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2023年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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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价单位: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
项目名称:2023年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
报告编号:汇鼎会咨报字〔2024〕第0017号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二路456号
电话:(023)88282991
目 录
附件1:绩效评价体系及评分情况表.......................31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34
附件3:调查问卷结果分析表............................35
2023年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渝财绩发〔2024〕270号)有关精神,加强重庆市潼南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项目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正确及时地拨付和使用项目预算资金,提高项目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渝财绩发〔2024〕270号)文件规定,受重庆市潼南区非税收入和预算绩效管理中心委托,重庆汇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教委)主管的2023年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二、绩效评价情况
根据论证后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通过实地核查,对“2023年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进行客观评价,项目评价总得分93分,评价等级为“优”。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设置不能完全达到科学性、合理性
部门申报预算时,年初设定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之间的关系存在偏差,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有所不足,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置与年度项目工作任务情况存在部分偏差,未能合理使用定性和定量两个维度去设置绩效指标。
(二)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工作出现了有待解决的新情况
目前义务教育资源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不相适应,随着经济发展,为享受优质的教学资源,农村学生大量涌向城区,导致农村学校日益萎缩。相对城区学校学生人数剧增,而农村学校学生锐减,多数学校不得不减少开班数量,班级平均人数在48人左右;大部分村小学生人数在30人以下,被动实现了“小班教学”。目前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都改善了办学条件,新修了教学楼、食堂,建成了标准的塑胶运动场,但是生源流失却日益加剧,部分村小因缺乏生源,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教学资源闲置。
(三)教育工作者适应教学设备设施的能力有待提升
目前潼南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都配置多媒体教学设备,还增加了“三个课堂”建设,优质的教育资源在不断增加投入,但资源的使用情况一般。原因主要为教学工作随着教学设备设施的更新,相应的对使用者也有着更高的要求,需要教育工作者不断加强新知识理论学习,善于利用优质教育资源,提升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有关建议
(一)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在申报专项资金时应编制科学合理的项目绩效目标,做到绩效目标明确、细化、量化,从而有利于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落实和具体化。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高度重视绩效目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目标明确、职责分明、合理分配、责任到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优化教育资源布局
根据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以义务教育为重点,以方便学生入学为原则,调整完善城乡普通中小学校布局,统筹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配教育资源。通过在新城区增办初中、增建小学、整合邻近中小学教育资源等方式,为配套学校建设不足的老城区和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住宅区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
(三)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升教学质量
应当根据学校的定位、师资队伍现状以及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师资队伍培养计划,加强教学技能培训,定期对培养情况总结,找出不足,不断修正方案和计划。在继续进行学历补偿教育、改善教师学历层次机构的同时,把重点放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培训上,不断提升教师的教学技能和教学质量。
2023年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项目 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渝财绩发〔2024〕270号)有关精神,加强重庆市潼南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项目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正确及时地拨付和使用项目预算资金,提高项目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渝财绩发〔2024〕270号)文件规定,受重庆市潼南区非税收入和预算绩效管理中心委托,重庆汇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区教委)主管的2023年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
自2014—2018年,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启动实施了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极大改善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但在部分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城镇挤、乡村弱”现象还比较突出,与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发展公平有质量的教育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为进一步巩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成果,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督〔2019〕4号)。
