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评价报告
——提供5A级服务是我们的一贯作风
被评价单位: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项目名称:2023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报告编号:汇鼎会咨报字〔2024〕第0020号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二路456号
电话:(023)88282991
目 录
附件1:绩效评价体系及评分情况表.......................40......................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44
附件3:调查问卷结果分析表............................47
2023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加强潼南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正确及时地拨付和使用项目预算资金,提高项目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渝财绩发〔2024〕270号)文件规定,受重庆市潼南区非税收入和预算绩效管理中心委托,重庆汇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卫健委)主管的2023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情况
绩效评价小组通过查阅资料、合规性检查、数据采集、实地走访、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对2023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进行了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为93.20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设置科学性、合理性有待加强
部门申报预算时,未能正确理解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之间的关系,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有所不足,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置与年度项目工作任务情况存在部分偏差,也未能合理使用定性和定量两个维度去设置绩效指标。
(二)专项资金分配比例欠合理
经现场核查项目支出有关凭证及附件资料,发现涉及的各个预算实施单位预算执行情况都不相同。总体来看,预算资金已使用完毕,但实际下级各预算单位的预算资金结算情况大有差别,部分单位预算超支,挤占其他项目经费,部分单位预算存在较大盈余,即项目预算资金的分配方案存在不足,分配方案合理性有待加强。
(三)居民健康信息不能共享,资金使用效益不明显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和部门均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从实际效果来看,由于部分信息不能共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能与临床结合共享健康档案信息,一方面增加公卫人员的工作量,另一方面需不断推进老百姓全面享受到该项服务所带来的实惠。
(四)基层公卫人员配备不足,部分工作目标未达要求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共卫生力量薄弱,缺乏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流动性较大,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不平衡。部分公卫服务人员主动服务技能不是很强,工作责任心有待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还存在不足,主要问题为:档案信息不够完整,存在缺项现象,更新不及时;部分服务项目随访不够到位,如特殊人群缺少访视记录资料等。
四、有关建议
(一)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在申报专项资金时应编制科学合理的项目绩效目标,做到绩效目标明确、细化、量化,从而有利于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落实和具体化。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高度重视绩效目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目标明确、职责分明、合理分配、责任到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规范并落实项目支出有关规定
提高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制定本项目支出相关管理规定细则,完善财务监控机制,落实项目支出管理规定,加强对项目支出的审核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预算资金,确保项目每一笔支出都合理、合规,避免出现预算资金混用、挤占其他项目预算资金的情况。
(三)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促进信息共享
应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公卫信息软件的开发和利用,实现各系统的互通整合,力争早日形成医疗服务和公卫服务记录相互共享,合理利用,发挥健康档案的真正作用,提高老百姓的参与热情,使信息系统充分发挥临床指导作用。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应达到医生可通过病人的健康档案信息为诊断提供参考,并能够及时与公共卫生部分进行信息沟通,补充和修改档案信息,既提高了诊断的准确性又避免病人重复检查,提高病人的就诊满意度,降低病人的就诊费用。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基层人员待遇和服务能力
政府可根据各地区情况适当调整公卫人员编制,降低公卫人员流动性;合理增加经费投入,提高公卫人员和乡村医生的待遇,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加强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基层单位医生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能力;完善乡村医生体制,政策制定时应适当考虑向乡村医生倾斜,使乡村医生充分参与医疗卫生服务中去,吸引年轻人加入乡村医生的队伍;加大对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所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基层卫生机构环境,满足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精神,加强潼南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正确及时地拨付和使用项目预算资金,提高项目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渝财绩发〔2024〕270号)文件规定,受重庆市潼南区非税收入和预算绩效管理中心委托,重庆汇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2023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
