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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潼南)城罚决字〔2024〕5-1号

日期: 2024-03-29

序号

1

行政相对人名称

周小龙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

事业单位证书

社会组织登记

法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自然人

证件类型

身份证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潼南)城罚决字〔2024〕5-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采取密闭措施在城市道路上运输易撒漏物质

违法事实

周小龙于2024年1月31日15时50分,驾驶三环昊龙牌货车在重庆市潼南区梓潼街道东圣街341号运输易撒漏物质(泥土),未采取密闭措施,沿途未造成撒漏污染。

处罚依据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2000元。

罚款金额

2000.00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3-8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500223009330698W

数据来源单位

重庆市潼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23599225571H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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