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整体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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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项目名称: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报告编号:汇鼎会咨报字〔2024〕第0018号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二路456号
电话:(023)88282991
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依据《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潼财绩发〔2024〕270号),受重庆市潼南区非税收入和预算绩效管理中心委托,重庆汇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文旅委)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二、绩效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小组通过听取介绍、查阅资料、合规性检查、数据采集、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项目进行了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为87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度绩效目标不够清晰
在年度目标设定方面工作重点不突出,绩效指标的设置和年度目标的相关性有待加强,绩效指标“实现旅游综合收入80亿元”的可衡量性差,无法提供可靠计算依据。
(二)年度预算调整幅度较大
《2023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决算统计表-汇总》-Z0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年初预算7,402.23万元,《2023年预算调整金额明细-细化查询》中预算调增2,436.50万元,扣除上级部门政府性基金中彩票公益金收入调增1,710.00万元后,预算调增726.50万元,预算调增率9.81%。
(三)内控管理制度执行有待加强
1.部分项目专项资金未按规定专项使用,如“科目明细账-2023年农村数字广播维护”中记录了支付第四季度困难广播员补助21,074.65元,“科目明细账-其他应付款”中记录了2023-3-记25#支2023川渝汽车场地越野赛费96,000.00元、2023-4-记21#支景区升级尾款(潼财行发[2018]925景区升级)99,634.00元。
2.存在未按法规要求代扣代缴个税情况,如2023-12-记304#支付李欣星街舞编排费43,400.00元、2023-2-记184#支付蒋芸徽撰写书稿劳务费30,000.00元。
3.未按资产管理制度要求每年进行资产盘点。
四、有关建议
(一)重视年度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工作
年度目标清晰,重点工作突出,资金投入方向明确,绩效指标设置和年度目标高度相关。绩效自评工作避免流于形式,扎实开展,主动找问题和差距,分析原因。
(二)提升年初预算编制准确性
结合增量预算和零基预算的编制方法,分析资金需求,保障年度基本支出。充分考虑项目实施的目的和紧迫性,项目实施的进度要求,合理申请项目资金。尽量做到年初预算和决算不出现重大偏离,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发挥出预算控制作用。
(三)强化法规、内控制度执行
项目资金应加强专项核算和管理,避免项目之间资金的挤占挪用,按法规要求代扣代缴个税,每年开展资产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和资产安全。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依据《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潼财绩发〔2024〕270号),受重庆市潼南区非税收入和预算绩效管理中心委托,重庆汇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文旅委)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1.机构设置
文旅委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重庆市潼南区体育局牌子,下设7个二级部门,具体如下表:
单位 |
机构规格 |
主要职责 |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副处级 |
以区文化旅游委名义实施执法,统一行使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市场的行政执法职责。 |
文化旅游质量服务中心 |
正科级 |
实施文化旅游服务质量监测;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科技与大数据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文化旅游市场服务质量创建等级的指导,提升服务质量;负责文化旅游相关信息统计、发布。 |
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 |
正科级 |
承担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文化遗产的理论研究;履行文化遗产工作的政策咨询,举办学术、展览(演)及公益活动,交流、推介、宣传保护工作的成果和经验;组织实施研究成果的发表和人才培训。 |
图书馆 |
正科级 |
负责全区文献收集、保存、流通、开发利用;负责全区古籍保护征集及其业务指导;负责全区文化共享工程业务指导;利用馆藏资源传播知识文化;提供相关文化服务。 |
文化馆 |
正科级 |
开展相关文化宣传;承担文艺活动、文艺创作的组织;开展相关文艺培训;牵头组织文艺理论研究、文化交流等活动;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提供相关文化服务。 |
青少年业余体校 |
正科级 |
负责所属体育场所的管理和维护;组织开展体育后备人才培训;承担上级比赛的组队工作。 |
文物保护管理所 |
正科级 |
保护管理文物,举办文物展览、文物咨询,协助打击破坏文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
2.职能职责
(1)拟定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事业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3)指导全区性重大文体活动和旅游节会。
(4)管理区级重点文体、旅游设施建设。
(5)负责全区文化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
(6)拟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7)指导、协调、推动广播电视领域产业发展。
(8)负责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9)负责全区公共文体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体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体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10)组织实施全区广播电视领域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
(11)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行业科技创新发展。
(12)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13)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14)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