2009年3月,国务院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国发〔2009〕12号),确定从2009年开始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将项目作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和我国公共卫生领域的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制度安排。项目按年度实施,国家、省、市、县四级财政共同给予补助。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工作,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政府承担,城乡居民可直接受益。
一是落实明确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要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实施主体、实施内容和实施方式方面,都是“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的具体落实。
二是解决我国居民健康面临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居民的生活方式和疾病流行态势也发生了较大变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成为最主要的健康问题;新旧传染病防控形势仍然比较严峻;人口老龄化加速导致医疗卫生服务需求迅速增加,人口流动引发了新的健康问题;健康危险因素还在持续扩大;城乡、区域和人群之间卫生公平性问题依然突出;需要不断完善既往防治策略,落实预防为主方针,将防控关口前移,惟其如此才能有效应对这些健康问题的新挑战。
三是建立公平、可及的基本卫生公共服务体系。公共卫生作为公共事业性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健康和幸福,更是重大的民生问题。加快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对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维护社会和谐安定、确保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具有重要意义。
四是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的回归。新医改前,由于保障机制和补偿机制不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普遍存在“以药养医、以医养防”等现象,“重医轻防”问题较为突出。通过实施国家出资主导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更加突显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属性,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得到回归。
(二)项目的目的和意义
本项目旨在提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水平,规范公共卫生服务行为,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全面完成2023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各项任务指标。
(三)项目立项依据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22〕35号)
(四)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2023年潼南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主要为原基本公共卫生的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以及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人禽流感和 SARS 防控、鼠疫防治、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基本避孕服务、脱贫地区儿童营养改善、脱贫地区新生儿疾病筛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地中海贫血防控、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健康素养促进、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卫生健康项目监督等16 项服务内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主要由政府主办的医疗卫生机构29个(其中区直医疗卫生单位6个,卫生院2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具体实施,涉及23个镇街,常住人口690400人受益。
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有关文件制定2023年度项目预算明细表,经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再根据审核批复后的项目财政预算资金各预算实施单位据实支出经费。2023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实际支出6,199.54万元(其中财政预算资金到位6,109.46万元,占用其他经费支出90.08万元)。本项目2023年度支出决算金额为6,109.4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846.0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649.00万元,其他资金(包括结转结余)614.46万元)。
1.资金使用情况
基本公共卫生2023年项目总资金6,109.46万元(其中原基本公卫资金5,177.00万元,新划入重大公卫项目资金932.46万元)。
(1)原基础部分:2023年度原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资金5177万元。按国家规定标准筹集资金,并全部按时到位。12月31日前拨付资金5,177.00万元,占原基础资金的100%、总资金84.73%,按规定完成资金拨付使用。
(2)新增加部分:932.46万元,结合本区情况按要求进行项目工作开展,2023年12月31日拨付932.46万元。
各项目单位均严格按专项资金专项管理的原则,使用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专账核算管理。
2.项目完成情况。
(1)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全区常住居民690400人,已累计建立居民电子档案650537人,电子建档率94.23%,电子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达69.48%,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人数552711人,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80.06%。
(2)健康教育:全年共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544种362151份,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343种,12070次;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343个,开展健康教育咨询活动274起,接受健康教育活动咨询36989人次。
(3)预防接种:辖区内应建立预防接种证41867人,八类基础免疫疫苗,报告接种率均达到95%以上;全区报告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人数为3170人,及时接种率为96.94%;六类加强免疫疫苗,报告接种率均达到95%以上。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全年辖区活产数3356人,完成新生儿访视人数3258人,访视率为97.08%;全区0-6岁儿童35337人,健康管理33035人,管理率93.49%;0-6岁儿童接受眼保健和视力检查33035人,覆盖率93.49%。