国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是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不让贫困家庭孩子输在成长“起点”,既是守住“保基本”民生底线、推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正的有力措施,也是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后劲、缩小城乡和区域差距、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关乎国家长远发展。
一是优先补齐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短板。按照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和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的要求,全面梳理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缺口,补齐影响学校教学、生活和安全的基本办学条件。着力改善高寒高海拔地区取暖条件,大力改善学校寄宿条件,重点满足偏远地区学生和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根据需要建设心理咨询室、图书室等功能教室,建设乡村温馨校园。继续改善规划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多种方式保障学校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统筹考虑规划易地扶贫搬迁教育配套设施建设,保障义务教育就近入学需求。
二是切实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充分考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镇化进程和人口流动变化趋势,结合义务教育发展需求,科学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加大人口聚集的城市、县城学校规划建设力度,切实增加城镇学位供给,巩固化解大班额成果。合理确定学校办学规模,原则上不得新建超大规模学校。
三是稳步提升育人保障能力。建设必要的体育、美育场地和劳动教育场(所),配齐设施设备,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发挥校园环境育人功能。稳妥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支持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建设,提高信息化设备使用效率,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应用,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
(二)项目的目的和意义
本项目旨在提高国家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深入推进“能力提升”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的重要抓手。编制好项目规划、组织好项目实施,是推动“十四五”期间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奠基工作。
(三)项目立项依据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渝教财发〔2021〕43号)
(四)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根据有关文件制定2023年度项目预算明细表,经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审核通过后,再根据审核批复后的项目财政预算资金各预算实施单位据实支出经费。2023年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际支出1,268.41万元。本项目2023年度支出决算金额为2,618.00万元。
(五)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1.资金拨付流程
教育部负责审核地方提出的区域绩效目标等相关材料和数据,提供资金测算需要的基础数据,并对提供的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财政部于每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中央预算后三十日内,会同教育部正式下达补助资金预算,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每年10月31日前,提前下达下一年度补助资金预计数。省级财政部门在收到补助资金预算后,应当会同省级教育部门在三十日内即每年11月30日前按照预算级次合理分配、及时下达本行政区域县级以上各级政府部门,并抄送财政部当地监管局。区县财政部门在收到补助资金预算后应当会同教育部门在三十日内合理分配、及时下达到学校和具体项目。
2.项目预算及资金来源
2023年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共涉及预算资金2,618.00万元,全部来源于区财政局财政拨款。
3.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年年初预算2,214.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268.41万元,项目预算实际支出1,268.41万元。
(六)项目的组织和管理
1.主管部门及主要职责
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该项目全过程管理。
2.实施部门及主要职责
(1)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以及通过实地调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过程及效益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编制项目预算、审核上报数据并分配拨付项目财政预算资金。
(2)预算涉及的各基层教育单位,负责依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将项目拨付的预算资金及时支付到位,采购和领用项目耗材物资,并做好项目工作人员的日常培训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项目绩效评价目标
1.年度目标
新建改扩建学校2所,项目3个,涉及寄宿制学校1所,建设体育场地学校1所,建设运动场面积1.8万平方米,为15所学校购置信息化及教学仪器设备,购置设备数量约3.2万台件(套),改善和提升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2.具体绩效指标
(1)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建改扩建校舍建设学校2所;
新建或改造的校舍建设项目2个;
改扩建校舍面积1万平方米;
建设运动场面积1.8万平方米;
信息化建设项目学校数量15所;
购置信息化及教学仪器设备资金3.2万(件、台、套);
......
质量指标:
新建或改造校舍质量达标率达100%;
购置设施设备的质量达标率达100%;
学校设施设备项目“采购完成率”达100%。