(15)承担文体市场和旅游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设工作。
(16)对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
(17)负责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应急救援工作。
(18)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9)实施全区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推进全区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20)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节目、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全区广播电视系统的安全工作。
(21)负责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组织开展文物资源调查,履行文物、博物馆安全督查职责。指导协调博物馆建设及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22)负责全区世界文化遗产(含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中文化遗产部分)保护和管理监督工作,协同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加强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23)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文物和博物馆、体育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全区大型文化、旅游和体育等对外交流活动。
(24)拟定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
3.人员编制
文旅委2023年整体编制133名,其中行政编制30名,事业编制103名。2023年在编人员合计123人,其中行政在编人员27人(含参公人员),事业在编人员96人。各单位具体人数如下:
单位 |
总编制数 |
实有人数 |
编制人数占比 |
实有人数占比 | ||||||
合计 |
行政 |
事业 (工勤) |
合计 |
公务员(参公) |
事业 | |||||
管理 |
专技 |
工勤 | ||||||||
文旅委整体 |
133 |
30 |
103 |
123 |
27 |
25 |
60 |
11 |
|
|
文旅委本级 |
20 |
15 |
5 |
18 |
13 |
0 |
0 |
5 |
15% |
15% |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16 |
15 |
1 |
15 |
14 |
0 |
0 |
1 |
12% |
12% |
文化旅游质量服务中心 |
19 |
|
19 |
18 |
0 |
15 |
1 |
2 |
14% |
15% |
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 |
6 |
|
6 |
6 |
0 |
0 |
5 |
1 |
5% |
5% |
图书馆 |
25 |
|
25 |
23 |
0 |
0 |
23 |
0 |
19% |
19% |
文化馆 |
21 |
|
21 |
19 |
0 |
2 |
16 |
1 |
16% |
15% |
青少年业余体校 |
11 |
|
11 |
11 |
0 |
5 |
6 |
0 |
8% |
9% |
文物保护管理所 |
15 |
|
15 |
13 |
0 |
3 |
9 |
1 |
11% |
11% |
4.“三重一大”执行情况
文旅委领导班子结合实际情况,对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支付坚持集体决策和审批,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二)部门收支情况
文旅委2023年预决算总体情况表 |
单位:元 | ||||
收入 |
支出 | ||||
项目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项目 |
年初预算数 |
决算数 |
一般公共预算 |
53,209,021.94 |
46,912,682.13 |
基本支出 |
30,754,766.23 |
32,685,688.54 |
人员经费 |
25,835,703.55 |
27,627,841.86 | |||
公用经费 |
4,919,062.68 |
5,057,846.68 | |||
项目支出 |
22,454,255.71 |
14,226,993.59 | |||
小计 |
53,209,021.94 |
46,912,682.13 | |||
政府性基金预算 |
20,813,250.00 |
13,573,704.64 |
项目支出 |
20,813,250.00 |
13,573,704.64 |
合计 |
74,022,271.94 |
60,486,386.77 |
合计 |
74,022,271.94 |
60,486,386.77 |
1.收入情况
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为7,402.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320.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081.33万元。收入决算数为6,048.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91.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357.37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为7,402.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320.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081.3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048.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691.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357.37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91.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8.57万元,项目支出1,422.7万元。
①2021年至2023年人员编制及经费支出情况
2021-2023年人员经费 | |||
项目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在编人数(人) |
120 |
120 |
123 |
基本支出(万元) |
2,951.35 |
3,081.42 |
3,268.57 |
人员经费(万元) |
2,511.73 |
2,677.33 |
2,762.78 |
人员经费占比 |
85% |
87% |
85% |
人均人员经费(万元) |
20.93 |
22.31 |
22.46 |
2021-2023年决算数据中人员经费占基本支出的比例在85%-87%之间;人员编制从2022年的120人增加到123人,人员增加比例为2.50%;人员经费从2022年2,677.33万元增加到2023年2,762.78万元,人员经费增加比例为3.19%。综上,2023年人员经费变化不大。
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本级财政安排的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中本级财政安排的项目支出1,110.00万元,实际安排914.89万元,实际支出占预算的比例为82%。
文旅委2023年本级财政项目支出 |
