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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月 | 建议收藏!一文读懂《民法典》中的“城市管理知识点”

日期:2026-05-15

「民法典宣传月」来啦!

《民法典》是新中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它既关系着你我柴米油盐的日常生活,也串联着城市井井有条的管理脉络。

摊位占道纠纷怎么办?违建拆除有依据吗?广告牌伤人谁负责?……

今天,绣绣特意整理了一波干货,带领大家运用《民法典》知识解读这些身边事儿,快来了解!

PART.01 摊位占道纠纷怎么办?

早市夜市里,流动摊贩的车子一横,路就堵死一半;街边店铺为了多点生意,货架、桌椅直接摆到了人行道上……这类在街头巷尾常为行人添堵的占道经营行为,来看《民法典》如何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

敲黑板!公共道路、街巷空间属于公共区域,占道经营行为不仅违法,还可能侵犯他人的通行权等合法权益。当发生摊位占道纠纷时,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协调,保障道路畅通和市民的合法权益,守好城市秩序。

PART.02 违建拆除有依据吗?

私自搭建阳光房、扩建阳台、在公共区域搭建储物间……这些违法行为不仅破坏城市规划,还可能危及公共安全。

《民法典》虽未直接规定违建处理,但从物权保护和公共利益角度出发,任何违建行为都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共资源。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对违建进行拆除,正是为了维护城市建设秩序和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若对违建认定和拆除有异议,当事人也可依据法律程序合理表达诉求,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PART.03 广告牌伤人谁负责?

商家在店铺外设置的广告牌出现脱落、坠落,砸伤路人或损坏财物;不同商家因广告牌位置、尺寸等产生纠纷……这些在城市中偶有发生的户外广告问题,同样受《民法典》约束: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商家应定期检查维护户外广告设施,避免因疏忽导致侵权。当商家之间因广告权益产生矛盾时,也可依据《民法典》中关于相邻关系、物权等规定,友好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PART.04 垃圾可以乱扔吗?

装修剩的砖头瓦子堆在楼下、废旧沙发直接扔在绿化带、生活垃圾不分类还混投……这些看似省事的随意丢弃行为,既让小区环境蒙尘,也违反了《民法典》的相关条款: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无论是大件垃圾,还是生活垃圾,都不能随意丢弃,业主大会或业委会有权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若拒不配合恢复原状,相关当事人可向城市管理部门投诉,由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处理,保障小区生活空间整洁有序。

学习《民法典》,不仅是了解法律条文,更是为了更好地规范自身行为、维护合法权益。让我们共同将《民法典》这本社会百科全书切实运用到生活中,携手共建井井有条、温馨宜居的城市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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