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区高新区管委会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务信息 > 公示公告

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组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三次公示

日期:2025-04-03

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组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已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开展了2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工作。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重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范围的批复》(渝府〔2024〕87号),北区组团批复面积为505.62hm2;结合潼南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对北区组团产业定位进行了优化调整,调整后的主导产业为新能源及新型储能、智能制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针对规划范围及主导产业的调整,现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组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予以第三次公示。

一、规划概述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重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范围的批复》(渝府〔2024〕87号),北区组团批复面积为505.62hm2;结合潼南高新区产业发展规划,对北区组团产业定位进行了优化调整,调整后的主导产业为新能源及新型储能、智能制造。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可能受到本规划实施影响的所有公众,及对本规划实施或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意见和建议的所有公众。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方式和途径

自挂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网络连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填写后发送至规划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邮箱,也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人实名反馈相关意见。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37rbUg3vGtza5uNTm1hc5A

提取码:j4d1

四、公众参与座谈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召开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区组团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1)会议时间

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2:30,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

潼南高新区管委会四楼会议室。

(3)会议议程

1、潼南高新区管委会对规划进行介绍。

2、第三方环评单位简述潼南高新区北区组团环境影响评价。

3、征求对于该规划环境影响的意见建议。

(3)公众范围

规划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均可参加,有意愿参加公众参与座谈会的人员请于会前与规划编制单位联系。

五、联系方式

(1)规划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丁老师

电话:18502350253

邮箱:543748133@qq.com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单位名称:重庆港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023-68616888

邮箱:564177349@qq.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