(2)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城镇教育差距不断缩小,学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不断提高,基本实现城镇义务教育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全面普及,“大班额”现象得到有效改善,教学环境不断提高。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文件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规定,重庆汇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价小组),对该项目2023年度预算资金使用情况和产出效益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一)评价目的
通过运用科学、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收集项目有关资料,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和产出效益情况的了解分析,总结项目运行的管理经验,发现项目运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健全完善项目及资金管理制度,深入了解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项目预算编制和绩效目标考核,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供依据和决策参考。
(二)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2020年8月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9号修订)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
(中发〔2018〕34 号)
4.《财政部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通知》(财预〔2013〕53号)
5.《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6.《关于印发<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监〔2021〕4号)
7.《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渝财绩发〔2024〕270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持续做好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的通知》(渝办教〔2020〕41号)
9.《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意见》(教财〔2021〕3号)
10.《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渝教财发〔2021〕43号)
11.《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编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12.《重庆市潼南区关于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教发〔2023〕325号)
13.《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关于明确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教发〔2023〕375号)
14.《重庆市潼南区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财政预算的通知》(潼财预发〔2023〕3号)
15.《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23〕37号)
16.《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会协〔2016〕10号)
17.其他相关规定
(三)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及各义务教育学校。评价范围为2023年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2,618.00万元的财政预算资金的使用、过程管理、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四)评价原则及评价方法
1.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按照科学可行的原则,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评价方法,评价机构设计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绩效评价。
(2)独立公正原则。评价机构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以真实、客观、公正的要求完成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
(3)绩效相关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重点对该项目财政支出及其产出效益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反映项目支出与产出效益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在以评“绩效”为主的情况下,适当延伸至项目的决策与过程管理。
(4)简便有效原则。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尽量简化工作程序,尽量减少委托方和项目实施有关单位工作负担,通过科学合理的工作方式与方法,在全面分析绩效评价材料,并在与项目有关单位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着力保障绩效评价工作本身的“绩效”。
2.评价方法
本次绩效评价主要采取资料研究和抽样调查相结合,同时辅以深入访谈、现场勘察等方法。采取简便有效、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运用指标分析法、比较法、公众评判法等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五)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标准
为了保证评价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等文件要求,评价小组通过分析研究项目资料,结合项目特点,并与项目单位充分协商,细化了重庆市潼南区教育委员会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总分值为100分,其中投入11分,过程29分,产出44分,效益16分。
本次绩效评价综合评价结果分为4个等级:
评价综合得分在90-100分(含90分)为优;
评价综合得分在80-90分(含80分)为良;
评价综合得分在60-80分(含60分)为中;
评价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为差。
评分过程中,末级指标评分按照定量、定性指标不同采取不同的评分方式,定量指标由评价小组依据具体数据计算后得出;定性指标根据资料证据、评价标准,在项目的深入了解和预算绩效管理领域的专业判断下进行评分。
(六)数据采集方法及过程
本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所获得数据的方式一般包括:查阅资料、实地走访、案头研究、社会问卷调查、访谈等。
1.查阅资料:绩效评价小组在数据收集过程中,分别查阅了与本项目相关的政策文件、项目经费相关业务档案及相关财务资料、预算文件等资料。
