定被评价单位需要配合的事项。
(4)完成评价人员的培训。
(5)确定评价指标,收集整理被评价单位的相关资料。
2、组织实施
“潼南区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评价,由重庆市潼南区非税收入和预算绩效管理中心组织,聘请重庆鑫恒鼎会计师事务所组成绩效评价工作组,同时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米相如和吉辉等人协助了本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
3、开展评价工作
(1)评价工作组听取评价项目单位的汇报。
(2)评价工作组结合汇报情况对项目单位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3)评价工作组深入搬迁群众、排危除险现场实地勘察、询问、复核、测评。
(4)按评价标准和评价规范,对各项具体指标计算和打分,初步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5)绩效评价报告初稿提交重庆市潼南区非税收入和预算绩效管理中心征求意见。
(6)评价工作组出具正式报告上报重庆市潼南区非税收入和预算绩效管理中心。
绩效评价结果采取评分和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分值和等级根据不同评价内容在评价体系中的重要程度和结果导向原则设定。总分设置为100分,等级划分为四档: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由评价工作组运用设计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现场实地勘察、询问、复核、测评、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访谈,对“潼南区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的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为88.60分。根据上述评级指标,其绩效评级为“良”。各部分权重分值和绩效得分详见下表:
本项目绩效评价最终得分表
|
指 标 |
项目决策类 |
项目管理类 |
项目产出类 |
项目效益类 |
合计 |
|
权重分值 |
15.00 |
20.00 |
45.00 |
20.00 |
100.00 |
|
绩效得分 |
14.00 |
17.10 |
42.00 |
15.50 |
88.60 |
本部分从项目决策、管理、产出、效益4方面对“潼南区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作具体绩效评价,并进行绩效评价指标打分,详细的评价内容见后附的“潼南区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
项目决策指标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3个二级指标,由6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为15 .00分,绩效得分14.00分,得分率为 93.33%。各指标的业绩权重标准分和绩效得分如下所述:
1、项目立项(二级指标)
项目立项(二级指标)评分结果汇总表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业绩权重标准分 |
扣分 |
绩效得分 |
|
项目立项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2.00 |
|
2.00 |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3.00 |
|
3.00 | |
|
小计 |
5.00 |
|
5.00 | |
(1)立项依据充分性
项目立项符合《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和《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是党中央立足我国灾害多发频发基本国情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救灾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工作提出的要求落到实处,全力化解灾害风险。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推动灾害防治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与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立项依据具备充分性,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2.00分,绩效得分为2.00分。
(2)立项程序规范性
2023年11月9日,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编制《2024 年度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实施方案》报潼南区政府审批后向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报;《重庆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潼南区排危除险项目实施方案》2023年11月10日经专家评审后向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报;区级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由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统一立项和规划;2024年2月23日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批复了潼南区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立项程序具备规范性,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3.00分,绩效得分为3.00分。
2、绩效目标(二级指标)
绩效目标(二级指标)评分结果汇总表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业绩权重标准分 |
扣分 |
绩效得分 |
|
绩效目标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2.00 |
0.50 |
1.50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3.00 |
|
3.00 | |
|
小计 |
5.00 |
0.50 |
4.50 | |
(1)绩效目标合理性
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编制了潼南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国债项目绩效目标并上报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重庆市财政局,绩效目标基本合理;但绩效指标下资金执行率为国债资金执行率,未考虑项目的配套资金,导致与预算确定的项目投资额或资金量不匹配。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2.00分,绩效得分为1.50分,扣取0.50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