单位:元 | |||
序号 |
二级项目名称 |
预算批复数 |
决算数 |
差异 |
1 |
2023年文旅发展资金 |
4,000,000.00 |
3,284,306.00 |
715,694.00 |
2 |
2023年周末到潼南 |
2,000,000.00 |
1,983,489.80 |
16,510.20 |
3 |
2023年文旅综合执法专项 |
100,000.00 |
93,433.00 |
6,567.00 |
4 |
2023年文物日常保护专项 |
800,000.00 |
563,691.64 |
236,308.36 |
5 |
2023年图书馆运行费 |
2,300,000.00 |
1,787,548.81 |
512,451.19 |
6 |
2023年文化活动 |
200,000.00 |
84,429.00 |
115,571.00 |
7 |
2023年农村数字广播维护 |
600,000.00 |
406,359.82 |
193,640.18 |
8 |
2023年困难广播员生活补助 |
600,000.00 |
532,485.35 |
67,514.65 |
9 |
2023年竞技体育专项 |
200,000.00 |
113,186.65 |
86,813.35 |
10 |
2023年群众体育专项 |
300,000.00 |
300,000.00 |
- |
合计 |
11,100,000.00 |
9,148,930.07 |
1,951,069.93 |
③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上级专项安排的项目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中上级安排的项目支出1,563.93万元,实际安排507.81万元,实际支出占预算的比例为32%,具体明细如下:
文旅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中上级安排专项项目支出 |
单位:元 | |||
序号 |
二级项目名称 |
预算批复数 |
决算数 |
差异数 |
1 |
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经费 |
1,680,000.00 |
428,652.02 |
1,251,347.98 |
2 |
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开放 |
1,240,000.00 |
935,432.17 |
304,567.83 |
3 |
提前下达2023年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 |
1,940,000.00 |
231,066.98 |
1,708,933.02 |
4 |
提前下达2023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 |
2,520,000.00 |
|
2,520,000.00 |
5 |
提前下达2023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 |
200,000.00 |
|
200,000.00 |
6 |
提前下达2023年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补助资金 |
270,000.00 |
66,628.50 |
203,371.50 |
7 |
提前下达2023年体彩公益金转移支付 |
1,365,000.00 |
|
1,365,000.00 |
8 |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奖补)潼财预发〔2022〕3渝财教发〔2019〕199 |
1,677,210.54 |
721,296.24 |
955,914.30 |
9 |
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潼财教发〔2022〕387渝财教发〔2022〕51号 |
1,930,000.00 |
708,099.00 |
1,221,901.00 |
10 |
国家文物保护资金(潼财预发〔2022〕3渝财教发〔2021〕201号 |
2,585,600.00 |
215,241.19 |
2,370,358.81 |
11 |
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潼财预发〔2022〕3号渝财教发〔2021〕197 |
7,812.47 |
2,958.00 |
4,854.47 |
12 |
非遗文化和自然资源日活动经费潼财预发〔2022〕3号渝财教发〔2021〕222 |
223,632.70 |
8,000.00 |
215,632.70 |
13 |
文化旅游提升工程2020年第一批基建工程 |
|
979,734.62 |
-979,734.62 |
14 |
千佛寺摩崖造像 |
|
566,238.00 |
-566,238.00 |
15 |
篮球联赛补助 |
|
143,000.00 |
-143,000.00 |
16 |
补2022群众体育支付 |
|
71,716.80 |
-71,716.80 |
合计 |
15,639,255.71 |
5,078,063.52 |
10,561,192.19 |
2023年度“三公”经费年初预算34.50万元,决算数33.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31万元,公务接待费12.19万元。
2023 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215批次136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9.5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平均每辆维护费3.55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情况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中上级安排的项目支出1,961.36万元,实际安排1,357.37万元,实际支出占预算的比例为69%。
文旅委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中上级安排专项项目支出 |
单位:元 | |||
序号 |
二级项目名称 |
预算批复数 |
决算数 |
差异数 |
1 |
彩票公益金支持体育专项(潼财教发〔2022〕452号 |
165,356.00 |
59,478.32 |
105,877.68 |
2 |
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支持地方体育事业专项 |
2,000,000.00 |
2,102.00 |
1,997,898.00 |
3 |
提前下达2023年彩票公益金区县分成 |
6,110,000.00 |
5,169,732.71 |
940,267.29 |
4 |
体彩公益金分成经费潼财预发〔2022〕3渝财综〔2021〕53号 |
9,658,250.00 |
2,255,518.90 |
7,402,731.10 |
5 |
体彩公益金转移支付潼财预发〔2022〕3号渝财教〔2021〕170 |
1,680,000.00 |
163,839.50 |
1,516,160.50 |
6 |
体彩公益金分成 |
|
5,923,033.21 |
-5,923,033.21 |
合计 |
19,613,606.00 |
13,573,704.64 |
6,039,901.36 |
(三)部门绩效目标
1.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1)全区对外开放旅游景区32处。创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1个、“国家AAA级旅游景区”1个,目前共有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4处(杨闇公故里、大佛寺景区、双江古镇、陈抟故里)。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1个(崇龛镇明月社区)、“市级旅游度假区”1个(太安罐坝)、“市级智慧旅游示范景区”4个、“市级乡村旅游重点村”1个(花岩镇花岩社区)、“市级乡村文化乐园”1个、文创基地1个、新增5个乡村旅游示范点,建成区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点116处。
