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潼南区行政事业收费目录清单(城管部门)
| 序号 | 收费项目 | 管理方式 | 收费依据 | 收费标准 | 收入情况 | |
| 是否收费 | 收入级次 | |||||
| 1 | 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发(2011)9号,计价格(2002)872号,财税(2021)8号,渝价(2011)315号,潼发改(2022)50号 | 潼南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收费标准如下: 1.居民:6.4元/户.月;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1.6元/人.月; 3.学校、医院、部队、厂矿、集贸市场、批发市场:100元/吨;(按实际产生的生活垃圾量计征。自行将城市生活垃圾运至垃圾处理场的,按52元/吨计征。) 4.商业门店(网点)及其他商业用房:经营面积200m2以下 :0.44元/ m2.月,经营面积200m2至500m2:0.4元/ m2.月,经营面积500m2以上至1000m2:0.36元/m2.月,经营面积1000m2以上:0.32元/m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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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城市道路占用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和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建城(1993)410号,财税(2015)68号,洽价[2001)339号,渝价(2009)442号 | 1.城市占道费:占用城市道路(不含摊区、摊点),主干道每日每平方米0.30元,非主干道每日每平方米0.20元。主干道及非主干道的划分,以市政部门正式公布的为准。 | 是 | |
| 2.占用挖掘修复费:详见渝价〔2009〕442号:http://fzggw.cq.gov.cn/zwgk/zfxxgkml/jgxx/jgzc/202003/t20200304_5581794.html | 是 | |||||
| 3 | 城市园林绿化补偿费 | 缴入地方国库 | 《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渝府办发〔2020〕125号详见: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补偿费管理办法的通知_重庆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cq.gov.cn/zwgk/zfxxgkzl/fdzdgknr/lzyj/xzgfxwj/szfbgt/202011/t20201118_8837789.html | 中心城区公园绿地、广场用地7000—8000元/平方米;道路附属绿地4000—5000元/平方米;防护绿地2000—3000元/平方米。主城新区公园绿地、广场用地6000—7000元/平方米;道路附属绿地3000—4000元/平方米;防护绿地1000—2000元/平方米等等。 |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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