潼南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已设定1级指标3个,2级指标7个,3级指标7个;潼南区地质灾害排危除险项目已设定1级指标3个,2级指标6个,3级指标8个;潼南区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已设定1级指标2个,2级指标4个,3级指标6个;项目有可衡量的指标值(潼规资文〔2024〕42号)。绩效指标具备明确性,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3.00分,绩效得分为3.00分。
3、资金投入(二级指标)
资金投入(二级指标)评分结果汇总表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业绩权重标准分 |
扣分 |
绩效得分 |
|
资金投入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3.00 |
|
3.00 |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2.00 |
0.50 |
1.50 | |
|
小计 |
5.00 |
0.50 |
4.50 | |
(1)预算编制科学性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总体编制的《重庆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避险搬迁项目(一)可行性研究报告》《重庆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综合治理项目(四)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重庆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专家审批后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预算编制具备科学性,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3.00分,绩效得分为3.00分。
(2)资金分配合理性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达了项目及国债资金计划(避险搬迁项目1,107.00万元、排危除险项目109.00万元、工程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81.00万元);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转发了国债资金预算(避险搬迁项目1,107.00万元、排危除险项目109.00万元、工程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81.00万元);另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下达了项目地方配套资金(避险搬迁项目123.00万元),但排危除险项目和工程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未下达地方配套资金。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2.00分,绩效得分为1.50分,扣取0.50分。
项目实施管理指标包括资金管理、组织实施2个二级指标,由 8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为20.00分,实际得分17.10分,得分率为85.50%。各指标的业绩权重标准分和绩效得分如下所述:
1、资金管理(二级指标)
资金管理(二级指标)评分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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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业绩权重标准分 |
扣分 |
绩效得分 |
|
资金管理 |
资金到位率 |
3.00 |
|
3.00 |
|
预算执行率 |
3.00 |
|
3.00 | |
|
小计 |
6.00 |
|
6.00 | |
(1)资金到位率
项目计划投入资金1,420.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420.00万元,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1,420.00/1,420.00*100%=100.00%。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3.00分,绩效得分为3.00分。
(2)预算执行率
项目实际支出资金1,419.74万元(避险搬迁项目已使用国债资金1,107.00万元和地方配套资金123.00万元、排危除险项目已使用国债资金108.77万元、工程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已使用国债资金80.97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420.00万元,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 1,419.74 /1,420.00*100%=99.98%(约100%)。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3.00分,绩效得分为3.00分。
2、组织实施(二级指标)
组织实施(二级指标)评分结果汇总表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业绩权重标准分 |
扣分 |
绩效得分 |
|
组织实施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00 |
1.50 |
0.50 |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4.00 |
0.60 |
3.40 |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2.00 |
|
2.00 | |
|
财务制度健全性 |
2.00 |
|
2.00 | |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2.00 |
|
2.00 |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2.00 |
0.80 |
1.20 | |
|
小计 |
14.00 |
2.90 |
11.10 | |
(1)管理制度健全性
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潼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印发了《潼南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避险搬迁增发国债项目工作方案》、另根据《重庆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国债项目工作方案》(渝规资〔2024〕85号)、《关于加强重庆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国债项目管理的通知》(渝规资〔2024〕121号)进行项目管理。抽查发现避险搬迁项目五桂镇、卧佛镇未制定业务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2.00分,绩效得分为0.50分,扣取1.50分。