(2)全区拥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4点(大佛寺摩崖造像和崇龛千佛寺、杨氏民宅、独柏寺)、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5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71处,登记不可移动文物678处、可移动文物358件(套)、馆藏文物256件(其中:4件文物藏品入选重庆市“镇馆之宝”);市级非遗项目3类9项10个、 区级非遗8类32项35个;全国历史文化名镇1处(双江古镇)、市级历史文化名镇1处(上和镇),国家级传统村落3处(双江镇金龙村、花岩镇花岩村花岩场、古溪镇禄沟村) 建成国家一级馆2处(文化馆、图书馆),国家二级博物馆1处(杨闇公杨尚昆旧居陈列馆)。
(3)建成镇街文化服务中心22个、文化中心户131个、农家书屋281个。潼南全民健身中心、潼南体育场、体育馆、体育公园、6条登山步道和14个镇健身广场、20个社区健身点、225个行政村“农体工程”、22个基层体育服务站点。
(4)发展文化旅游体育企业5378家,其中规上企业28家,娱乐场所38家、影院4家、网吧29家;可达四星级标准酒店7家,特色乡村农家乐200余家,其中5星级农家乐1家(泰安农庄)。推出柠檬、玫瑰、桑葚、盆景蔬果等特色旅游商品300余种。
2.具体绩效指标
根据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设置的《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整体绩效目标表》,绩效指标共计8个,包括“实现旅游综合收入≥80亿元”、“建成国家一级图书馆=2个”、“乡镇文化中心人员培训=50人”、“全民健身步道≥3个”等。
3.重点工作任务
根据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工作,重点工作事项如下:
(1)推出红色精品线路2条,开发红色历史、国风家训、古建风韵等文创产品2款。
(2)创建涪江市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3)启动建设全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区。
(4)线上线下举办各类文化惠民活动100场,开展周末音乐会客厅活动12场以上。
(5)争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
(6)推出乡村精品观光旅游线路5条。
(7)创建市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8)6月进场,启动滨江风情街改造;启动慢生活广场街、文旅融合示范街方案设计
(9)接待旅客1,400万人次,综合收入突破100亿元。
(10)办好菜花节。
4.重点项目预算安排与支出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中本级财政安排的项目支出1,110万元,其中重点项目预算安排700万元,占本级财政安排的项目支出预算的比例为64%。
文旅委2023年本级财政重点项目预算支出 |
| |||
|
单位:元 | |||
序号 |
二级项目名称 |
预算批复数 |
决算数 |
差异 |
1 |
2023年文旅发展资金 |
4,000,000.00 |
3,284,306.00 |
715,694.00 |
2 |
2023年周末到潼南 |
2,000,000.00 |
1,983,489.80 |
16,510.20 |
3 |
2023年文物日常保护专项 |
800,000.00 |
563,691.64 |
236,308.36 |
4 |
2023年文化活动 |
200,000.00 |
84,429.00 |
115,571.00 |
合计 |
7,000,000.00 |
5,915,916.44 |
1,084,083.56 |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办发〔2011〕233号)等文件要求,参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渝财绩〔2019〕18号)文件,重庆汇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价组),对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资金使用情况和产出效益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评价目的
了解和掌握部门整体情况,评价资金使用成效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制度执行是否到位、项目是否按期完成,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督促部门认真整改,及时总结经验,及时调整和完善部门的工作计划和绩效目标,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从整体上提升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2.评价对象和范围
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二)绩效评价主要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2020年8月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9号修订)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中发〔2018〕34 号)
4.《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5.《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6.《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监〔2021〕4号)
7.《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渝财绩发〔2024〕270号)
8.《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会协〔2016〕10号)
9.其他相关文件规定
(三)绩效评价原则及评价方法
1.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科学可行的原则,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评价方法,评价机构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绩效评价。
(2)独立公正原则。评价机构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以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完成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重点对该项目财政支出及其产出效益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反映项目支出与产出效益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在以评“绩效”为主的情况下,适当延伸至项目的决策与过程管理。
(4)简便有效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尽量简化工作程序,尽量减少委托方和项目实施有关单位工作负担,通过科学合理的工作方式与方法,在全面分析绩效评价材料,并在与项目有关单位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着力保障绩效评价工作本身的“绩效”。
2.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取资料研究和抽样调查相结合,同时辅以深入访谈、现场勘察等方法。采取简便有效、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运用指标分析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等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