(5)孕产妇管理:全区产妇3356人,早孕建册3252人,早孕建册率96.90%;出院后7天内接受过产后访视的有3222人,产后访视率96.01%。
(6)老年人健康管理:全区65岁以上老年人143300人,健康管理95622人,管理率66.73%。老年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人数95086人,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66.35%。
(7)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全区应管高血压患者48400人,已管50828人,其中按照规范管理38826人,规范管理率76.39%。
(8)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全区2型糖尿病患者应管17000人,已管17558人,其中按照规范管理13439人,规范管理率76.54%。
(9)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全区建档患者累计4275人,在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3607人,在管患者3485人,规范管理患者3454人。报病率5.21‰、管理率96.62%,规范管理率95.76%、面访率96.29%、服药率94.4%,规律服药率90.74%,精神分裂症患者规律服药率91%、体检率70.45%,参与社区康复率73.08%。全年无肇事肇祸等案(事)件发生。
(10)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全区确诊并通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的结核病患者173例,管理173例,管理率100.00%,同期内已完成治疗的肺结核患者152人,按照规范服药的肺结核患者151人,肺结核患者规则服药率99.34%。
(11)中医药健康管理:全区老年人43326人,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30540人,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0.49%;全区0-36个月儿童11549人,接受中医药健康管理9010人,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8.02%。
(12)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共计报告传染病10690例,及时报告率99.93%,发病率1569.97/10万,较去年同期上升275.71%;死亡率4.11/10万,较去年同期下降5.13%。全区共计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2起,其中一般事件1起,未分级事件21起。
(13)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卫生监督协管已进入规范化管理,统一了档案填报,明确了基层卫生院主要负责人为责任区域内卫生监督协管第一责任人,全年共巡查3144次。
(1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区共组建183个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完成247632常住人口签约,其中:0-6岁儿童签约26019人,孕产妇签约2683人,老年人签约109180人,在管高血压患者签约47659人,糖尿病患者签约16439人,肺结核患者签约166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签约2857人;残疾人签约8773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签约608人,农村脱贫户在家且有意愿签约31901人,实现农村脱贫户在家且有意愿签约全覆盖。
(15)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完成妇女宫颈癌筛查13032人,宫颈癌筛查任务完成率100.24%,乳腺癌筛查13001人,乳腺癌筛查任务完成率100%。
(五)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拨付流程
区卫健委根据统计的重庆市潼南区常住人口数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文件,根据文件要求确认测算申报项目预算金额,之后根据批复后的项目预算资金进行使用,本项目财政预算资金自批复后已按资金分配明细表拨付给各预算实施单位。
2.项目预算及资金来源
2023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共涉及资金6,199.54万元,全部来源于区财政局财政拨款。
3.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年初预算6,109.4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6,109.46万元,项目预算实际支出6,199.5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1.47%。
(六)项目的组织及管理
1.主管部门及主要职责
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该项目全过程管理。
2.实施部门及主要职责
(1)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以及通过实地调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过程及效益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编制项目预算、审核上报数据并分配拨付项目财政预算资金。
(2)预算涉及的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依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将项目拨付的预算资金及时支付到位,采购和领用项目耗材物资,并做好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日常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项目绩效评价目标
区卫健委填报了项目绩效评价目标,但填报内容的评价指标设定存在不足,评价工作组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对项目绩效评价目标进行梳理并通过区卫健委的确认,梳理后绩效评价目标如下:
1.年度目标
建立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62.19万份,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播放影像资料、举办教育讲座等)、特殊人群健康管理覆盖率等,其中: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机构32个,受益群众69.10万人,服务对象满意度不断提高。
2.具体绩效指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
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85%;
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2%;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
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0%;
......
质量指标: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2%;
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化管理服务率≥65%;
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化管理服务率≥65%;
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65%;
......
