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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潼南)城罚决字〔2026〕5-7号

日期: 2026-06-11

序号

1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长河安澜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000MAC4FGL44N

法人

法定代表人

程纯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12322********511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潼南)城罚决字〔2026〕5-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保持建筑工地周边环境清洁

违法事实

你单位于2026年5月20日15时30分,在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S107潼南中学金福校区项目施工过程中,驶出工地车辆未冲洗干净,带泥出场污染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S107潼南中学金福校区项目工地侧门外城市道路长:11米,宽:7米,合计面积77平方米,未保持建筑工地周边环境清洁。

处罚依据

依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7500元。

罚款金额

7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6-6-8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00223009330698W

数据来源单位

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3599225571H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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