1.评价指标体系
参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部门整体绩效管理办法(实行)的通知》(渝财绩〔2019〕18号),综合社会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情况,进行指标设计。
整体绩效指标体系包括投入情况、过程情况、产出情况、效益情况四个方面,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关注的重点是被评价主体部门的产出数量和质量、产生的效益,因此在具体设置绩效评价指标权重时,提高了产出指标及效益指标的权重,产出指标及效益指标在整体权重中占据重要地位。
本次绩效评价设置投入、过程、产出、效益4个一级指标,权重分别是:10%、30%、44%、16%。设置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共7个二级指标;设置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等29个三级指标,具体详见附件1:绩效评价体系及评分情况表。
本次绩效评价综合评价结果分为4个等级:
评价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
评价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
评价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
评价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综合得分的计算过程如下:
三级指标评分=根据评分标准计算得分
二级指标评分=Σ本级所含有的三级指标得分
一级指标得分=Σ本级所含有的二级指标得分
综合得分=项目决策得分+项目过程得分+项目产出得分+项目效益得分。
评分过程中,末级指标评分按照定量、定性指标不同采取不同的评分方式,定量指标由评价小组依据具体数据计算后得出;定性指标根据资料证据、评分规则,在项目的深入了解和预算绩效管理领域的专业判断下进行评分。
2.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因素分析法、比较法和公众评判法等评价方法对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系统、科学地反映评价部门综合绩效情况。
(1)因素分析法。通过对影响部门整体支出实施效益的因素进行分析,了解影响部门实施效益的因素和部门实施效益未达预期目标的原因,进一步提炼出政策实施的经验和做法以及下一步政策需要改进的方向。
(2)比较法。通过对比分析重点项目申报情况与重点项目完成情况,评价重点项目是否按照计划完成,重点项目实施进度是否滞后;通过详细列举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的内外因素,将部门绩效目标与实施结果对比分析,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评价项目当年产出与去年的产出相比是否有提升或是下降;将部门预期效益与实施效果对比分析,结合开展问卷调查和实地问题调研,评价部门预期效益实现程度。
(3)评判法。通过对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访谈,以及对公众进行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部门整体支出的实施情况、开展内容及政策力度等,调查部门相关人员对部门工作的满意度,以及公众对政策和经办人员的满意度。
3.评价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用计划标准和历史标准。具体情况如下:
(1)计划标准。对于项目类支出,项目申报时设定了预期完成情况和效益,对于本次绩效评价中项目类支出的完成情况和预期效益,均采用计划标准进行评价。
(2)历史标准。绩效评价考核部门整体支出的实施效益及工作经费的管理水平,对比的标准为上一年度的历史标准。
(五)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评价组人员及职责
牟茂珍,负责设计总体评价方案、绩效评价指标,以及工作底稿和绩效报告的最终复核。
质量复核:
黄海阳,与主评人讨论确认项目评价方案内容、选取绩效评价指标,以及底稿资料和过程工作质量控制。
成员:
黄小莉、张馨月、黄丹墀,负责具体评价方案的实施。
2.评价工作流程
评价工作总共分为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撰写与提交评价报告四个阶段。具体内容如下:
(1)前期准备
成立项目工作组。依据有关通知文件及业务承接沟通确认事项,确定项目组人员数量及分工。
确定评价实施方案。现场与被评价单位沟通了解项目具体情况,收集项目有关资料,确定评价涉及的重要内容,包括:评价对象、评价目的、评价内容和评价方法等事项,坚持评价有关原则和职业道德,依据确认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细化人员职责分工,确认初步评价方案。
完善评价指标体系。在确认评价方案的基础上,针对评价对象和评价目的,依据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本项目的有关绩效评价指标建设和评分标准。
(2)组织实施
确认具体实施方法。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和获取资料的有效性分析,选用座谈会、实地勘察、走访记录、调查记录等方法进一步获取项目资料。
人员配置和时间安排。在确定评价指标和具体实施方法后,对项目组成员进行工作分配及时间设定。
实地调查。依据人员工作分配计划和实施方法,实地勘察和记录获取的资料情况。
调查对象及方式:对市民进行随机抽样以调查问卷或访谈方式调查。
(3)分析评价
资料整理分类。依据获取的项目有关资料,分为业务资料和财务资料两类,并将实施过程情况进行汇总。
实施评价程序。指标评价人员将获取的项目资料依据制定的指标评价体系和原则,对具体指标进行评分。
(4)形成结论
编写绩效评价报告。
与委托方就评价结果交换意见,形成最终结论。
3.质量控制制度
在绩效评价业务质量控制方面,执行事务所三级复核制度,在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前,按照绩效评价程序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绩效评价报告的结论进行分析复核。
三、绩效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小组通过听取介绍、查阅资料、合规性检查、数据采集、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项目进行了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为87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总体来看,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2023年度较好的履行了文旅、文体产业发展宣传、文化活动和赛事举办、博物馆建设、基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文物保护开发、图书馆开放运行、体育设施的建设维护等部门的职能职责,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分解的任务完成较好。通过图书馆建设维护、开展“你开单,我买单”等活动、文化馆的建设及免费开放,较好满足了辖区市民阅读和了解历史文化需求,丰富了精神文化。通过体育馆的免费开放,体育设施建设维护等,满足了周边群众运动健身的需要。通过对历史文物资源的开发保护,生态保护和建设,促进了文旅产业的发展,对潼南区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我们在评价过程中,也发现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年度目标设定方面工作重点不突出,绩效指标的设置和年度目标的相关性有待加强,需更加注重绩效指标的可衡量性;二是“三公”经费比上年增长较多;三是年度预算调增金额较大;四是项目资金管理和专项核算工作有待加强;五是固定资产全年无盘点,未进行账实核对,缺少有效管理。
(一)部门总体得分情况
绩效指标得分情况如下:
绩效指标得分情况表
指标 |
投入 |
过程 |
产出 |
效益 |
总计 |
标准分值 |
10 |
30 |