成本指标:项目总预算支出6,109.46万元。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城乡居民公共卫生差距不断缩小,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宣传健康教育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知识,提高居民健康意识,宣传健康教育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知识,提高了居民健康意识。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文件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规定,重庆汇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价小组),对该项目2023年度预算资金使用情况和产出效益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一)评价目的
通过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收集项目有关资料,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产出效益情况的了解分析,总结项目运行的管理经验,发现项目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健全完善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度,深入了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预算编制和绩效目标考核,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依据和决策参考。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2020年8月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9号修订)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中发〔2018〕34 号)
4.《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5.《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6.《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监〔2021〕4号)
7.《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渝财绩发〔2024〕270号)
8.《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23〕39号)
9.《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财政预算的通知》(潼财预发〔2023〕3号)
10.《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社〔2022〕154号)
11.《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社〔2023〕51号)
12.《重庆市潼南区关于下达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潼财社发〔2023〕606号)
13.《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会协〔2016〕10号)
14.其他相关规定
(三)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及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评价范围为2023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6,109.46万元的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过程管理、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四)评价原则及评价方法
1.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科学可行的原则,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评价方法,评价机构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绩效评价。
(2)独立公正原则。评价机构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以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完成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重点对该项目财政支出及其产出效益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反映项目支出与产出效益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在以评“绩效”为主的情况下,适当延伸至项目的决策与过程管理。
(4)简便有效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尽量简化工作程序,尽量减少委托方和项目实施有关单位工作负担,通过科学合理的工作方式与方法,在全面分析绩效评价材料,并在与项目有关单位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着力保障绩效评价工作本身的“绩效”。
2.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取资料研究和抽样调查相结合,同时辅以深入访谈、现场勘察等方法。采取简便有效、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运用指标分析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等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五)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
为了保证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等文件要求,评价小组通过分析研究项目资料,结合项目特点,并与项目单位充分协商,细化了潼南区卫健委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11分,过程29分,产出48分,效益12分。
本次绩效评价综合评价结果分为4个等级:
评价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
评价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
评价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
评价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评分过程中,末级指标评分按照定量、定性指标不同采取不同的评分方式,定量指标由评价小组依据具体数据计算后得出;定性指标根据资料证据、评价标准,在项目的深入了解和预算绩效管理领域的专业判断下进行评分。
(六)数据采集方法及过程
本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所获得数据的方式一般包括:查阅资料、实地走访、案头研究、社会问卷调查、访谈等。
1.查阅资料:绩效评价小组在数据收集过程中,分别查阅了与本项目相关的政策文件、项目经费相关业务档案及相关财务资料、预算文件等资料。
2.实地走访:为更进一步取得第一手资料,绩效评价小组实地走访了区卫健委及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对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进行了访谈。
3.案头研究:绩效评价小组对收集的项目资料进行了案头分析。
4.问卷调查:本次绩效评价,共收集355份调查问卷,调查对象为潼南区涉及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群众,从被调查对象人群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考察。
(七)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1.评价组人员及职责
主评人:
牟茂珍,负责设计总体评价方案、绩效评价指标,以及工作底稿和绩效报告的最终复核。
质量复核:
黄海阳,与主评人讨论确认项目评价方案内容、选取绩效评价指标,以及底稿资料和过程工作质量控制。
成员:
黄小莉、张馨月、黄丹墀,负责具体评价方案的实施。
2.评价工作流程
