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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潼南)城罚决字〔2025〕3-5号

日期: 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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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

行政相对人名称

潼南区肉本家烧烤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00152MAEGGGTB29

法人

法定代表人

左明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潼南)城罚决字〔2025〕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超出门窗、外墙经营

违法事实

“潼南区肉本家烧烤店”实际经营者左明洋于2025年9月22日19时30分,在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安康街347号经营名为“童宣烧烤”的临街门店时,擅自超出门窗、外墙经营,摆放桌子8张,凳子40个,影响市容市貌。2025年9月24日20时05分,对你擅自超出门窗、外墙经营进行复查,你在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违反了《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临街商场、门店不得擅自超出门窗、外墙经营”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三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400元。

罚款金额

4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9-30

处罚机关

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00223009330698W

数据来源单位

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3599225571H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