(2)制度执行有效性
①抽查发现避险搬迁项目五桂镇部分验收意见存在错误(地址、人数等未根据实际情况修改),3户申报安置方式与实际安置方式不一致(安置户已新建房,仍作为货币安置),扣0.20分,本项得0.80分。
②避险搬迁项目调整经乡镇申报,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现场复核,经潼南区政府同意后函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调整,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同意调整;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建设项目结余资金14.401万元拟用于2处地灾隐患点监测台站建设已经潼南区政府和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同意;项目调整及调整手续完备,本项得1.00分。
③排危除险项目、区级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1套)和监测台站(2个)相关项目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抽查发现避险搬迁项目五桂镇、卧佛镇项目资料不齐全,卧佛镇资料未整理成一户一档,扣0.40分;本项目得0.60分。
④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实施乡镇配备了相关的工作人员(成立了潼南区2024年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国债项目工作专班)、场地、信息系统以支撑项目的开展,本项目得1.00分。
综上所述,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4.00分,绩效得分为3.40分,共扣取0.60分。
(3)项目质量可控性
①《关于加强重庆市2024 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国债项目管理的通知》(渝规资〔2024〕121 号)已制定相应的项目质量要求或标准,本项目得1.00分。
②项目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需的控制措施,得1.00分。
综上所述,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2.00分,绩效得分为2.00分。
(4)财务制度健全性
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根据《重庆市2024年度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避险搬迁增发国债国债项目工作方案》(渝规资〔2024〕261号)和《重庆市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国债项目工作方案》(渝规资〔2024〕85 号)进行资金管理,并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试行)》完善专项资金的管理,未发现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不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2.00分,绩效得分为2.00分。
(5)资金使用合规性
①未发现项目资金的使用不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经查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报销人按规定填写报销单,写明支出事由、支出金额等,确保内容真实完整,并附相应原始单据及相关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批准才能支付资金。
③未发现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综上所述,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2.00分,绩效得分为2.00分。
(6)财务监控有效性
①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制定相应的监控机制。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求国债项目实行周报、月报制;每周收集各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项目进展和工作动态,形成简报,每月汇总各区县项目实施进展,制作五色图予以通报。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立了内部稽核、内部审计制度。
②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通过听取介绍、查阅文件、实地核查等方式,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建设进度、工程质量等进行现场抽查。单位收支管理按照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相分离的要求设置组织机构;财务科负责按规定对各项经济收支业务进行审核,监控措施基本有效;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内部审计部门按年对专项项目进行审计(本年未对本项目执行内部检查或审计),扣0.30分。
③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项目相关支出入账不及时,区级风险预警系统入固账务核算错误(应为自购资产,误记市级调拨资产),区级地质灾害监测台站于2025年1月入固,扣0.50分。
综上所述,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2.00分,绩效得分为1.20分,扣取0.80分。
项目产出指标包括产出数量、产出时效、产出质量、产出成本4个二级指标,由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成本节约率4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为45.00分,实际得分42.00分,得分率为93.33%。各指标的业绩权重标准分和绩效得分如下所述:
1、产出数量(二级指标)
产出数量(二级指标)评分结果汇总表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业绩权重标准分 |
扣分 |
绩效得分 |
|
产出数量 |
实际完成率 |
15.00 |
|
15.00 |
|
小计 |
15.00 |
|
15.00 | |
(1)实际完成率
①避险搬迁项目实际完成搬迁户数82户搬迁人数272人,超计划(迁户数82户搬迁人数268人)完成。
评分标准:完成搬迁户数82户搬迁人数268人或以上得11分,否则按比例得分。因此,该项得分为11.00分。
②按计划完成排危除险项目3个。
评分标准:完成排危除险项目3个或以上得2分,否则按比例得分。因此,该项得分为2.00分。
③计划建成区级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1个监测台站2个。
评分标准:建成区级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1个监测台站2个或以上得2分,否则按比例得分。因此,该项得分为2.00分。
综上所述,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15.00分,绩效得分为15.00分。