评价工作总共分为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撰写与提交评价报告四个阶段。
具体内容如下:
(1)前期准备
成立项目工作组。依据有关通知文件及业务承接沟通确认事项,确定项目组人员数量及分工。
确定评价实施方案。现场与被评价单位沟通了解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具体情况,收集项目有关资料,确定评价涉及的重要内容,包括:评价对象、评价目的、评价内容、评价方法等事项,坚持评价有关原则和职业道德,依据确认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细化人员职责分工,确认初步评价方案。
完善评级指标体系。在确定了评价方案后,针对评价对象和评价目的,依据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的有关绩效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进行完善。
(2)组织实施
确认具体实施方法。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具体情况和获取资料的有效性分析,选用座谈会、实地勘察、走访记录、调查记录等方法。
人员配置和时间安排。在确定评价指标和具体实施方法后,对项目组成员进行工作分配及时间设定。
实地调查。依据人员工作分配计划和实施方法,实地勘察记录获取的资料情况。
(3)分析评价
资料整理分类。依据获取的项目有关资料,分为业务资料和财务资料两类,并将实施过程情况进行汇总。
实施评价程序。指标评价人员将获取的项目资料依据制定的指标评价体系和原则,对具体指标进行评分。
(4)形成结论
编写绩效评价报告。
与委托方就评价结果交换意见,形成最终结论。
3.质量控制制度
在绩效评价业务质量控制方面,执行事务所三级复核制度,在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前,按照绩效评价程序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绩效评价报告的结论进行分析复核。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得分情况
绩效指标得分情况表
指标 |
项目投入 |
项目过程 |
项目产出 |
项目效益 |
总计 |
标准分值 |
11 |
29 |
48 |
12 |
100 |
评价得分 |
10 |
24 |
47.20 |
12 |
93.20 |
得分率(%) |
90.91 |
82.76 |
98.33 |
100 |
93.20 |
(二)绩效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小组通过查阅资料、合规性检查、数据采集、实地走访、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对2023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项目进行了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为93.20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总体上看,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保障各预算单位日常工作的开展,提供一定的社会就业岗位,提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水平,规范公共卫生服务行为。但在现场核查中项目组也发现本项目在预算、项目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业务管理、资金核算、挤占其他工作经费等存在的问题,此外还存在项目决算金额与实际支出金额差异的情况。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图1一级指标得分情况
图2二级指标得分情况
(一)项目投入指标
项目投入指标由1个二级指标和3个三级指标构成,标准分值11分,实际得分10分,得分率为90.91%。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标准分值 |
评价得分 |
项目立项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3 |
3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4 |
4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4 |
3 | |
合计 |
11 |
10 |
项目立项(项目立项指标标准分值11分,评价得分10分)
项目立项规范性(指标标准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项目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22〕35号)要求,结合《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市级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社〔2022〕154号)文件要求下达预算,制定项目预算合理、合规,项目立项规范性符合有关文件要求。根据评价标准,项目立项规范性指标标准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项目绩效目标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23〕39号)文件内容,结合《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十四五”区域卫生健康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潼南府办发〔2021〕80号)文件规划,制定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符合发展规划,是区卫健委履行部门职能的体现,进一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符合正常业绩水平,绩效目标整体合理性较强。根据评价标准,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3分)
项目绩效目标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23〕39号)文件内容,结合《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潼南区“十四五”区域卫生健康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潼南府办发〔2021〕80号)文件规划制定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并根据文件下发任务情况设置相应的产出和效益绩效指标,项目预算资金根据有关文件标准及人口基数测算申报,项目预算资金量处于正常水平,绩效目标明确性较强,但绩效目标数量和内容与项目年度任务有所差异,如:市级下达项目年度工作任务中含有两癌筛查覆盖率逐年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但项目绩效申报中未设置相应的绩效指标,且本项目有关预算批复文件较多,所附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内容与批复也有所不同。根据评价标准,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3分。
(二)项目过程指标
项目过程指标由2个二级指标和7个三级指标构成,标准分值29分,实际得分为24分,得分率为82.76%。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标准分值 |
评价得分 |
业务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4 |
4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4 |
4 | |
健康教育宣传 |
5 |
5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5 |
3 | |
财务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3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4 |
2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4 |
3 | |
合计 |
29 |
24 |