44 |
16 |
100 |
评价得分 |
7.50 |
23 |
41.50 |
15 |
87 |
得分率(%) |
75 |
76.70 |
94 |
94 |
87 |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潼南区政府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中,文旅委的10项重点工作完成完成率90%。具体情况见如下表:
序号 |
2023年任务 |
完成情况 |
是否完成 |
1 |
推出红色精品线路2条,开发红色历史、国风家训、古建风韵等文创产品2款 |
推出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镇双江古镇、杨闇公和杨尚昆旧居红色精品旅游线路,以杨闇公和杨尚昆旧居开发了多款文创产品。 |
完成 |
2 |
创建涪江市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
开展了申报市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 |
未完成 |
3 |
启动建设全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试点区 |
组织项目及传承人参加了区内的“年货节”“年俗文化节”“泡泡节”“非遗端午节”“中秋国庆非遗展”“乡村春晚”等10余场展示展销活动;组织非遗传承人参加了“2023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暨老字号年货大集”“涪江流域非遗主题展”“文化遗产宣传月暨非遗产品赶大集”“西洽会”“非遗购物节”“文博会”等10余场区、市外的各种大型非遗盛会;开展了申报市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 |
完成 |
4 |
线上线下举办各类文化惠民活动100场,开展周末音乐会客厅活动12场以上 |
开展双江古镇黄门流水宴、“柠”聚力·跨年迎新周和潼台比武“镇”功夫等15个创意节会;举办十六届菜花节、国际柠檬产业发展大会等40余个乡村旅游节会;举办首届川渝汽车场地越野赛、滨江田园彩虹泡泡跑等19个特色品牌赛事;持续开展乡村村晚、市歌舞团专场演出等各类线上线下活动500余场。 |
完成 |
5 |
争创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 |
指导各镇街、企业开展了菜花节、桃花节、梨花节、小龙虾节、水果采摘节、双江黄门流水宴、“青染双江·一梦千年”大型实景互动剧本杀、涪江田园音乐生活节等32个精品文化旅游节会活动;策划开展“八月,别样潼南等你来”“柠檬香如故 潼南好个秋——八大活动嗨翻潼南、畅享金秋”等主题活动;争取到市级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改革试点。中国旅游报》专题报道,全市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改革试点工作总结会近期将在潼南召开。 |
完成 |
6 |
推出乡村精品观光旅游线路5条 |
推出“春节赏花游”“乡村休闲游”“红色研学游”“农事体验游”“奇幻体验游”等12条精品旅游线路,向广大游客展示潼南文化旅游新形象。 |
完成 |
7 |
创建市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 |
持续开展乡村村晚、市歌舞团专场演出等各类线上线下活动500余场。 |
完成 |
8 |
6月进场,启动滨江风情街改造;启动慢生活广场街、文旅融合示范街方案设计 |
创建市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市级乡村旅游重点村等文旅品牌7个、四星级酒店1家(科宇酒店)。“潼南涪江风情游”精品线路获评川渝体育旅游精品线路。 |
完成 |
9 |
接待旅客1400万人次,综合收入突破100亿元 |
全年接待游客1550万人次,同比增长35%;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08亿元,同比增长48%。 |
完成 |
10 |
办好菜花节 |
举办十六届菜花节、国际柠檬产业发展大会等40余个乡村旅游节会,“中国最美油菜花海”品牌在3年疫情后重放光彩。 |
完成 |
(三)预算完成情况
1.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根据《2023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决算统计表-汇总》,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为7,402.23万元,《2023年预算调整金额明细-细化查询》列示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彩票公益金收入调增1,71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调增726.50万元,《2023年被收回拟进欠拨系统情况表》中欠拨金额1,999.37万元,扣除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彩票公益金收入调增1,710.00万元后,综合以上数据,预算数为6,129.36万元,收入决算数为6,048.64万元,整体预算收入完成率98.68%。
2.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四、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图1一级指标得分情况
图2二级指标得分情况
(一)投入情况分析
1.评价得分情况
投入部分共设置2个二级指标、5个三级指标,评价得分情况如下表: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标准分值 |
评价得分 |
目标设定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2 |
2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2 |
1.50 | |
预算配置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2 |
2 |
变动率 |
2 |
0 | |
重点支出安排率 |
2 |
2 | |
合计 |
10 |
7.50 |
2.指标分析
(1)目标设定(标准分值4分,实际得分3.50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标准分值2分,实际得分2分)
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以及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依据评分标准,标准分值2分,得2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标准分值2分,实际得分1.50分)
已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被扣分的点在绩效指标“实现旅游综合收入80亿元”可衡量性较差,无法提供可靠计算依据。依据评分标准,标准分值2分,扣0.50分,得1.50分。
(2)预算配置(标准分值6分,实际得分4分)
在职人员控制率(标准分值2分,实际得分2分)
文旅委2023年度在编人员符合编制要求,尚存在部分编制空缺。依据评分标准,标准分值2分,得2分。
“三公”经费变动率(标准分值2分,实际得分0分)
上年三公经费25.45万元,本年三公经费预算34.50万元,本年超上年35%。依据评分标准,标准分值2分,扣2分,得0分。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中,文旅委的重点工作为囊括为文旅建设、文旅宣传、文化活动举办。在《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财政预算的通知》(潼财预发〔2023〕3号)-附件4 项目支出明细表中,区级财政资金安排项目预算1,110.00万元,其中的文旅建设、文旅宣传、文化活动举办的项目预算700.00万元,其他预算金额大的项目为图书馆运行费230.00万元,这是保证图书馆基本运转的预算。依据评分标准,标准分值2分,得2分。
1.评价得分情况
过程部分共设置3个二级指标、13个三级指标,评价得分情况如下表: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标准分值 |
