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区城市管理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公示公告

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局关于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泊位错时共享的公告

日期:2024-03-18

为进一步缓解城区夜间停车压力,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资源错时共享,区城管局协调了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面向市民开放,实现错时停车,资源共享,免费停车,共享车位清单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错时停车时间

1.工作日夜间开放时间:由开放单位按自身实际情况确定,不得超时停车。

2.双休日及节假日:全天开放,并在双休日及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8:30前驶离。

3.特殊情况:如遇重大活动、工程维修或其他特殊情况,需临时取消停车泊位对居民开放的,相关开放单位提前一天在入口处张贴通知,并设置禁止进入标识牌。

二、共享车位申请

坚持就近、便利原则,市民可持本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本人身份证、有效证明(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向城管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车主与提供共享车位的单位双方签订车位共享服务协议,开始车位共享。共享车位申请额满后不再受理申请。

三、注意事项

车辆停放期间,停车人员应服从开放单位管理,保持车身整洁,自行保管财物,在规定区域内文明停车、安全停车、规范停车,不得进入单位办公区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严禁乱扔垃圾杂物;停车人员不得损坏停车场地设备、设施。

特此公告


附件:错时共享机关企事业单位统计表



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局

2024318



附件:

错时共享机关企事业单位统计表.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