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的相关要求,现将《潼南高新区东区组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第一次公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1、规划概要
项目名称:重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区组团A区(区块四)规划(调整)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单位:重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规划范围:东至田家镇六角村七社,南至田家镇垭口村七社,西至田家镇小桥社区五组,北至田家镇小桥社区二组。规划总面积3.23km2。
规划主导产业:装备制造(含电镀)、医药化工产业。
2、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重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潼南区田家镇
联系人:丁老师
电 话:18502350253
邮 箱:543748133@qq.com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重庆环科源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023-62668337
邮箱:2457419278@qq.com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扬子江商务中心7楼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Bfqn5_WJ0zHKsZixhkP3Yg,提取码: kdd3
5、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我单位,反映与规划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实施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