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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潼南)城罚决字〔2025〕5-14号

日期: 2026-03-13


序号

1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豪景园林景观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9MA60E2C9XN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

事业单位证书

社会组织登记

法人

法定代表人

张云举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10215********5714

自然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潼南)城罚决字〔2025〕5-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施工工地未采取覆盖有效防尘措施

违法事实

2025年12月11日,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局执法人员陈艺文接重庆市潼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移送违法行为线索的函(潼建函〔2025〕216号),2025年12月9日15时58分至2025年12月9日16时47分,重庆市潼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潼州府第三组团项目工地进行扬尘治理专项检查中,发现该项目动土作业无降尘设施、大量裸土未覆盖、施工道路积尘未清理。执法人员陈艺文、卢利梅于2025年12月11日15时50分在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民业街潼州府第三组团项目工地现场进行检查,经核实,重庆豪景园林景观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民业街潼州府第三组团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工地未采取覆盖有效防尘措施。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24000元。

罚款金额

24000.00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3-9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00223009330698W

数据来源单位

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3599225571H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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