1.业务管理(业务管理指标标准分值18分,评价得分16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区卫健委根据《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潼卫发〔2023〕185号)文件要求,结合《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23〕39号)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开展工作。被评价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包含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等方面,且制定了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有关管理规定及考核实施细则,内控制度合法、合规、完整。根据评价标准,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区卫健委在项目的日常管理和运行过程中,按照有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执行。项目人员、预算资金等已按相关制度执行落实,并已及时拨付给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单位,记录资料齐全,相关资料按要求归档,制度的严格执行有效保障了项目任务的完成。在项目的过程管理中,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考核结果也与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绩效相挂钩。根据评价标准,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健康教育宣传(指标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区卫健委根据《重庆市潼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潼卫发〔2023〕185号)文件要求,按照项目有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健康教育宣传工作以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通过举行现场宣传活动、入户调查宣传、发放宣传册等方式进行,宣传记录资料齐全,相关资料已按要求归档,项目宣传工作的有效执行保障了服务对象对于项目的深入了解,以便更好的开展业务工作。根据评价标准,健康教育宣传指标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项目质量可控性(指标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3分)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规范(第三版)》《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规范(2019版)》文件要求,各医疗卫生服务单位发挥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等专业机构作用,不断加强人员培训及督促指导,强化“一老一小”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区卫健委定期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考核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通知整改,并后续跟踪整改工作情况,获取有关问题整改报告。经查阅资料和实地调查走访,各医疗卫生机构有对公共卫生服务人员开展了培训工作,但部分医疗卫生机构培训有关记录材料较少,且存在专业技术人员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的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多次考核结果也存在不同方面、程度的问题。根据评价标准,项目质量可控性指标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3分。
2.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指标标准分值11分,评价得分8分)
区卫健委制订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项目预算收支管理办法,对于本项目有相应的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项目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根据评价标准,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标准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2分)
预算资金使用为先审批后支付的原则,项目预算资金由区卫健委制定并申报数据给区财政局审批,审批通过后拨付项目预算资金,各项支出程序合规合法,但绩效评价组在项目收支情况核查中发现因项目支出无具体管理规定细则,项目支出存在财力置换、预算资金混用现象,如其他医疗支出在财务核算时纳入基本公卫支出中入账处理,即挤占其他经费用于本项目支出,与核算内容有误,导致实际项目支出金额与决算金额有所差异。根据评价标准,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分值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2分。
财务监控有效性(指标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3分)
区卫健委根据有关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季度考核管理制度,定期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检查考核工作,并对结果予以通报,后续对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予以跟踪记录,但经实地调查走访时发现部分基层单位项目预算资金财务核算仍存在一些问题,存在的问题并未全部得到落实整改。区卫健委已制定项目财务有关监控机制,但有待进一步完善制度细则,财务监督检查及问题整改跟踪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根据评价标准,财务监控有效性指标分值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3分。
(三)项目产出指标
项目产出指标由1个二级指标和15个三级指标构成,标准分值48分,实际得分为47.20分,得分率98.33%。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标准分值 |
评价得分 |
项目产出 |
疫苗接种率 |
3 |
3 |
儿童健康管理 |
4 |
4 | |
孕产妇管理 |
3 |
3 | |
高血压患者管理 |
3 |
3 | |
糖尿病患者管理 |
3 |
2.20 | |
肺结核患者管理 |
3 |
3 | |
精神障碍患者管理 |
3 |
3 | |
中医药健康管理 |
3 |
3 | |
卫生监督协管 |
3 |
3 | |
职业健康检查 |
3 |
3 | |
地方病防治 |
3 |
3 | |
疾病筛查工作 |
3 |
3 | |
档案覆盖率 |
3 |
3 | |
健康管理服务率 |
4 |
3 | |
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 |
4 |
4 | |
合计 |
48 |
47.20 |
项目产出(项目产出指标标准分值48分,评价得分47.20分)
疫苗接种率(指标标准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项目年初绩效产出指标制定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经查看基层卫生综合管理系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系统统计数据表及相关文件资料确认,潼南区2023年度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5%以上。根据评价标准,疫苗接种率指标标准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