评价得分 |
预算 执行 |
预算完成率 |
2 |
2 |
预算调整率 |
2 |
1.50 | |
结转结余率 |
1 |
1 |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2 |
2 | |
控制率 |
2 |
2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3 |
0 | |
预算 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2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5 |
3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 |
2 |
2 | |
基础信息完善性 |
1 |
0.50 | |
资产 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2 |
1 |
资产管理安全性 |
3 |
2 | |
固定资产利用率 |
3 |
3 | |
合计 |
30 |
23 |
2.指标分析
(1)预算执行(标准分值12分,实际得分8.50分)
预算完成率(标准分值2分,实际得分2分)
《2023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决算统计表-汇总》-Z0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年初预算7,402.23万元,实际发生6,048.64万元,《2023年预算调整金额明细-细化查询》中预算调增2,436.50万元,扣除上级部门政府性基金中彩票公益金收入调增1,710.00万元后,一般公共预算调增726.50万元,《2023年被收回拟进欠拨系统情况表》中欠拨金额1,999.37万元,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年初预算+本级预算调增-预算欠拨)=6,048.64/(7,402.23+726.50-1,999.37)=98.68%。依据评分标准,标准分值2分,得2分。
预算调整率(标准分值2分,实际得分1.5分)
《2023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决算统计表-汇总》-Z0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年初预算7,402.23万元,《2023年预算调整金额明细-细化查询》中预算调增2,436.50万元,扣除上级部门政府性基金中彩票公益金收入调增1,710.00万元后,一般公共预算调增726.50万元,预算调增率9.81%。依据评分标准,标准分值2分,扣0.50分,得1.50分。
结转结余率(标准分值1分,实际得分1分)
2023年决算统计表中,预算结转结余率为0。依据评分标准,标准分值1分,得1分。
公用经费控制率(标准分值2分,实际得分2分)
2023年决算统计表中,以及在2023年预算的调整明细表中,公用经费支出控制在年度预算内。依据评分标准,标准分值2分,得2分。
“三公”经费控制率(标准分值2分,实际得分2分)
《2023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决算统计表-汇总》F03 机构运行信息表(财决附03表),三公经费支出33.5万元,本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34.50万元。依据评分标准,标准分值2分,得2分。
政府采购执行率(标准分值3分,实际得分0分)
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财政预算的通知(潼财预发【2023】3号)附表中无政府采购预算,但本年实际发生多笔采购支出。依据评分标准,标准分值3分,得0分。
(2)预算管理(标准分值10分,实际得分7.50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标准分值2分,实际得分2分)
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内部控制制度中包含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依据评分标准,标准分值2分,得2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标准分值5分,实际得分3分)
2023-12-记304#支付李欣星街舞编排费43,400.00元、2023-2-记184#支付蒋芸徽撰写书稿劳务费30,000.00元,未按税法要求代扣代缴个税。科目明细账-其他应付款科目中,记录了2023-3-记25#支2023川渝汽车场地越野赛费96,000.00元、2023-4-记21#支景区升级尾款(潼财行发[2018]925景区升级)99,634.00元等。科目明细账-2023年农村数字广播维护中,含支付第四季度困难广播员补助21,074.65元,资金存在未专项管理和核算问题。依据评分标准,标准分值5分,扣2分,得3分。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标准分值2分,实际得分2分)
潼南区政府官网上有文旅委的预决算公开信息。依据评分标准,标准分值2分,得2分。
基础信息完善性(标准分值1分,实际得分0.50分)
在预算批复的附表中,无政府采购预算信息,基础信息不完整。依据评分标准,标准分值1分,扣0.50分,得0.50分。
(3)资产管理(标准分值8分,实际得分7分)
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内部控制制度中包含资产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根据制度规定,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清查盘点工作,但实际无盘点资料。依据评分标准,标准分值2分,扣1分,得1分。
资产管理安全性(标准分值3分,实际得分3分)
经核对固定资产台账和科目明细账,确认了账账相符,按台账抽盘了部分资产,未发现差异。依据评分标准,标准分值3分,得3分。
固定资产利用率(标准分值3分,实际得分3分)
经询问及按台账抽盘了部分资产,未发现资产闲置,依据评分标准,标准分值3分,得3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1.评价得分情况
产出部分共设置1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评价得分情况如下表: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标准分值 |
评价得分 |
职责 履行 |
文旅宣传 |
6 |
6 |
图书馆维护及开放 |
8 |
7 | |
文物开发保护 |
6 |
6 | |
体育设施建设维护及体育人才输送 |
6 |
5.50 | |
文化活动开展 |
5 |
5 | |
广电传媒工作开展 |
5 |
5 | |
重点工作办结率 |
8 |
7 | |
合计 |
44 |
41.50 |
2.指标分析
文旅委围绕《周末到潼南》的主题,借助央视《新闻联播》、财经频道、经济日报、农民日报、重庆卫视、重庆日报等主流媒体深度报道潼南文旅。利用慧游重庆、潼南发布、文旅潼南、潼南旅游等区内外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联动发布文化旅游体育信息。联合网易新闻、华龙网以及区内各媒体、网红,采取矩阵通发、话题共建等方式,集中推介潼南文旅活动、热门景点和路线,并邀请京城著名美食达人黄珂、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专家贾云峰、中央美术学院城市设计学院副院长徐仲偶等知名人物做客双江、宣传潼南。制作《巴蜀福地 锦绣潼南》纪录片在央视发现之旅播放。依据评分标准,标准分值6分,得6分。
图书馆维护及开放(标准分值8分,实际得分7分)
文旅委重视全民阅读推广,积极推动书香潼南建设。2023年在区委宣传部指导下,持续开展“潼城潼阅”全民阅读系列活动。为更好满足读者需求,全新升级“你开单我买单”活动,每年拿出不少于公共图书购买总量的50%,供读者与社会团体开单,年购置图书24461册。2023年新增图书馆江北分馆4000平米建设,筹备新馆搬迁、开馆、图书及设施设备采购等相关事宜,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更好满足广大群众文化需求。在第七次全国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工作中,通过网上提交资料及线下接受专家组实地考核评估,潼南区1个图书馆获评国家一级图书馆,这是区图书馆连续第三次荣获“国家一级图书馆”称号,但是年度目标“建成国家一级馆≥2处”未完成。依据评分标准,标准分值8分,扣1分,得7分。
