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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南工业园区东区(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开信息内容

日期:2022-07-07

1.规划项目情况简述

1.1规划基本情况

目前,园区入驻企业总电镀面积已达到297.54万㎡/a,签订入驻意向协议企业计划新增电镀面积约210㎡/a,现有园区规划电镀面积已不能满足发展需求,将严重制约潼南工业园区东区产业的发展;同时随着琼江水质逐年改善,环境容量的逐年增大,同时建设单位将加工区污水处理厂排口由原规划地块南侧调整至了滑摊子河(琼江支流)上游,距离维新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取水口20km位置处,减缓了园区污水排放对下游取水口的影响,满足了相关环保政策。因此,拟将原规划环评批复的规划产能由500万㎡/a以内增加至原规划的产能1000万㎡/a。

1.2项目区周围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潼南工业园区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规划范围总面积851.90ha,其中规划工业用地249.71ha,包括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以及现状电镀产业集聚的三类工业用地。

其中本次规划修编环境影响评价的加工区位于潼南工业园区东区的南侧,其西北侧-东侧均临潼南工业园区东区其他的规划工业用地,西南-东南侧临园区规划绿化隔离带;与规划的田家新场镇生活配套区相距约1.6km。

1.3工程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2013~2016年SO2总体呈下降趋势,NO2、PM10近两年呈下降趋势,但除PM10在2013年出现略微超标情况外,其余年份SO2、NO2、PM10年均浓度均达标。PM2.5虽至监测以来连续两年均不满足年度浓度限值要求,但总体呈下降趋势,表明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正在逐步改善。本次评价2个现状监测点位涵盖了规划区及其周边典型的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监测因子SO2、NO2、PM10、PM2.5、氟化物的监测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Cr6+(实测“铬酸雾”)的监测值未检出,满足参照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关于“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限值要求;硫酸雾、NH3、H2S、HCl的监测值未检出;氰化氢的监测值均满足参考的前苏联居民区大气中有害物最大允许浓度限值要求。总体来看,评价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2014~2020年琼江潼南光辉断面溶解氧呈先下降后上升趋势,COD、NH3-N先降低后升高,TP先升高后降低,其余各因子稍有波动或者变化不大,琼江水质虽然总体上不能满足III类水质要求,但总体保持稳定。补充监测加工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滑摊子河上游和下游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限值。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评价区域内八大离子五个监测点的地下水钙离子和碳酸根离子含量较高,这主要是由于地球化学背景所致,确定该区域地下水类型为HCO3-— Ca2+型水。由表5.3-3可知,加工区内及附近各监测点位的各项地下水监测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1#和2#监测点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3#监测点监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

1#和3#点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和管制值标准要求;2#点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相应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标准要求;底泥1#、2#、3#点均参照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水田风险筛选值。

1.6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环境空气

经预测分析,规划修编后铬酸雾、硫酸雾、盐酸雾、氰化氢、氟化物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 36-7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标准限值。

(2)地表水

在考虑加工区全部建成情况下,同时考虑潼南工业园区东区污水处理厂的排水量对环境的叠加影响,枯水期时,加工区无中水回用和60%中水回用两种情景下,加工区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下游10km外预测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域功能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设备噪声等,厂房隔声等措施后,能实现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园区一般工业固废对能够回收利用的全部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则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进行暂存和管理、运输;各类危险废物全部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暂存、管理,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送当地垃圾填埋场处置。

通过上述方法处理处置后,园区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各类固废经分类处置后,不对周围环境和人群健康产生危害,不会产生二次污染,符合环保要求。

(5)地下水

园区所在区域地下水无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且不使用地下水。

主要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为:①生产废水应采用废水处理设施进行有效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管网做到可视化;②定期检修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防止污废水泄漏后对地下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③园区危废暂存点地面做防漏防渗处理,并在周围修建集水槽,收集的废水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④园区电泳线和涂装线地面做好防漏防渗处理,避免地面清洗水排入周边地下水环境,污染地下水;⑤园区化学品库房地面做好防漏防渗处理,配备完善的报警装置,收集的废液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1.7综合结论

园区符合国家、重庆的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园区总体发展规划。项目对促进园区的经济发展以及带动相关具有重要意义。项目达到清洁生产企业的要求,在完成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之后,项目运行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程度能得到减轻,区域环境功能不会发生改变,预测结果表明对评价区的水、气、声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从环保角度分析,该项目是可行的。

1.8建议

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经过多年的建设运营,已建成投运及在建企业19家,另有8家电镀企业拟入驻,同时配套建成集中供热设施、净水厂、污水处理厂、危化品储存区等公用、环保配套设施等。

目前规划区区域环境质量较好,没有因规划实施而显著恶化。本次评价在现状调查基础上,对后续规划实施提出了进一步缓解及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案,同时针对后续开发方案,对后续开发建设提出环保控制要求。评价认为,在后续发展中,通过落实规划和本次评价提出的环保方案,规划实施后对环境的各种负面影响可得到减缓,加工区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协调性得到提高。从环境保护角度,经优化调整后的规划方案合理。

2.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全文公示本可链接本网页附件进行网上查阅。(https://pan.baidu.com/s/1Za1Ueo0USm8zI-2W3RWiIg,提取码1985)

查阅纸质报告书:重庆巨科环保有限公司门卫室查阅。

3.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即项目周边5km范围内)的周围居民群众以及关注本项目建设的社会各阶层人士等。

4.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EyMuYJDduBHLjgF-JCjh3A,提取码1985。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调查表或者以信件和传真等书面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7.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重庆潼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重庆潼南工业园区东区T8-47/02地块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18983052908

8.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重庆傲越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电话:13618388993

E-mail:3753469@qq.com 联系人: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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