2.实地走访:为更进一步取得第一手资料,绩效评价小组实地走访了区教委及各义务教育学校,对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进行了访谈。
3.案头研究:绩效评价小组对收集的项目资料进行了案头分析。
4.问卷调查:本次绩效评价,共收集206份调查问卷,调查对象为潼南区项目涉及的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在校学生,从被调查对象人群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考察。
(七)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1.评价组人员及职责
主评人:
牟茂珍,负责设计总体评价方案、绩效评价指标,以及工作底稿和绩效报告的最终复核。
质量复核:
黄海阳,与主评人讨论确认项目评价方案内容、选取绩效评价指标,以及底稿资料和过程工作质量控制。
成员:
黄小莉、黄丹墀、张馨月,负责具体评价方案的实施。
2.评价工作流程
评价工作总共分为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分析评价、撰写与提交评价报告四个阶段。
具体内容如下:
(1)前期准备
成立项目工作组。依据有关通知文件及业务承接沟通确认事项,确定项目组人员数量及分工。
确定评价实施方案。现场与被评价单位沟通了解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具体情况,收集项目有关资料,确定评价涉及的重要内容,包括:评价对象、评价目的、评价内容、评价方法等事项,坚持评价有关原则和职业道德,依据确认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细化人员职责分工,确认初步评价方案。
完善评级指标体系。在确定了评价方案后,针对评价对象和评价目的,依据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的有关绩效评价指标和评分标准进行完善。
(2)组织实施
确认具体实施方法。结合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具体情况和获取资料的有效性分析,选用座谈会、实地勘察、走访记录、调查记录等方法。
人员配置和时间安排。在确定评价指标和具体实施方法后,对项目组成员进行工作分配及时间设定。
实地调查。依据人员工作分配计划和实施方法,实地勘察记录获取的资料情况。
(3)分析评价
资料整理分类。依据获取的项目有关资料,分为业务资料和财务资料两类,并将实施过程情况进行汇总。
实施评价程序。指标评价人员将获取的项目资料依据制定的指标评价体系和原则,对具体指标进行评分。
(4)形成结论
编写绩效评价报告。
与委托方就评价结果交换意见,形成最终结论。
3.质量控制制度
在绩效评价业务质量控制方面,执行事务所三级复核制度,在出具绩效评价报告前,按照绩效评价程序对项目组作出的重大判断和绩效评价报告的结论进行分析复核。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得分情况
绩效指标得分情况表
指标 |
项目投入 |
项目过程 |
项目产出 |
项目效益 |
总计 |
标准分值 |
11 |
29 |
44 |
16 |
100 |
评价得分 |
10 |
27 |
40 |
16 |
93 |
得分率(%) |
90.91 |
93.10 |
90.91 |
100.00 |
93.00 |
(二)绩效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小组通过查阅资料、合规性检查、数据采集、实地走访、座谈交流、听取汇报等方式,对2023年度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项目进行了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为93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总体上看,项目的实施,有利于保障各预算单位日常工作的开展,提供一定的社会就业岗位,减轻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与教育供给之间的矛盾,缓解城区学校压力,进一步提高区域教育教学水平,提高国家基本教育服务项目均等化水平。但在现场核查中,项目组也发现绩效目标设置合理性存在不足,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工作有待加强、教育工作者适应教学设备设施的能力有待提升、还需进一步巩固“大班额”现象消除成果。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图1一级指标得分情况
图2二级指标得分情况
(一)项目投入指标
项目投入指标由1个二级指标和3个三级指标构成,标准分值11分,实际得分10分,得分率为90.91%。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标准分值 |
评价得分 |
项目立项 |
项目立项规范性 |
3 |
3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4 |
3 |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4 |
4 | |
合计 |
11 |
10 |
项目立项(项目立项指标标准分值11分,评价得分10分)
项目立项规范性(指标标准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项目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渝教财发〔2021〕43号),结合《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教〔2023〕37号)等文件要求下达预算,制定项目预算合理、合规,项目立项规范性符合有关文件要求。根据评价标准,项目立项规范性指标标准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3分)
项目绩效目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编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财厅函〔2021〕16号)文件内容,结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渝教财发〔2021〕43号)等文件规划,制定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符合发展规划,是区教委履行部门职能的体现,进一步提升基本义务教育水平,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符合正常业绩水平,绩效目标整体合理性较强,但绩效目标和具体的绩效指标对应关系存在问题,如:绩效目标设置新改扩建学校3所和新改扩建项目3个,但绩效指标对应数量为2个;且预算中建设场地面积和采购器材的计划数据与实际有较大出入。根据评价标准,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3分。
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项目绩效目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编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财厅函〔2021〕16号)文件内容,结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渝教财发〔2021〕43号)等文件规划制定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并根据文件下发任务情况设置相应的产出和效益绩效指标,项目预算资金根据有关文件标准及实际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测算,项目预算资金量处于正常水平,绩效目标明确性较强。根据评价标准,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二)项目过程指标