儿童健康管理(指标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项目年初绩效产出指标制定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85%,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92%、接受心理行为发育初筛率≥92%,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80%、高危儿童筛查率≥92%。每千人口托位数达2.5个,普惠性托位占比达20%,经查看系统统计数据表及相关文件资料确认,潼南区2023年度儿童健康管理数据均达92%以上,全区内已登记造册的托育服务机构34家(完成国家系统备案28家,其中公办幼儿园开展托幼一体化1家、民办幼儿园开展托幼一体化25家、民办托育机构2家),设置托位数2065个、每千人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3.04个,已完成2023年市级每千人托位数2.8个的目标;实际在托983人,托位的使用率达到47.6%,超过全市平均水平(30.17%)17.43个百分点。根据评价标准,儿童健康管理指标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孕产妇管理(指标标准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项目年初绩效产出指标制定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0%,经查看基层卫生综合管理系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系统统计数据表及相关文件资料确认,潼南区2023年度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6%以上。根据评价标准,孕产妇管理指标标准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高血压患者管理(指标标准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项目年初绩效产出指标制定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4.83万人,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65%,经查看基层卫生综合管理系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系统统计数据表及相关文件资料确认,潼南区2023年度高血压患者管理人数达5.08万人,孕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达76%以上。根据评价标准,高血压患者管理指标标准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项目年初绩效产出指标制定Ⅱ型糖尿病患者管理人数1.7万人,Ⅱ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65%,经查看基层卫生综合管理系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系统统计数据表及相关文件资料确认,潼南区2023年度糖尿病应管17600人,已管理17857人,规范管理10977人,规范管理率61.47%。根据评价标准,糖尿病患者管理指标标准分值3分,评价得分2.20分。
肺结核患者管理(指标标准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项目年初绩效产出指标制定肺结核患者管理率≥90%,经查看基层卫生综合管理系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系统统计数据表及相关文件资料确认,潼南区2023年度肺结核患者管理率达90%以上。根据评价标准,肺结核患者管理指标标准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指标标准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项目年初绩效产出指标制定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80%,经查看基层卫生综合管理系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系统统计数据表及相关文件资料确认,潼南区2023年度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达80%以上。根据评价标准,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指标标准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中医药健康管理(指标标准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项目年初绩效产出指标制定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7%,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0%,经查看基层卫生综合管理系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系统统计数据表及相关文件资料确认,潼南区2023年度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0.49%,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78.02%。根据评价标准,中医药健康管理指标标准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卫生监督协管(指标标准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项目年初绩效产出指标制定卫生监督协管各专业每年巡查(访)2次完成率≥90%,经查看基层卫生综合管理系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系统统计数据表及相关文件资料确认,潼南区2023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已进入规范化管理,统一了档案填报,全年共开展巡查工作3144次,卫生监督协管各专业每年巡查(访)2次完成率达90%以上。根据评价标准,卫生监督协管指标标准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职业健康检查(指标标准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项目年初绩效产出指标制定职业健康检查服务覆盖率≥95%,经查看基层卫生综合管理系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系统统计数据表及相关文件资料确认,潼南区2023年度职业健康检查服务覆盖达95%以上。根据评价标准,职业健康检查指标标准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地方病防治(指标标准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项目年初绩效产出指标制定地方病防治工作任务完成率≥95%,经查看基层卫生综合管理系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系统统计数据表及相关文件资料确认,潼南区2023年度职业健康检查服务覆盖达95%以上。根据评价标准,地方病防治指标标准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疾病筛查工作(指标标准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项目年初绩效产出指标制定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目标人群覆盖率逐年提高,经查看基层卫生综合管理系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系统统计数据表及相关文件资料确认,潼南区2023年度宫颈癌、乳腺癌筛查目标人群任务完成率均达100%以上,覆盖率较上年有明显提高。根据评价标准,疾病筛查工作指标标准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档案覆盖率(指标标准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项目年初绩效产出指标制定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2%,经查看基层卫生综合管理系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系统统计数据表及相关文件资料确认,潼南区2023年度全区常住居民69.04万人,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人数55.27万人,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达80%以上。根据评价标准,档案覆盖率指标标准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健康管理服务率(指标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项目年初绩效产出指标制定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65%,经查看基层卫生综合管理系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系统统计数据表及相关文件资料确认,潼南区2023年度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66%以上。根据评价标准,健康管理服务率指标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指标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项目年初绩效产出指标制定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95%,经查看基层卫生综合管理系统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系统统计数据表及相关文件资料确认,潼南区2023年度共计报告传染病10690例,及时报告率达99%以上。根据评价标准,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指标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四)项目效益指标