文物开发保护(标准分值6分,实际得分6分)
文旅委持续开展文物开发保护,新收集文物超过20件。完成千佛寺摩崖造像、南龛寺摩崖造像、五侗岩摩崖造像这3处文保单位的建控地带的监控安装。完成潼南大佛寺东、西岩摩崖保护前期勘察研究,形成勘察研究报告。依据评分标准,标准分值6分,得6分。
体育设施建设维护及体育人才输送(标准分值6分,实际得分5.5分)
体育场馆持续免费向公众开放,建成镇级体育公园2个、乡镇健身广场1个、社区健身点2个、农体工程15个、健身步道13.94公里,安装篮球架、乒乓球台、全民健身路径器材等体育设施设备400余件,维修升级潼南体育场地及设施设备50余处。成功举办滨江田园彩虹泡泡跑、川渝汽车场地越野赛、陈抟故里首届沙滩足球赛等100余场次群众体育活动。积极承办全国健身气功助力乡村振兴志愿服务活动暨百城千村健身气功交流展示活动、川渝健身气功交流展示活动、重庆市第三届龙舟公开赛(潼南站)、重庆市第十二届全民健身运动会瑜伽比赛和骑跑两项比赛等市级赛事10余场,推进群众体育高质量发展。以区青少年业余体校为主体,依托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各项目训练基地,不断加大体育后备人才的选拔和培养。开展潼南区优秀体育竞技后备人才选星测试,为市级选星计划输送队员4名,和年度目标“输送优秀体育人才5≥人”稍有差距。依据评分标准,标准分值6分,扣0.50分,得5.50分。
文化活动开展(标准分值5分,实际得分5分)
承办“大地欢歌 乡约四季”——全国“四季村晚”秋季示范展示(重庆·潼南站)、“书香重庆 阅读之星”阅读大赛第二赛区复赛、成渝地·巴蜀情“川渝一家亲”文化馆联盟精品节目展演等活动。积极参加全市戏剧曲艺大赛、阅读之星、红岩少年等活动。深度参与川渝阅读“一卡通”项目建设,强化公共文化场馆联动。开展遂潼文旅大讲坛、“遇见阅读之美”打call书香摄影大赛等阅读交流活动、潼船两地美术交流活动及创作研讨会等文旅活动。开展双江古镇黄门流水宴、“柠”聚力·跨年迎新周和潼台比武“镇”功夫等15个创意节会。全年创作《光芒》《无恙》等歌曲类作品8件,《喜悦村来了大学生》《高粱杆节节甜》等舞蹈类作品6件,《我是潼南人》《伊万诺夫买菜记》等戏剧曲艺类作品8件,《春探四知堂》《灾后清淤》等美术书法摄影类作品50余件。依据评分标准,标准分值5分,得5分。
广电传媒工作开展(标准分值5分,实际得分5分)
按时发放原乡镇(公社)老放映员、被清退广播员2023年生活补助,接受老放映员、广播员的政策咨询。全面完成潼南区应急广播体系建成任务,建设1套区级指挥中心及播控平台、3个横向部门分控平台、23个镇街播控平台、50个村级播控平台及4000套多模广播终端,构建了区、镇街、村、社全覆盖的应急联动平台体系。依据评分标准,标准分值5分,得5分。
重点工作办结率(标准分值8分,实际得分7分)
文旅委员2023年度较好的履行了文旅、文体产业发展宣传、文化活动和赛事举办、基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文物保护开发、图书馆开放运行、体育设施的建设维护等部门的职能职责。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分解的任务完成较好,创建了市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镇、市级乡村旅游重点村等文旅品牌7个,举办了十六届菜花节、国际柠檬产业发展大会等40余个乡村旅游节会,潼南被确定为市级2023年旅游服务质量提升改革试点县。存在的问题是“创建涪江市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工作未完成。依据评分标准,标准分值8分,扣1分,得7分。
(四)效益情况分析
1.评价得分情况
效益部分共设置1个二级指标、4个三级指标,评价得分情况如下表: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标准分值 |
评价得分 |
履职 效益 |
经济效益 |
2 |
2 |
社会效益 |
3 |
3 | |
生态效益 |
2 |
2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9 |
8 | |
合计 |
16 |
15 |
2.指标分析
经济效益(标准分值2分,实际得分2分)
通过旅游建设、宣传,以及文旅融合,赛事活动举办等,促进及推动了全区经济发展。依据评分标准,标准分值2分,得2分。
通过图书馆建设维护、开展“你开单,我买单”等活动、文化馆、博物馆的建设及免费开放,很好满足了辖区市民阅读和了解历史文化需求。通过体育馆的免费开放,体育设施建设维护等,满足了周边群众运动健身的需要。通过对历史文物资源的开发保护,生态保护和建设,促进了文旅产业的发展,对潼南区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依据评分标准,标准分值3分,得3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标准分值9分,实际得分8分)
在对市民进行图书馆免费开放、体育设施设备使用情况满意度调查中,对图书馆免费开放的满意度超过80%,体育设施设备使用情况的满意度70%。在双江古镇对游客开展的满意度调查中,满意度超过90%。依据评分标准,标准分值9分,扣1分,得8分。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度绩效目标不够清晰
在年度目标设定方面工作重点不突出,绩效指标的设置和年度目标的相关性有待加强,绩效指标“实现旅游综合收入80亿元”的可衡量性差,无法提供可靠计算依据。
(二)年度预算调整幅度较大
《2023重庆市潼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决算统计表-汇总》-Z0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01表)年初预算7,402.23万元,《2023年预算调整金额明细-细化查询》中预算调增2,436.50万元,扣除上级部门政府性基金中彩票公益金收入调增1,710.00万元后,预算调增726.50万元,预算调增率9.81%。
(三)内控管理制度执行有待加强
1.部分项目专项资金未按规定专项使用,如“科目明细账-2023年农村数字广播维护”中记录了支付第四季度困难广播员补助21,074.65元,“科目明细账-其他应付款”中记录了2023-3-记25#支2023川渝汽车场地越野赛费96,000.00元、2023-4-记21#支景区升级尾款(潼财行发[2018]925景区升级)99,634.00元。
2.存在未按法规要求代扣代缴个税情况,如2023-12-记304#支付李欣星街舞编排费43,400.00元、2023-2-记184#支付蒋芸徽撰写书稿劳务费30,000.00元。
3.未按资产管理制度要求每年进行资产盘点。
六、建议
(一)重视年度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工作
年度目标清晰,重点工作突出,资金投入方向明确,绩效指标设置和年度目标高度相关。绩效自评工作避免流于形式,扎实开展,主动找问题和差距,分析原因。
(二)提升年初预算编制准确性
结合增量预算和零基预算的编制方法,分析资金需求,保障年度基本支出。充分考虑项目实施的目的和紧迫性,项目实施的进度要求,合理申请项目资金。尽量做到年初预算和决算不出现重大偏离,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发挥出预算控制作用。
(三)强化法规、内控制度执行
项目资金应加强专项核算和管理,避免项目之间资金的挤占挪用,按法规要求代扣代缴个税,每年开展资产盘点,确保账实相符和资产安全。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区文旅委提供了项目涉及的大部分基础工作资料和财务核算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绩效评价结论的可靠性基于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经与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确认,考虑到当前财政资金紧张的现实问题,结合项目实际情况,本次绩效评价未将资金下达不及时导致的相关问题纳入评价因素。
(三)本评价小组与委托单位和评价单位之间不存在任何特殊的、需要回避的利害关系,评价人员在评价过程中恪守了职业道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