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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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潼南高新区化工产业园实施封闭化管理的公告

日期:2025-04-27

为提升潼南高新区化工产业园安全保障水平,规范园区内人员和车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应急管理部《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应急〔2023〕12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5月6日9时起,正式对潼南高新区化工产业园实行封闭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封闭管理范围

东至小桥村三组,南至垭口村八组,西至南泸高速,北至小桥村二组。

二、封闭道闸设置情况

结合企业运行情况,目前对其中7个道闸路口设置岗亭进行封闭。其中,仅允许危化车辆从3个道闸出入化工园区,具体为:

1号道闸:新产业大道与平安路(T5)交汇点;

3号道闸:青松路(T4)与田塘路段西北侧路口点;

4号道闸:青松路(T4)与田塘路段东南侧路口点。

其余道闸不允许危化车辆出入化工园区,各道闸分布详见附件:潼南高新区化工产业园封闭化道路示意图。

三、封闭化管理要求

(一)化工园区卡口实施24小时全封闭管控,封闭区域严禁非园区单位相关车辆和人员进入,园区内单位车辆和人员通过录入潼南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管控平台系统登记备案后可自动识别进出,外来车辆和人员需提前向所前往单位预约,经批准同意后方可进入。过境车辆和人员请从周边道路绕行。

绕行方案:新产业大道至塘坝镇方向,经平安路(T5)→田塘路→至塘坝镇绕行。

军警车辆、消防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及公务用车等进入园区执行特殊任务的车辆可免检放行。

(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宣传和引导工作,及时将内部车辆车牌号及人员信息录入监管平台,提醒员工、上下游供应商及关联单位按照要求执行,避免造成工作和生活上的不便。

(三)化工园区内车辆严禁停放在道路两旁,严禁聚集在企业门口;不得超速(普通车辆50公里/小时,危化车辆30公里/小时)、超时(危货车辆在每天上下班高峰期7:30-9:00和17:00-19:30严禁行驶)、超限、超载、混装。化工园区道路严禁车辆随意停放,严禁占用危化车辆专用道路,严禁超速、超限、超载及在园区道路上夜间停留。

(四)严禁在园区内摆摊设点,严禁扰乱化工园区正常生产和社会秩序,严禁破坏或翻越化工园区封闭管理边界设施。

(五)请广大职工和市民自觉配合潼南化工园区封闭管理,遵守交通指引,合理选择出行道路,注意交通安全。

(六)对于违反潼南化工园区封闭管理规定的,将纳入黑名单,限制进出园区;扰乱公共管理秩序和交通秩序、故意损坏封闭管理设施设备的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封闭化管理带来的不便,请广大群众予以谅解支持。

特此公告。


附件:潼南高新区化工产业园封闭化道路示意图


重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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