2、产出时效(二级指标)
产出时效(二级指标)评分结果汇总表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业绩权重标准分 |
扣分 |
绩效得分 |
|
产出时效 |
完成及时率 |
9.00 |
3.00 |
6.00 |
|
小计 |
9.00 |
3.00 |
6.00 | |
(1)完成及时率
①避险搬迁项目在2024年10月28日前已完成搬迁;2024年度避险搬迁补助资金发放1,107.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23.00万元于2025年1月发放),2024年度资金执行率=已执行/已到位=1,107.00/1,230.00=90.00%。
评分标准:避险搬迁项目在2024年底完成得3分,超期1天扣0.1分;资金执行率100%得3分,低1个百分点扣0.3分。因此,该项得分为3.00分。
②排危除险项目3个分别于2024年3月16日、21日和24日开工;3个工程分别于2024年4月20日、4月26日和5月1日完工,于2024年5月13日验收,工程完工验收时间满足合同要求并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2024年度资金支付108.77万元,资金执行率=已执行/已到位=108.77/109.00=99.79%。
评分标准:排危除险项目3个按时开工(4月底前完成项目招标工作,并进场施工建设)得0.5分,否则不得分;工程完工验收时间满足合同要求并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得0.5分,超期1天扣0.05分;资金执行率100%得0.5分,低1个百分点扣0.05分。因此,该项得分为1.50分。
③风险预警系统于2024年6月开工,监测台站2个(新增项目)于2024年11月28日开工;风险预警系统于2024年11月19日完成验收,监测台站2个于2024年12月16日完工,2024年12月17日验收;2024年度资金支付80.97万元,资金执行率=已执行/已到位=80.97/81.00=99.96%。
评分标准:区级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1个和监测台站2个按时开工得0.5分,否则不得分;工程完工验收时间满足合同要求,风险预警系统于2024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得0.5分,超期1天扣0.05分;资金执行率100%得0.5分,低1个百分点扣0.05分。因此,该项得分为1.50分。
综上所述,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9.00分,绩效得分为6.00分,扣取3.00分。
3、产出质量(二级指标)
产出质量(二级指标)评分结果汇总表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业绩权重标准分 |
扣分 |
绩效得分 |
|
产出质量 |
质量达标率 |
12.00 |
|
12.00 |
|
小计 |
12.00 |
|
12.00 | |
(1)质量达标率
①避险搬迁项目均验收合格,验收合格率100.00%。
评分标准:避险搬迁项目验收合格率100%得8分,否则按比例得分。因此,该项得分为8.00分。
②排危除险项目工程完工验收均合格,验收合格率100.00%。
评分标准:排危除险项目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率100%得2分,否则按比例得分。因此,该项得分为2.00分。
③区级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1套)和监测台站(2个)工程完工验收均合格,验收合格率100.00%。
评分标准:区级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1套)和监测台站(2个)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率100%得2分,否则按比例得分。因此,该项得分为2.00分。
综上所述,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12.00分,绩效得分为12.00分。
4、产出成本(二级指标)
产出成本(二级指标)评分结果汇总表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业绩权重标准分 |
扣分 |
绩效得分 |
|
产出成本 |
成本节约率 |
9.00 |
|
9.00 |
|
小计 |
9.00 |
|
9.00 | |
(1)成本节约率
①避险搬迁项目实际成本与计划投资金额一致,为1,230.00万元。
评分标准:避险搬迁项目实际成本小于或等于计划投资金额得6分,超过0-5%得4分,超过5-10%得2分,超过10%不得分。因此,该项得分为6.00分。
②排危除险项目实际成本(决算报告显示投资金额108.82万元)小于计划投资金额(120.00万元)。
评分标准:排危除险项目实际成本小于或等于计划投资金额得1.5分,超过0-5%得1分,超过5-10%得0.5分,超过10%不得分。因此,该项得分为1.50分。
③区级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和监测台站项目实际成本(80.97万元)小于计划投资金额(90.00万元)。
评分标准:区级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和监测台站项目实际成本小于或等于计划投资金额得1.5分,超过0-5%得1分,超过5-10%得0.5分,超过10%不得分。因此,该项得分为1.50分。
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9.00分,绩效得分为9.00分。
项目效益指标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及满意度5个二级指标,由7个三级指标构成,权重分为20.00分,实际得分15.50分,得分率为77.50%。各指标的业绩权重标准分和绩效得分如下所述:
1、经济效益(二级指标)
经济效益(二级指标)评分结果汇总表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业绩权重标准分 |
扣分 |
绩效得分 |
|
经济效益 |
减少新房安置支出 |
2.00 |
1.00 |
1.00 |
|
小计 |
2.00 |
1.00 |
1.00 | |
(1)减少新房安置支出
项目实施对搬迁群众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让搬迁群众一定程度节约新房安置支出。
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2.00分,绩效得分为1.00分。
2、社会效益(二级指标)
社会效益(二级指标)评分结果汇总表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业绩权重标准分 |
扣分 |
绩效得分 |
|
社会效益 |
解除受威胁群众 |
2.00 |
1.00 |
1.00 |
|
风险实时监控和预警 |
2.00 |
|
2.00 | |
|
小计 |
4.00 |
1.00 |
3.00 | |
(1)解除受威胁群众
项目有效解决了部分群众受害威胁,但部分受害威胁群众未搬迁,未形成规模效应。该项得分为1.00分。
(2)风险实时监控和预警
区级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和监测台站项目能实现风险实时监控和预警。该项得分为2.00分。
综上所述,项目实施后能产生社会效益,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4.00分,绩效得分为3.00分。
3、生态效益(二级指标)