项目过程指标由2个二级指标和6个三级指标构成,标准分值29分,实际得分为27分,得分率为93.10%。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标准分值 |
评价得分 |
业务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4 |
4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5 |
5 | |
项目质量可控性 |
5 |
3 | |
财务管理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4 |
4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6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5 |
5 | |
合计 |
29 |
27 |
1.业务管理(业务管理指标标准分值14分,评价得分12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区教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编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财厅函〔2021〕16号)文件要求,结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渝教财发〔2021〕43号)及其他有关文件规定开展工作。被评价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包含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等方面,且制定了基层教育工作者的有关管理规定及考核实施细则,内控制度合法、合规、完整。根据评价标准,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区教委在项目的日常管理和运行过程中,按照有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执行。项目人员、预算资金等已按相关制度执行落实,并已及时拨付项目有关结算单位,记录资料齐全,相关资料按要求归档,制度的严格执行有效保障了项目任务的完成。区教委在项目的过程管理中,履行部门职能,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并对检查结果予以通报,落实问题整改情况,考核结果与项目最终结算资金相关。根据评价标准,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项目质量可控性(指标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3分)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的通知》(渝教财发〔2021〕43号)文件要求,区教委将对项目涉及具体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加强结果运用。对于建设项目情况,区教委项目科室人员对接住建委有关部门人员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对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通知整改,后续跟踪整改工作情况;对于教育设备设施采购,严格落实采购相关制度文件,按照规定流程执行采购工作,对于采购物资进行抽检、验收工作,并及时将采购物资及时划拨给项目涉及有关义务教育学校使用,过程监督检查资料完整清晰,但涉及新改扩建的学校项目存在办理验收结算及后续决算工作滞后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项目效益。根据评价标准,项目质量可控性指标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3分。
2.财务管理(财务管理指标标准分值15分,评价得分15分)
区教委制订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项目预算收支管理办法,对于本项目有相应的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项目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根据评价标准,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标准分值4分,评价得分4分。
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标准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
预算资金使用为先审批后支付的原则,项目预算资金由区教委制定并申报数据给区财政局审批,审批通过后拨付项目预算资金,各项支出程序合规合法。经查看项目支出明细账及附件资料,项目有关支出核算符合文件要求,支出审批流程完整,未发现存在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根据评价标准,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分值标准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
财务监控有效性(指标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区教委根据有关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对项目涉及的资金结算情况进行确认,并拨付项目预算资金给项目有关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区教委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内容和合同签订的约定事项,结合项目有关专业人员开展工作,对项目实施过程进度等有关结算标准予以核实,确认无误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财务监控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根据评价标准,财务监控有效性指标分值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三)项目产出指标
项目产出指标由1个二级指标和5个三级指标构成,标准分值44分,实际得分为40分,得分率90.91%。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标准分值 |
评价得分 |
项目产出 |
新建改扩建校舍建设学校 |
8 |
8 |
建设运动场面积 |
8 |
8 | |
学校信息化建设 |
8 |
8 | |
采购完成率 |
8 |
4 | |
质量达标率 |
12 |
12 | |
合计 |
44 |
40 |
项目产出(项目产出指标标准分值44分,评价得分40分)
新建改扩建校舍建设学校数量(指标标准分值8分,评价得分8分)
项目年初绩效产出指标制定新建改扩建校舍建设学校数量需达到2所,经查看学校建设相关文件资料和实地走访调查确认,潼南区2023年度完成新建改扩建校舍建设学校数量为3所,具体学校为为东安小学、青石小学、潼州小学,三所学校均已投入正常使用。根据评价标准,新建改扩建校舍建设学校数量指标标准分值8分,评价得分8分。
建设运动场面积(指标标准分值8分,评价得分8分)
项目年初绩效产出指标制定建设运动场面积需达到1.80万平方米,经查看运动场地建设相关文件资料和实地走访调查确认,潼南区2023年度各学校基本都完成建设标准运动场,且建设的运动场均已投入日常使用,运动场面积远超1.80万平方米。根据评价标准,建设运动场面积指标标准分值8分,评价得分8分。
项目年初绩效产出指标制定信息化建设项目学校数量需达到15所,经查看信息化建设采购相关文件资料和实地走访调查确认,潼南区2023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涉及义务教育学校数量为远超15所,各义务教育学校均普及了信息化课堂建设,并投入了日常授课使用中。根据评价标准,学校信息化建设指标标准分值8分,评价得分8分。
