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座谈会议纪要
2024年1月17日,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潼南高新区管委会四楼党委会议室组织潼南区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规资局、区经信委、区林业局、桂林街道、梓潼街道、大佛街道、上和镇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召开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区组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座谈会”,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2018年第4号)第十六条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公众座谈会结束5个工作日内,根据现场记录,整理座谈会纪要,并通过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开座谈会纪要。座谈会纪要应当如实记载各种意见”。现将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与会代表均表示大力支持规划区的建设和发展,会议原则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按相关部门和乡镇意见修改后按程序报审。
二、在规划环评编制过程中,应提出较为完善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根据相关政策条例,严格环境准入条件。
三、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工业企业应严格执行环境准入条件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采取先进的工艺,加强环保意识,共同推进潼南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重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