可持续影响(二级指标)评分结果汇总表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业绩权重标准分 |
扣分 |
绩效得分 |
|
生态效益 |
改善生态 |
2.00 |
1.00 |
1.00 |
|
小计 |
2.00 |
1.00 |
1.00 | |
部分搬迁房屋已退房还耕(林),对当地生态环境改善产生积极影响;部分搬迁房屋荒废或是搬迁房紧邻其他未搬迁房,对生态环境无影响。
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2.00分,绩效得分为1.00分。
4、可持续影响(二级指标)
可持续影响(二级指标)评分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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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业绩权重标准分 |
扣分 |
绩效得分 |
|
可持续影响 |
保障群众后续正常生产生活 |
1.00 |
0.50 |
0.50 |
|
系统持续运行 |
1.00 |
|
1.00 | |
|
小计 |
2.00 |
0.50 |
1.50 | |
(1)保障群众后续正常生产生活
项目实施能有效保障部分已搬迁群众的后续正常生产生活(部分搬迁群众自行选址修建新房,新房已成高坡危房;在已搬迁区域新搭建临时建筑),能一定程度保障治理范围(小规模治理)周边群众后续正常生产生活。该项得分为0.50分。
(2)系统持续运行
区级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和监测台站项目能持续运行。该项得分为1.00分。
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业绩权重标准分为2.00分,绩效得分为1.50分。
5、 满意度(二级指标)
满意度(二级指标)评分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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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业绩权重标准分 |
扣分 |
绩效得分 |
|
满意度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10.00 |
1.00 |
9.00 |
|
小计 |
10.00 |
1.00 |
9.00 | |
本次潼南区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向潼南区卧佛镇和五桂镇部分搬迁群众和项目周边群众进行了满意度调查,统计满意率为91.25%。根据指标评分标准,该指标权重标准分为10.00分,绩效得分为9.00分。
完成了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对五桂镇、卧佛镇、玉溪镇、上和镇、宝龙镇、古溪镇、米心镇、新胜镇8个镇82户272人进行了避险搬迁,减少了受地质灾害受威胁对象。开展了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工作。对卧佛镇尹家下坡滑坡、卧佛镇手扒危岩和新胜镇陈家老院子滑坡3处地灾隐患点进行了排危除险工作,消除或降低了风险隐患。完成了潼南区地质灾害风险预警建设,实现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到村社的目标,提高了预警的及时性、准确性。
潼南区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推动灾害防治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1、项目实施管理有待加强
(1)部分乡镇未按要求制定业务管理制度
抽查发现避险搬迁项目五桂镇、卧佛镇未制定业务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2)部分乡镇验收审查不严格
抽查发现避险搬迁项目五桂镇部分验收意见存在错误(地址、人数等未根据实际情况修改),3户申报安置方式与实际安置方式不一致(安置户已新建房,仍作为货币安置)。
(3)资料归档不及时或不全
抽查发现避险搬迁项目五桂镇、卧佛镇项目资料不齐全,卧佛镇资料未整理成一户一档。
2、项目后期管理不到位
抽查发现部分搬迁群众自行选址修建新房,新房已成高坡危房(五桂镇黄岩危岩);部分搬迁群众在已搬迁区域(五桂镇黄家大院子)新搭建临时建筑。
1、建议加强业务培训,破解基层突出问题。组织相关业务人员专题培训,督促各乡镇落实培训机制,提高业务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指南,制定档案资料模板,帮助基层轻松掌握、快速上手。
2、建议加强审查验收管理工作,对关键信息逐一核实。
3、建议建立健全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流程与制度,落实档案管理资料收集、审核责任;资料应及时整理归档。
4、加强项目的后期管理。定期对避险搬迁项目进行巡查,严禁在已搬迁区域新搭建临时建筑;做好后期安置房选址工作,确保选址安全和用地合规。
1、鼓励和倡导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整体搬迁,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销号,实现搬迁规模效应。
2、针对有搬迁意愿但无搬迁地的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可考虑实行集中安置(统规统建安置和统规自建安置)。
3、统筹资金,整合资源,可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城镇建设、防灾减灾、生态环保、养老医疗等资金整合使用,聚力攻坚。
建议项目实施单位根据绩效评价报告中所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积极落实整改要求,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整改情况报重庆市潼南区非税收入和预算绩效管理中心。
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规定,对评价等级为优、良的项目,可依照相关政策制度,结合潼南区人民政府工作安排以及潼南区财力情况等因素,原则上优先予以支持。
结合预算管理相关要求,潼南区可以将此次评价结果对外公开。同时可将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向潼南区人民政府报告,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本评价报告依据潼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实施单位提供资料,按规定开展评价工作,各项评价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由提供资料负责,评价工作组在此基础上进行评价并发表评价意见。
附件:
1、潼南区2023年国债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评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评价单位执业证书(复印件)
重庆鑫恒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普通合伙)
中国·重庆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5年 月 日
第 1页 /共 30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