项目效益指标由1个二级指标和3个三级指标构成,质量达标率指标标准分值12分,实际得分为12分,得分率为100%。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标准分值 |
评价得分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 |
4 |
4 |
可持续影响 |
4 |
4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4 |
4 | |
合计 |
12 |
12 |
项目效益(项目效益指标标准分值12分,评价得分12分)
实施本项目旨在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水平,规范公共卫生服务行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社会效益明显,人民群众认可度较高,但在具体开展工作中,分析对基层公卫服务工作的考核情况,也发现存在一些不足,需要提升工作人员执业水平,项目整体综合评价结果为满意。根据评价标准,社会效益指标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通过对比查看潼南区近三年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开展总结报告和实地调查,经基层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人员对服务项目的宣传,居民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政策内容理解得更为深入,会更加主动地选择相关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利用率会得到提高,从而一定程度上可以督促基层医务人员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可持续地发挥服务效益,服务对象调查的综合评价结果为满意。根据评价标准,可持续影响指标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本项目的实施,保障了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待遇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必要设施条件,给更多群众带去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提高了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经社会走访调查,本项目的相关受益人员满意率达90%以上,综合评价结果为满意。因此,根据评价标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设置科学性、合理性有待加强
部门申报预算时,未能正确理解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之间的关系,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有所不足,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置与年度项目工作任务情况存在部分偏差,也未能合理使用定性和定量两个维度去设置绩效指标。
(二)专项资金分配比例欠合理
经现场核查项目支出有关凭证及附件资料,发现涉及的各个预算实施单位预算执行情况都不相同。总体来看,预算资金已使用完毕,但实际下级各预算单位的预算资金结算情况大有差别,部分单位预算超支,挤占其他项目经费,部分单位预算存在较大盈余,即项目预算资金的分配方案存在不足,分配方案合理性有待加强。
(三)居民健康信息不能共享,资金使用效益不明显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和部门均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但从实际效果来看,由于部分信息不能共享,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能与临床结合共享健康档案信息,一方面增加公卫人员的工作量,另一方面需不断推进老百姓全面享受到该项服务所带来的实惠。
(四)基层公卫人员配备不足,部分工作目标未达要求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共卫生力量薄弱,缺乏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流动性较大,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不平衡。部分公卫服务人员主动服务技能不是很强,工作责任心有待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还存在不足,主要问题为:档案信息不够完整,存在缺项现象,更新不及时;部分服务项目随访不够到位,如特殊人群缺少访视记录资料等。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在申报专项资金时应编制科学合理的项目绩效目标,做到绩效目标明确、细化、量化,从而有利于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落实和具体化。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高度重视绩效目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目标明确、职责分明、合理分配、责任到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规范并落实项目支出有关规定
提高项目预算资金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制定本项目支出相关管理规定细则,完善财务监控机制,并落实项目支出管理规定,加强对项目支出的审核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预算资金,确保项目每一笔支出都合理、合规,避免出现预算资金混用、挤占其他项目预算资金的情况。
(三)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促进信息共享
应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加强公卫信息软件的开发和利用,实现各系统的互通整合,力争早日形成医疗服务和公卫服务记录相互共享,合理利用,发挥健康档案的真正作用,提高老百姓的参与热情,信息系统充分发挥临床指导作用。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应达到医生可通过病人的健康档案信息为诊断提供参考,并能够及时与公共卫生部分进行信息沟通,补充和修改档案信息,既提高了诊断的准确性又避免病人重复检查,提高病人的就诊满意度,并降低病人的就诊费用。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基层人员待遇和服务能力
政府可根据各地区情况适当调整公卫人员编制,降低公卫人员流动性;合理增加经费投入,提高公卫人员和乡村医生的待遇,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加强人员培训工作,提高基层单位医生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能力;完善乡村医生体制,政策制定时应适当考虑向乡村医生倾斜,使乡村医生充分参与医疗卫生服务中去,吸引年轻人加入乡村医生的队伍;加大对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所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基层卫生机构环境,满足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被评价项目有关主管单位提供了项目涉及的大部分基础工作资料和专项资金财务核算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绩效评价结论的可靠性基于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经与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沟通确认,考虑财政资金的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未将资金投入的相关指标纳入评价内容。
(三)本评价小组与委托单位和评价单位之间不存在任何特殊的、需要回避的利害关系,评价人员在评价过程中恪守了职业道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