采购完成率(指标标准分值8分,评价得分4分)
项目年初绩效产出指标制定购置信息化及教学仪器设备需达到3.2万(台、件、套),经查看财务统计数据表及相关文件资料确认,潼南区2023年度购置信息化及教学仪器设备为0.22万(台、件、套),采购完成率为6.97%,采购计划完成情况较差,原因在于年初时将装修相关辅材、耗材计入采购仪器设备计划中。根据评价标准,结合实际情况,采购完成率指标标准分值8分,评价得分4分。
质量达标率(指标标准分值12分,评价得分12分)
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校舍建设和物资采购两部分,根据获取项目实施过程监督、财务管理等资料确认,校舍建设项目已通过验收,并投入了日常教学使用;物资采购部分按照采购流程执行,并进行了抽样送检,检验结果均达到采购要求,且有关采购物资均已划拨给各义务教育学校使用。根据评价标准,质量达标率指标标准分值12分,评价得分12分。
(四)项目效益指标
项目效益指标由1个二级指标和3个三级指标构成,质量达标率指标标准分值16分,实际得分为16分,得分率为100%。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标准分值 |
评价得分 |
项目产出 |
社会效益 |
5 |
5 |
可持续影响 |
5 |
5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6 |
6 | |
合计 |
16 |
16 |
项目效益(项目效益指标标准分值16分,评价得分16分)
本项目旨在不断缩小城镇教育差距,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基本实现城镇义务教育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全面普及,“大班额”现象得到有效改善,教学环境不断提高。社会效益明显,人民群众认可度较高,项目整体综合评价结果为满意。根据评价标准,社会效益指标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可持续影响(指标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本项目的实施明显改善了潼南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有效的消除“大班额”现象,全面提升了学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对促进社会教育事业持续发展起到很大的作用,社会公众的认可度高,经走访调查,服务对象综合评价结果为满意。根据评价标准,可持续影响指标标准分值5分,评价得分5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标准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
本项目的实施,有效地提高了城镇义务教育均等化水平,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多媒体教室覆盖率,有效实现教育资源共享,全面提升了学校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项目的相关受益人员满意率达90%以上,综合评价结果为满意。因此,根据评价标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标准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
五、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绩效目标设置不能完全达到科学性、合理性
部门申报预算时,年初设定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之间的关系存在偏差,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有所不足,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置与年度项目工作任务情况存在部分偏差,未能合理使用定性和定量两个维度去设置绩效指标。
(二)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工作出现了有待解决的新情况
目前义务教育资源布局与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不相适应,随着经济发展,为享受优质的教学资源,农村学生大量涌向城区,导致农村学校日益萎缩。相对城区学校学生人数剧增,而农村学校学生锐减,多数学校不得不减少开班数量,班级平均人数在48人左右;大部分村小学生人数在30人以下,被动实现了“小班教学”。目前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都改善了办学条件,新修了教学楼、食堂,建成了标准的塑胶运动场,但是生源流失却日益加剧,部分村小因缺乏生源,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教学资源闲置。
(三)教育工作者适应教学设备设施的能力有待提升
目前潼南区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都配置多媒体教学设备,还增加了“三个课堂”建设,优质的教育资源在不断增加投入,但资源的使用情况一般。原因主要为教学工作随着教学设备设施的更新,相应的对使用者也有着更高的要求,需要教育工作者不断加强新知识理论学习,善于利用优质教育资源,提升教学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在申报专项资金时应编制科学合理的项目绩效目标,做到绩效目标明确、细化、量化,从而有利于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落实和具体化。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高度重视绩效目标,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目标明确、职责分明、合理分配、责任到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优化教育资源布局
根据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以义务教育为重点,以方便学生入学为原则,调整完善城乡普通中小学校布局,统筹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依法落实城镇新建居住区配套标准化学校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配教育资源。通过在新城区增办初中、增建小学、整合邻近中小学教育资源等方式,为配套学校建设不足的老城区和未达到配建学校标准的小规模住宅区统筹新建或改扩建配套学校。
(三)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提升教学质量
应当根据学校的定位、师资队伍现状以及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师资队伍培养计划,加强教学技能培训,定期对培养情况总结,找出不足,不断修正方案和计划。在继续进行学历补偿教育、改善教师学历层次机构的同时,把重点放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培训上,不断提升教师的教学技能和教学质量。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被评价项目有关主管单位提供了项目涉及的大部分基础工作资料和专项资金财务核算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绩效评价结论的可靠性基于上述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经与潼南区财政局沟通确认,考虑财政资金的具体情况,本次绩效评价未将资金投入的相关指标纳入评价内容。
(三)本评价小组与委托单位和评价单位之间不存在任何特殊的、需要回避的利害关系,评价人员在评价过程中恪守了职业道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